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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政策

访谈时间:2022-05-26

访谈嘉宾:

访谈地点:民政局办公室

访谈摘要:城乡低保政策

访谈详情

一、城乡低保的保障范围是什么?

答: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3个基本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条件,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员有哪些?

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成员,具体包括:1.配偶;2.未成年子女;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四、哪种情况的,不得获得低保?

答:1.家庭人均现金资产(含储蓄存款及利息)和持有有价证券等金融资产(含家庭拥有的高档收藏品)总价值超过当地低保月标准24倍的;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不含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经营性大型农机具、经营性房屋,价值超过当地低保月标准24倍的;

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产权住房且住房总面积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2倍的;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企业法人代表”,并正在从事经营活动,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的;

    4.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且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柜绝就业或者从事劳动生产的;

    5.无正当理由拒 不配合低保审核确认和复核工作的;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6.在监狱内服刑人员;

    7.人为闲置承包土地、山林的家庭;

    8.特困救助供养对象;

    9.其他经县级民政部门规定不能获得低保的。

五、怎么申请低保?

答: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

 六、城乡低保标准是多少?

答:城镇610元,农村410元

   七、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产权住房且住房总面积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2倍的;能不能申请低保?

答:不能

 八、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的人员怎么管理?

   答:动态管理,定期复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如果您还想了解得更详细,可以拨打民政局救助中心的电话0816-4823831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