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5997419/202304-00004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北川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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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单位预算

2023-03-13 10:45文章来源: 北川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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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单位预算

一、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职能简介。

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等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执行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规定,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按照规定权限,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管理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5.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

6.负责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承担需报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批准的土地转用、征收征用等相关工作。

7.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规划、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0.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压覆矿产资源审核。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的有关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有关规划管理工作。

12.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13.配合国家、省、市对北川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全县自然资源等相关领域重大违法违规案件。

14.负责规划、测绘行业管理和地理信息资源管理工作。承担基础测绘、测量标志、行政区域界线等管理及测绘资质初审工作。

15.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数字化建设。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16.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17.负责全县森林、草原(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林木采伐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开发利用。

18.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和石漠化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及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组织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

19.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20.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21.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有关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林权管理。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调处合同、权属纠纷。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22.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和草原绿色产业发展。

23.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24.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25.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26.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县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27.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28.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2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3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重点工作。

1.强资源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森林资源安全底线,全面推进“田长制”,用“长牙齿”硬措施落实耕地保护任务,深入推进林长制,探索“林长+”协作模式,不断提升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

2.强矿产管理。尽快取得《北川羌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批复,加快启动矿权出让和矿权整合工作,推动矿产行业绿色集约发展。

3.强规划引领。尽快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4个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审批程序,有序推进曲山镇石椅片区等村规划编制,按需应编尽编。

4.强要素保障。加快增减挂钩项目和土地储备开发项目落地,攻坚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保障重点项目林地、建设用地需求,做好用地预审、土地出让、规划调整、征地拆迁、不动产登记等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5.重乡村振兴。持续跟进厚朴省级现代林业园区创建,结合国家储备林项目、“双重”项目和森林康养产业,支持曲山石椅等村落乡村振兴。

6.重执法监管。将执法关口前移,抓好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和森林督查专项行动,有效减少自然资源领域新增违法行为。

7.重灾害防治。加快推进“7.16”灾后重建项目和避险搬迁,夯实地质灾害和森林火灾基础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地质灾害“零伤亡”。

8.重党建廉建。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有效融合,保持执纪问责高压态势,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探索“导师传帮带”机制,培养自然资源系统中坚力量。

 

第二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xlsx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3年收支总预算3263.05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854.1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项目预算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3263.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63.0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22年4126.60万元减少863.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2年7990.60万元减少7990.6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2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2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3263.0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086.9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4.6%,较2022年增加185.49万元。 项目支出176.1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4%,较2022年减少9039.6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63.05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8854.1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项目预算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63.0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6.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8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3.43万元、农林水支出1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468.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3.4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63.0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减少863.5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项目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63.0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6.82万元,占12.47%;卫生健康支出92.84万元,占2.85%;节能环保支出53.43万元,占1.64%;农林水支出18万元,占0.5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468.55万元,占75.65%;住房保障支出203.41万元,占6.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万元,占0.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71.2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35.6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业年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7.7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75.1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3.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7.9万元,主要用于北川羌族自治县责任(乡村、社区)规划师招募项目。

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5.5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人身意外保险。

4.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疑似图斑核查勘验设计费用。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088.6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经费和运行经费开支。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田长制、耕地保护宣传费用。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53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服务项目。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2023年预算数为9.9万元,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络维护及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相关技术服务。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295.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经费开支。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7.8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自助查询机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03.4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2023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督导(技术协作)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63.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22.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县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县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较2022年预算增减少2.2%。主要原因是缩减公务接待费。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工作检查督导,兄弟单位交流学习、项目专家业务指导及评审验收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增加75%。 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越野车5辆,小型载客汽车1辆,其他车型1辆。

2023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地灾巡排查、森林防火监测巡查、自然资源执法、天然林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减少7990.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项目预算减少。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18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万元,增长3.28%。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固定资产总额1790.98万元。共有车辆8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车辆1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经费,无购置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3263.05万元,其中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预算176.14万元,共12个项目: 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服务项目53万元、购买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项目1.83万元、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络维护项目0.98万元、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机项目5万元、土地矿产卫片执法项目15万元、地质灾害防治督导(技术协作)经费项目20万元、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县级配套资金项目5.53万元、耕地保护宣传费用2万元、田长制宣传费用2万元、林业疑似图斑核查勘验设计费用18万元、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相关技术服4.9万元、北川羌族自治县责任(乡村、社区)规划师招募项目47.9万元,其中重点项目0个,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预算0万元。结合绩效目标申报,着重加强了对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投入的经济合理性、绩效目标的规范完整性以及科学合理性等方面的体现,全面设置一级指标下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成本指标和满意度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设置符合项目特征的二级、三级指标,做到设置的各项指标导向清晰、具体量化、合理可行,切实落实项目实施控制有效、成本节约、资金使用合规,切实把“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理念贯穿到部门财务管理全过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城发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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