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川羌族自治县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北审投调报〔2024〕1号文件)。审计调查反馈我镇三个项目四方面问题事实清楚,问题定性准确。我镇坚决认领,举一反三,并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整改,全力推进我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健康发展。现将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投标人方面存在的问题
2022年禹里镇慈竹桥梁建设工程,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授权人投标期间社保购买单位为其他未参与竞标公司,成交供应商涉嫌挂靠。主要原因为项目通过政府集中采购电子一体化开标,现场评标专家组未能及时发现问题。一是我镇已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进行培训,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和强化项目过程监管,认真履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二是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约谈,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二、采购人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未按规定编制综合评分标准问题
禹里镇场镇污水处理设施改建及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项目未按规定编制综合评分标准。主要原因为对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评分标准未认真审查导致。一是我镇已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进行培训,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和强化项目过程监管,认真履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二是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约谈,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二)项目合同实质性条款与采购文件不一致问题
禹里村水毁道路修复工程采购文件规定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20%,施工合同签订的预付款为30%。主要原因为签订合同时未认真审查导致。鉴于采购文件和施工合同内容已无法纠正,且合同期内财政资金未按进度下达,未执行合同总价的20%预付款,也未执行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我镇已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进行培训,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和强化项目过程监管,认真履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三、采购代理机构方面存在的问题
禹里镇场镇污水处理设施改建及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资格预审文件遗失。主要原因为招标代理机构没有规范装档,未能及时提交资格预审档案资料,代理机构办公室搬迁导致资料遗失。一是我镇已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进行培训,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和项目过程监管,认真履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二是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约谈,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北川羌族自治县禹里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工程类)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