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5997419/202304-00005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北川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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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林业草原发展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2023-03-13 10:47文章来源: 北川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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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林业草原发展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林业草原发展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林业草原发展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林业草原发展中心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林业草原发展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一、县林业草原发展中心职能简介

县林业草原发展中心在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承担全县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建设等具体事务性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2.推进林业现代园区建设,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重点中药材、竹产业、森林康养等林业和草原绿色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碳汇、双重项目、国家储备林等重大项目建设。

3.承担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数字化建设,为行业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持。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项目有关工作。

4.承担全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退耕还林还牧还草等事务性工作。负责造林绿化工作。承担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推进草原开发利用。指导乡镇组织实施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承担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技术指导和服务。

5.参与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乡镇开展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工作。

6.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种子资源普查工作,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

7.承担开展荒漠和石漠化调查工作,参与拟订防沙治沙及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8.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等项目工作。

9.承担大熊猫国家公园项目建设工作,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等项目实施。

10.技术指导县国有林场、四川片口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业务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及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林业草原发展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1.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突出思想引领,全力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切实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加强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坚强堡垒。二是握牢意识形态主动权。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增强政治敏锐性、思想引领性、网络安全性、斗争主动性、担当自觉性,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三是扎实开展干部职工作风纪律整治。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加强警示提醒教育。

2.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和产业发展。一是持续开展大规模绿化绵州行动。做好义务植树常态化工作,打造义务植树亮点工程。协助编制完成新一轮大规模绿化绵州北川规划,制定2023年大规模绿化绵州北川行动方案。二是大力发展林草产业。抓紧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启动第二、三个国储林项目申报工作;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力争双重项目在北川落地实施;在完成省级三星级厚朴园区争创基础之上开展晋级升星工作。

3.严格落实自然资源保护责任。一是协调、争取扩大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补偿面,将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纳入补偿范围;按时按质完成森林草原湿地图斑监测工作;有序加快推进我县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二是积极对接、协助完成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加强森林保险宣传工作,积极推广森林保险,规范投保工作,实现真正的惠民。三是持续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完成挂牌古树定位,加强古树保护宣传,落实古树看管经费,积极争取古树病虫害防治经费。

4.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抓好补助资金发放。一是积极向上级争取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完成资金兑现工作。二是按时兑现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资金,着力解决往年兑付失败的遗留问题。

第二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林业草原发展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北川羌族自治县林业草原发展中心单位预算表.xlsx


第三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林业草原发展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林业草原发展中心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县林业草原发展中心单位2023年收支总预算318.97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18.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县林业草原发展中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林业草原发展中心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318.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8.79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22年0万元增加318.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2年0万元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2年0万元增加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2年0万元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林业草原发展中心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318.9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58.0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0.95%,较2022年增加258.05万元。项目支出60.7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9.05%,较2022年增加60.7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林业草原发展中心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8.7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18.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县林业草原发展中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8.7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5万元、农林水支出25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6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林业草原发展中心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8.7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18.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县林业草原发展中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3万元,占11.68%;卫生健康支出8.05万元,占2.52%;农林水支出254.9万元,占79.96%;住房保障支出18.61万元,占5.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4.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2.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8.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3年预算数为194.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运转经费。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义务植树。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41.74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野生动物救助、古树复壮及日常养护。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8.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林业草原发展中心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8.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4.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林业草原发展中心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较2022年预算增加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县林业草原发展中心。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县林业草原发展中心开展各项公务活动,主要是保障上级主管部门工作检查督导,兄弟单位交流学习、项目专家业务指导及评审验收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3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林业草原发展中心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林业草原发展中心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县林业草原发展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县林业草原发展中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县林业草原发展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县林业草原发展中心固定资产总额1.86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无购置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县林业草原发展中心单位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预算60.74万元,共4个项目:2023年义务植树项目4万元、购买野生动物肇事保险项目15万元、野生动物救助项目2万元、2023年古树复壮及日常养护项目39.74万元,其中重点项目0个,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预算0万元,结合绩效目标申报,着重加强了对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投入的经济合理性、绩效目标的规范完整性以及科学合理性等方面的体现,全面设置一级指标下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成本指标和满意度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设置符合项目特征的二级、三级指标,做到设置的各项指标导向清晰、具体量化、合理可行,切实落实项目实施控制有效、成本节约、资金使用合规,切实把“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理念贯穿到部门财务管理全过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城发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指: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指: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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