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5997419/202110-00005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北川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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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4-07 15:47文章来源: 北川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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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基本职能

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等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执行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规定,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按照规定权限,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管理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5)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

6)负责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承担需报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批准的土地转用、征收征用等相关工作。

7)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规划、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0)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压覆矿产资源审核。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的有关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有关规划管理工作。

12)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13)配合国家、省、市对北川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全县自然资源等相关领域重大违法违规案件。

14)负责规划、测绘行业管理和地理信息资源管理工作。承担基础测绘、测量标志、行政区域界线等管理及测绘资质初审工作。

15)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数字化建设。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16)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17)负责全县森林、草原(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林木采伐管理,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开发利用。

18)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和石漠化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及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组织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

19)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20)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21)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有关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林权管理。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调处合同、权属纠纷。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22)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和草原绿色产业发展。

23)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24)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25)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26)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县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27)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28)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2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3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持续强化组织能力和干部作风纪律建设。一是全面提升组织力。突出责任抓党建,实施“党建强基”三年行动计划,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二是从严落实“两个责任”不懈怠。认真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棋局中找准角色定位,做好表率,以实际行动抓班子、带队伍,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三是牢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努力构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努力创新宣传意识形态的工作方法,努力健全管控意识形态的长效机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四是扎实开展干部职工作风纪律整治。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加强警示提醒教育,通过对近年来自然资源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用发生在身边人的身边事教育警示干部职工。

2)自然资源保护方面。一是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对各类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审查,从源头上控制占用耕地,争取少占和不占耕地,对确需占用耕地的建设项目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努力实现全县耕地总量稳定,质量稳步提高,确保全县24.6万亩耕地保有量和19.8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加快推进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工作。二是切实做好矿产资源保护。按照《矿产砂石资源开发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方案》,抓好综合整治工作落实,常态化监管矿权;对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督促企业加快实施绿色矿山建设;草拟我县矿山整合规划方案;加快推进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三是压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切实做好森林督查和新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建立新的木材监管制度体系;切实做好人工商品林采伐和项目使用林地审批工作;加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监管,严厉打击偷拉盗运、违法占用林地等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四是强化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大保护区的巡查力度,查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积极争取科研合作项目,切实保护区域内生物多样性。做好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场所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

3)持续强化要素保障。一是强化用林用地保障。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认真做好用地调规报批工作,积极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二是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简化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手续,探索合并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推进多测整合、多验合一,简化报件审批材料。三是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争取在2021年9月前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成果报批工作。组织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争取2021年底前形成一张底图。切实做好村规划编制的组织、指导、审查、报批和实施。四是持续跟踪增减挂钩项目立项工作,做好4个已立项项目的前期实施工作。

4)持续强化自然灾害防治。一是夯实地灾防治基础。持续抓好防灾预案完善、预警预报、动态监测、值班值守、应急演练等基础工作,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加快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力争完成投资10182万元。二是抓实森林火灾防控基础。将责任落实到人头,宣传教育更加深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严密火源管控,加强重点人群监管,“拉网式”排查整治隐患,加快专业扑火队伍组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森林火灾扑救能力。三是持续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

5)持续强化执法监察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制度。认真做好土地、矿产资源的动态巡查,努力提高自然资源违领域法行为的防控水平。全力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建别墅、小庙治理卫片执法检查等专项工作。扎实抓好综治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推动自然资源领域总体安全稳定。二是强化森林资源执法监管。加强路检路查,对重点林区,要道路口进行检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滥伐林木、违法占用林地等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6)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和产业发展。一是以人工造林、森林抚育、封山育林、义务植树等措施为抓手,积极推进大规模绿化绵州建设,力争全面完成2021年度绿化任务。二是大力推进竹林风景线建设。加大竹资源基础培育,推动羌王竹海等地的竹旅游业发展,加强竹加工企业培育,创建现代林业产业园区,做大规模、做优品质、做响品牌。三是积极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依托特色资源优势,积极推进以厚朴为主的中药材产业发展,加强中药材基地建设,培育壮大中药材加工企业。四是扎实推进生态旅游工作。打造“森林康养”为主的特色生态旅游,做好森林康养基地和森林康养人家申报和森林康养品牌建设,做好“2021四川花卉(果类)生态旅游节暨第八届北川辛夷花生态旅游节”活动。

7)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持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3.38万亩,抓好112.96万亩国有林、33.20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以及53.88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商品林的管护,完成年度封山育林管护建设任务,完成率、面积核实率、面积合格率均达到100%。二是及时兑现各类补偿资金。抓好退耕还林补贴、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以及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兑现。三是抓好不动产登记工作。提升服务效能,全面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继续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绿色通道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加快完成“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数据整合;继续推进对我县各乡镇统规统建、统规自建房屋不动产权证的办理;配合做好大熊猫国家公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四是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完成2020年度19个乡镇341个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按时兑现生态护林员工资315万元。

二、部门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1个。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编制总数为191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20人,事业编制156人,机关工勤1人。2020年12月末在职人员总人数171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0人,事业人员136人,机关工勤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9036746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9036746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9036746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0202元,卫生健康支出739825元,农林水支出500000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722164元,住房保障支出2304555元。

(一)收支预算情况

   1.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收入预算29036746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2020年增加3913193元。

   2.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支出预算29036746元,较2020年支出增加3913193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036746元。较2020年增加收入3913193元。

    1.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036746元。

    2.支出29036746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0202元,卫生健康支出739825元,农林水支出500000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722164元,住房保障支出2304555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036746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0202元,卫生健康支出739825元,农林水支出500000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722164元,住房保障支出2304555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29036746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为25123553元,增加3913193元,增加15.58%;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036746元,较2020年的25123553元,增加3913193元,增加15.58%。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人员编制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收入预算29036746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29036746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0202元,主要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739825元,主要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支出。

3.农林水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722164元,主要用保障单位日常运转经费和人员工资性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2304555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68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136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

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36800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监督、本级各项社会事业工作开展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车型为越野车,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业务用车1辆。

2021年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公车运行支出预算120000元,主要用于各部门开展业务活动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保障机关日常工作运转、督促检查、应急处突等相关工作的开展。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536746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5514570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2168748元,主要包括: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福利费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3428元,主要包括: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固定资产总额14823320.24元。共有车辆6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5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业务用车1辆。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x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基本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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