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审核确认,现将本级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一、行政执法主体(46个)
(一)法定行政机关(33)
北川羌族自治县档案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国家保密局(密码管理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新闻出版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财政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政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气象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司法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审计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统计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北川羌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林业局
(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13个)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永昌派出所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安昌派出所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坝底派出所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陈家坝派出所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桂溪派出所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擂鼓派出所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曲山派出所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通泉派出所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小坝派出所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永安派出所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禹里派出所
二、有关事项
1.以上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部门“三定”规定,全面正确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委托行政执法的,应当与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将受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予以公开。
3.行政执法主体实行动态管理。因机构改革或法律法规规章修改等情况导致行政执法主体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本级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北川羌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