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90660472/202305-00002 主题分类: 规划信息
发文机构: 北川县教体局 发文日期: 2023-05-08
文号: 关键词:

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公告

2023-05-08 09:08文章来源: 北川县教体局
字体:【    】 打印

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公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公平,现就2023年秋季北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坚持原则

坚持“两个确保、一个控制、两个严格”的原则:确保辖区内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学位,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能有学位;控制班额不超过限定人数;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遵守招生纪律。

    二、招生范围

北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严禁扩大招生范围,严禁违规跨片区招生。

招生范围为学校所在的片区,具体招生范围详见《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调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范围的通知》<北教体发〔2023〕10>。

三、报名登记时间

2023年5月29日—6月2日到所属学校现场预报名;2023年6月3日—6月20日网上报名登记。

四、报名条件

小学一年级报名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报名对象为2023年毕业的小学生。每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一个片区报名,根据本人符合的条件填报属地公办学校。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1.户籍学生本人应具有学校所在片区的户籍若片区户籍地与片区实际居住地不一致,则以实际居住地为准。

2.随迁子女(非本招生片区户籍的,但在招生片区内务工、经商、兴办企业等人员子女)。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与流入地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且截至2023年4月30日,当年在北川城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

②截至2023年4月30日,在流入地依法取得的满3个月的营业执照,且与营业执照相符合经营住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与经营法定代表人一致的产权证书。

③截至2023年4月30日,在流入地持有《四川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3.在招生片区内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子女。

4.在招生片区内购置房产且实际入住人员的子女。

5.符合条件的烈士、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持有大禹人才卡)、抗疫一线医务工作者(绵阳卫健委认定2020年赴武汉抗疫医护人员)、进藏干部职工等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相关政策执行教育优待。

 五、报名招录方式

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应通过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川教通”,下载川“教通APP”或通过手机端关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点击相对应的招生入学(小学入学初中入学),根据提示进行政策查询、报名登记、招生结果查询等操作。

1.小学一年级招生。凡2023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儿童,请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及相关资料先在片区小学预登记,并按时在手机端线上报名登记。取得学位的学生,须于7月5日—7月6日,其家长登录“全省系统”查询录取学校信息,然后点击“扫码报到”扫描该学校二维码,进行学位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2.初中一年级招生。请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及相关资料在片区初中预登记,然后按时在手机端线上报名。取得学位的学生,须7月5日—7月6日,其家长登录“全省系统”查询录取学校信息,然后点击“扫码报到”扫描该学校二维码,进行学位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若学校新招人数超出计划招生人数,则在同一学区或者教育集团实行学位统筹调配。

六、网报所需资料

(一)户籍在本招生片区所需资料: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所需资料。

第一类:在招生片区内的务工人员子女:1)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截至2023年4月30日前,随迁子女的父母(法定监护人)与城区的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满3个月的《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用人单位为其在我县社保部门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类:在招生片区内的经商、兴办企业等人员子女:1)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 截至2023年4月30日,注册满3个月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与营业执照相符合经营住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与经营法定代表人一致的产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类:取得经公安机关签发招生片区内的《四川省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1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四川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2)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工作单位在招生片区内国家公职人员子女所需资料:1)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国家公职人员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用人单位为其在我县社保部门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在招生片区内购置房产且实际入住人员子女所需资料:1)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生及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房产产权所有人必须一致。

(五)优抚对象子女所需资料1)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优抚类别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网上报名登记时每一类证明材料必须完整上传原件的照片;户口簿均需首页、父母(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少年页。

七、非新生今年秋季转学,学校仍然依据户籍或者随迁子女新生入学条件在秋季开学时办理学籍转学。

八、今年,永昌中学、西苑中学生源大幅增加,学校寄宿生床位严重不足,对部分上学距离较近学生,学校不提供住宿,实行跑通校管理。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详细情况可咨询招生片区学校。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3年秋北川羌族自治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片区(范围)

2.北川羌族自治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位申请流程图

 

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54

 


 

附件1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