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0538774/202104-00009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04-07
文号: 关键词: 预算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4-07 10:07文章来源: 北川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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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能:

1.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文稿、县政府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办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省市各部门、其他县(市)区来文来电。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2.研究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四川北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3.负责县政府重要会议(调研)的筹备、组织、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4.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及交办事项的催办、督办、报告;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交办事项的催办、督办、报告。

5.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四川北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县政府部门间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6.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

7.负责县政府值班、市长公开电话的办理工作,指导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四川北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8.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外事、政务服务管理、政务公开协调、行政效能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务信息、政府机关后勤等工作。

9.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指导县政府部门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10.办理县委、县政府和县委领导、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我办仍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新形势、迎战新常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力提升“三服务”水平,为“大美羌城、生态强县、繁荣北川”献智献力。

1.紧盯作风建设。持续强化服务意识,提促干部队伍精气神,全力塑造办公室崭新形象。对办公室工作人员强管束、严要求,常态化开展工作作风督察督办,确保工作作风严谨有序。同时,不断加强办公室工作人员个人修养和业务水平培育,持续提促服务水平,切实维护政府办队伍形象;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利剑高悬、警钟长鸣,时刻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管理好干部,听从组织安排,干实事、办好事。

2.提促工作效率。健全完善现有工作制度,完善文件收发、会务办理、综合协调等系列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确保做到办文有规范、办会有制度、办事有纪律。同时,及时转变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处置急件、快件能力,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做到信息畅通,责任明确,反应迅速,工作到位,持续提促工作效率。

3.强化协调配合。大力弘扬团队精神,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集思广益,顾全大局,互相支持,互相协作,互相补台,持续推进班子通力合作。同时,加大干部交流和轮岗工作的力度,通过交流和调整,不断促进队伍的整体优化和每个工作岗位的具体优化,实现资源共享,降低工作成本,提高工作质量。弘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精神,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形成办公室围绕中心、整体联动、政令畅通的良好局面。

4.抓好队伍建设。着眼干部能力素质培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能力培育提升系列活动,持续强化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等方面知识的学习,着力培养一支拿笔能写、开口能讲、有事能办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同时,积极探索现场参观、读书会、观影等多种形式,持续增强办公室干部同志学习意识,营造不断学习、不断创新、不断提高的良好氛围。

    二、部门概况  

    县政府办归口领导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委县政府信息化工作服务中心、县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县政府办行政编制32名(含县政府领导用编7名)。其中:县政府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机关党总支书记1名。正股级职数10名,副股级职数6名。保留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名。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编制4名。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编制3名。

2020年12月末在职人员总人数4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办收入预算总额为7098332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098332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098332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92056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84799元,医疗卫生146200元,住房保障支出446768元。

    (一)收支预算情况

    1.政府办2021年收入预算7098332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2020年增加249533元。

    2.政府办2021年支出预算7098332元,较2020年支出增加249533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办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098332元。较2020年增加249533元。

    1.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98332元。

    2.支出7098332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2056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4799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6200元、住房保障支出446768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办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098332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2056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4799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6200元、住房保障支出446768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政府办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7098332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为6848799元,增加249533元,增加3.6%;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098332元,较2019年的6848799元,增加249533元,增加3.6%。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政府办2021年收入预算7098332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7098332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20565元,主要用于保障党委、政府、人大、纪检、财政等部门日常运转经费和人员工资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84799元,主要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46200元,主要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44676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办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56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25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

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5600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监督、本级各项社会事业工作开展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车型为轿车。属于领导用车类。

2021年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公车运行支出预算30000元,主要用于各部门开展业务活动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保障机关日常工作运转、督促检查、应急处突等相关工作的开展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政府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98332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4962244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892908元,主要包括: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福利费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3180元,主要包括: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办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政府办固定资产总额2030719.34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辆等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政府办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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