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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川羌族自治县2022年“7.16”暴雨洪涝地质灾害灾后住房异地重建工作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2-08-10 09:11 信息来源:北川县政府办 作者:北川县政府办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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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7·16”暴雨洪涝地质灾害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灾后住房重建工作。相关县领导、部门、乡镇及时沟通协调,在7月16日赓即启动了住房重建的政策研究,经多次讨论修改完善。本次政策制定主要有以下目的:

一是由于我县地质灾害和山洪威胁区域点多面广,受威胁的群众较多,本次住房异地重建的主要目的是让群众远离危险区域,避免生命财产今后再次因灾受到损失,并尽量向新县城或中心场镇聚集,促进城市繁荣。

二是本次住房重建政策根据上级政策、本级财力和未来工作走向等实际情况,在2020年8月中旬的住房重建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以体现政策的平衡和延续性。

三是千方百计地引导重建户以最快最安全的方式启动重建,鼓励群众购房重建,最大限度消除灾害的负面影响。

四是针对异地重建并拆除旧房的农户,明确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不变、承包耕地林地的经营权不变、原有山林树木等附着物的所有权不变的“三不变”政策,以安定民心。

二、起草经过

7月16日晚在白什乡鱼背村委会召开了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紧急协调会议,就住房重建的原则和步骤进行了讨论。7月17日下午在白什小学安置点研究讨论,形成了住房重建政策的基本框架。7月18日召开了“7·16”白什乡山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专题推进会,形成了住房重建政策的重点内容。7月20日、7月22日7月27日、8月2日分别召开了“7·16”暴雨洪涝灾害灾后住房恢复重建工作专题研讨会,对政策的具体内容开展了集体研究,7月27日,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对《办法》(送审稿)进行了论证。

《办法》(送审稿)由县住建局牵头拟定,并根据会商研究多次进行了修改完善。期间,还个别征求了相关县领导、部门、乡镇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共收到修改意见建议44条,据实采纳后,形成现在的送审稿。

7月24日,县委财经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办法》(送审稿),7月28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办法》(送审稿),8月5日,县委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办法》(送审稿)。

三、核心要义

(一)对象的确定

本次受灾对象确定为:全县范围内因其住房位于地质灾害、山洪威胁区域,经专业机构鉴定后,由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分别认定的须避让搬迁的受灾群众。

(二)重建方式及补助标准的确定

重建方式采取自建住房、购房重建和投亲靠友方式,针对不同的重建方式制定了不同的补助标准,重点突出异地重建。具体为:

采用自建住房和投亲靠友的。按照认定的重建户和家庭人口,补助50000元;每户以1人为基数,每增加1人增加补助5000元

采用购房重建的。对购买农村住房和除擂鼓镇、永安镇以外其他县内乡镇场镇国有土地上住房的,按照认定的重建户和家庭人口,补助50000元;每户以1人为基数,每增加1人增加补助5000元。

对购买擂鼓、永安场镇和县外国有土地上住房的,按照认定的重建户和家庭人口,补助100000;每户以1人为基数,每增加1人增加补助20000

对购买北川县城规划区内原安昌片区住房的,按照认定的重建户和家庭人口,补助140000;每户以1人为基数,每增加1人增加补助20000元。

对购买北川县城规划区内原永昌片区住房的,按照认定的重建户和家庭人口,补助180000;每户以1人为基数,每增加1人增加补助20000元。

 另外,重建对象实行自建住房或购房的,每户可享受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贷款的贴息,贷款额度由承办银行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确定。由县政府分险基金和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5年,并按照承办银行实际贷款利率进行贴息,贴息期限3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保障措施

本次住房异地重建实行由县委、县政府集中统一领导,县住建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其中县住建局负责住房恢复重建过程的质量监督、技术指导和验收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重点负责对地质灾害、山洪威胁区域须避让搬迁受灾群众的认定;其他县级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工作;各乡镇是重建责任主体,负责做好各项群众工作,保障住房重建工作顺利推进。

政策文件:北川羌族自治县2022年“7·16暴雨洪涝地质灾害灾后住房异地重建工作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