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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辆“百吨王”超载200%以上如何“掩人耳目”顺利上路?

发表时间:2022-02-23 16:52 信息来源:绵阳日报 作者:北川县管理员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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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绵阳观察刊发《超载200%以上!江油交警查处三辆“百吨王”》一文,引发广泛关注。经查,超载货车所装砂石出自北川坝底乡,为私人非法盗采。1月29日清晨6时许,三辆“百吨王”在江油市含增工业园处被江油交警查获。经查,三车均超载200%以上。

“百吨王”在运输途中被查,所幸未酿成严重后果,但这背后依然存在诸多疑问:非法砂石从何而来?“百吨王”为何能顺利驶出北川?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是否存在监管漏洞?2月18日,记者前往北川调查采访。

“百吨王”躲猫猫所装砂石系私人非法盗采

记者从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宣传部了解到,2022年1月28日17时许,货车司机黄某邀约王某、蒋某驾驶三辆重型四桥货车至坝底乡金山桥堆料场,向姚某购买砂石共计116方。几人在明知货车准载15吨的情况下,对三辆货车进行超量装载,22时许驾车离开。途中,三人与交警“躲猫猫”,逃避路面查控。1月29日清晨6时许,三辆“百吨王”在江油市含增工业园处被江油交警查获。

据北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何昌益介绍,2020年“8·11”洪灾后,姚某伙同左某、蹇某租用挖机,在坝底乡金山桥下河道挖了约136方砂石,堆放在金山桥板房旁,2022年1月28日,姚某出售给黄某、王某、蒋某116方。

“姚某、左某、蹇某三人行为涉嫌违反《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三条,属于非法采砂。”何昌益说。

问:在长达一年半的时间内,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为何对这起非法盗采砂石行为“熟视无睹”?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河湖管理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股股长黎祖平:姚某、左某、蹇某的盗采行为发生在洪灾后的河道疏浚期间,也没有办理砂石堆放手续,不容易被发现。而且他们堆放砂石处旁边恰好有一家正规砂石开采公司,巡查时,我们以为那堆砂石属于正规公司所有,一直没有去询问。

坝底乡党委书记杨桓宇:砂石堆放处紧挨着一家正规的开采公司和堆料场,经常会进行砂石的两地转运工作,现场堆放情况比较复杂。针对这堆砂石,我们在巡查时也向该公司进行了询问,被告知这堆砂石是属于公司所有,在查询了公司相关手续后,我们认为其是在合法范围内。

问:从坝底乡金山桥堆料场到江油市含增工业园,属于北川管辖道路约70公里,“百吨王”为何能顺利驶出?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付勇:驾驶员黄某非常清楚交警在主干道上对货车超载超限的查控时间和规律。所以,他们当天22时后才开车运载,先经过擂鼓,然后停到小路上“休息”到凌晨零点后继续出发,途中多次采取逆行、躲藏、绕道等方式逃避查控。

由于北川特殊的交通地理位置,我们只在白马堰设置了一个24小时治理点,其它路段采取不定时巡查。正因为如此,这三辆“百吨王”才躲开了我们的检查。

问:超载超限货车“胆大心细”就能避开检查点,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存在监管漏洞?

付勇:不管怎么样,我们公安交警在路面管控上是不严密的。由于警力有限,线路过长,对国省道路以外的支线道路还存在监管漏洞。我们也反思了,目前新增了一个检查站,同时把派出所的警力调动起来,全覆盖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董彬:由于机构改革,我们很多权限和职能职责都被收走了,我们运管所针对合法运输企业,进行源头监管,促进企业规模化、正规化。“百吨王”三辆车属于私人,这个跟我们没有关系。

“一超四罚”顶格处理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经绵阳市道安办、绵阳市公安局,北川羌族自治县道安办、县公安局等单位会商,对黄某、王某、蒋某三人超载运输砂石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一超四罚”规定,依法予以从重顶格处罚。

江油市公安交警大队已对三名驾驶员作出罚款2000元、记6分的顶格处罚;对其中一辆绵阳籍车辆,由北川羌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对其作出吊销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对车主进行约谈和警示教育;对于另外两辆资阳籍车辆,目前绵阳市道安办已抄告资阳市道安办;北川羌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对三名承运人作出罚款10万元的顶格处罚。

同时,北川县委已启动追责问责程序,由县纪委监委牵头,针对源头监管、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调查各单位和相关人员履职情况,严格精准追责问责。

——·记者手记·——

因为盗采砂石的堆放点紧挨着正规砂石开采公司,所以在一年半的时间内也未被察觉;因为驾驶员“胆大心细”熟悉路况,所以“成功”驶出北川。回看三辆“百吨王”的违法之路,记者不由得感叹其确实会“钻空子”。

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道路交通安全容不得一丝侥幸。希望相关部门能及时反思,加强道路安全管理,严格、全面、全过程地“管好人、管好车、管好路、管好企”,别让“百吨王”再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