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5997419/202110-00018 主题分类: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发文机构: 北川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4-03-06
文号: 关键词: 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划分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划分

2024-03-06 10:16文章来源: 北川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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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编委批准的《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为了更好地理顺工作关系,健全管理体系,全面落实“三定”方案职能职责,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内设机构职能职责进行划分,具体通知如下:

1.办公室。承担局“三定”方案中办公室的机关党务、财务管理、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法制建设、人事、党建、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群团组织、老龄、脱贫攻坚等工作。与上级对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综合科、行政审批科、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离退人员工作科)、党委办公室、财务与资金运用科,市林业和草原局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市林业和草原局规划改革发展与资金管理科。

2.国土空间规划股。承担局“三定”方案中国土空间规划股的全部工作职责,承担县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与上级对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详细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建设规划科、市政规划科、村镇规划科。

3.耕地保护股。承担局“三定”方案中耕地保护股除统征储备、土地整理等以外的职责,承担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职责。与上级对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监督科。

土地征收征用、土地储备等工作由县土地统征储备中心负责。与上级对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统征储备中心。

土地开发管理等工作由土地储备开发中心具体负责。与上级对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整理中心。

4.土地利用和权属管理股。承担局“三定”方案中土地利用和权属管理股除去确权登记、所有者权益与调查监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等以外的职责。与上级对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

确权登记、所有者权益与调查监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等日常业务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负责。与上级对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登记科(调查监测科)、所有者权益科(审计科)、信息技术和测绘科、不动产登记中心。

5.地质矿产和环境管理股。承担局“三定”方案中地质矿产和环境管理股除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外的职责。与上级对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全县的地质灾害防治等具体工作由地质环境监测站具体负责,承担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日常事务。与上级对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灾害防治科。

6.林业和草原资源股。承担局“三定”方案中林业和草原资源股除去天然林保护、病虫害防治、国有林区改革、林地征占用审核手续办理及批后监管等以外的工作职责。与上级对应: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与草原管理科。

天然林管护、病虫害防治、国有林区改革等具体业务工作由县天然林保护中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负责。与上级对应:市林业和草原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林地征占用审核手续办理及批后监管等工作,由县土地统征储备中心负责。

7.生态保护与修复发展股(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承担局“三定”方案中生态保护与修复发展股除去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地等以外的职责,承担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与上级对应:市林业和草原局林业产业与科技科、生态保护修复科。

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地管理等相关工作由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具体负责。与上级对应:市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8.火灾预防股。承担局“三定”方案中火灾预防股全部职责,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事务。与上级对应: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与草原管理科(森林草原防火科)。

9.政策法规监督股。承担法治宣传教育、政策法规、信访维稳等职责。与上级对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科(信访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监督科,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行政审批处)、信访处、执法监管局,省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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