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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通告

征集时间:2023-04-27 00:002023-05-26 00:00 状态: 已截止

广大社会群众:

为进一步做好生猪屠宰收费管理工作,根据《价格法》、《四川省定价目录》、《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等相关文件精神,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服务收费标准定价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7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纸质信函方式

邮寄至以下地址:(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羊角路1号,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管股收,联系电话:5355505,邮政编码:622700。(二)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云盘中路45号,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收,联系电话353699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方式

发送至以下邮箱:(一)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管股155404800@qq.com;(二)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县动物卫生监督所)910724708@qq.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通告。

附件:北川羌族自治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服务

收费定价方案要点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7日

附件

北川羌族自治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服务收费定价方案要点

一、定价原则

以成本监审结论为制定价格的基本参考数据,结合毗邻县市(区)的收费标准制定收费标准。

二、拟定标准

(一)方案一:

因北川二师兄食品有限公司为新建屠宰场,其成本测算期间正值屠宰高峰期,综合考虑其屠宰低谷期成本及其他屠宰场的承受能力,适当考虑合理利润,建议最高限价85元/头。

(二)方案二:

根据成本测算,以生猪年屠宰量的多少分为2个标准,具体标准详见下表:

单位:元/头

序号

年屠宰量

拟调整标准

1

屠宰量10000头以下的屠宰场

90

2

屠宰量10000头以上(包含10000头)的屠宰场

80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此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允许在限价内下浮。

(二)在生猪屠宰过程中,屠宰企业除按规定收取屠宰服务费外,不能再自立项目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自购生猪进场代宰的屠工或养殖场畜主与屠场业主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以附产物(毛、血、小肠、脑花、小肚、尾巴、鼻夹骨、喉骨、黄喉、蹄筋、直肠、牙梗、苦胆、猪腰等14种)协商作价抵扣代宰服务费。

四、执行时间

从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网友意见

征集结果:2023年4月27日,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关于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通告》。截至2023年5月7日,我局未收到该方面的意见建议。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