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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相关情况说明

发表时间:2020-12-11 15:11 信息来源:北川县政府办 作者:北川县政府办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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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技术方案>的通知》([2020]-224号)等文件要求。结我县实际,征求相关部门、乡镇、村社意见,充分论证后,形成了测算成果。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划分情况

我县共划三个区片,现行统一年产值全县为个标准,分别为1880/亩、1610/亩、1460/亩1330/亩,本次按照技术方案要求,区片个数划定为3个,三个区片价格分别为Ⅰ片区45500/亩(永昌镇)Ⅱ片区42800元/亩永安镇、通泉曲山镇擂鼓镇禹里镇桂溪镇陈家坝镇);Ⅲ片区38700/亩漩坪乡坝底乡开坪乡白坭乡都贯乡马槽乡白什乡桃龙藏族乡小坝镇青片乡、片口乡)相邻区片价格相差幅度在10%左右,符合技术方案要求。

二、与征地案例比较分析

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与原有征地标准衔接,保障被征地农民现有生活水平不降低要求,我县区片综合地价与前三年征地案例上涨比例为22.34%-27.18%,年均上涨幅度为3.72%-4.53%能够保障被征地农民现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要求,区片综合地价基本合理。

通过对比分析,我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平均价格与现有征地补偿标准增长25.08%,高于现有征地补偿标准

1  北川羌族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与现有征地补偿水平对比表

区片
编号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元/亩)

现有征地补偿水平

(元/亩)

增长比率

(%)

45500

37191

22.34%

42800

34047

25.71%

38700

30430

27.18%

平均

42333

33889

25.08%

 

三、原统一年产值与经济发展情况相对比

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公布执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函》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14〕1170号),我县统一年产值标准分别为1880/亩、1610/亩、1460/亩1330/亩。《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8〕73号),征收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均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安置补助费依据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按以下标准计算:人均耕地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前3年每亩平均年产值6倍计算。结合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均耕地及近几年征地情况,征地耕地补偿标准为土地补偿费一般按照10倍计算,安置补助费一般按照6-15倍进行计算。

我县年产值标准为2014年省政府发布的,现制定的区片综合地价与原征地补偿标准年均上涨幅度为3.72%-4.53%,本次制定的区片综合地价年均增长幅度小于近五年GDP年均增长幅度8.6%, 既增加了失地农民的补偿费用,又低于平均经济增长水平,有利于该区片地价的颁布实施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四、增长值与总征地成本对比

    目前征地成本组成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建构筑物补偿费社保费用等。经统计,征地总成本为24.41万元/亩左右,制定的区片综合地价相对于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涨幅在征地成本中上涨了3.41%-4.5%,上涨幅度较少。

2  北川羌族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增长与征地总成本对比表

区片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元/亩)

现有征地补偿水平

(元/亩)

新旧标准对比涨幅(元/亩)

征地总成本(元/亩)

新旧标准对比涨幅占征地总成本比率

45500

37191

8309

24.41

3.41%

42800

34047

8753

20.66

4.2%

38700

30430

8270

18.33

4.5%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620


链接: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北川羌族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