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5997419/202402-00001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北川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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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

2023-09-18 09:21文章来源: 北川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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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9月18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等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执行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规定,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按照规定权限,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管理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5.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

6.负责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承担需报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批准的土地转用、征收征用等相关工作。

7.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规划、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0.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压覆矿产资源审核。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的有关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有关规划管理工作。

12.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13.配合国家、省、市对北川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全县自然资源等相关领域重大违法违规案件。

14.负责规划、测绘行业管理和地理信息资源管理工作。承担基础测绘、测量标志、行政区域界线等管理及测绘资质初审工作。

15.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16.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17.负责全县森林、草原(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林木采伐管理,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开发利用。

18.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防沙治沙及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组织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

19.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20.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21.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有关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林权管理。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调处合同、权属纠纷。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22.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

23.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24.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25.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县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26.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27.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2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2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单位29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8个。

纳入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北川羌族自治县地质环境监测站

3.四川省北川木材检查站

4.北川羌族自治县土地储备开发中心

5.北川羌族自治县土地统征储备中心

6.北川羌族自治县林业科技推广站

7.四川片口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8.北川羌族自治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

9.北川羌族自治县天然林保护中心

10.北川羌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11.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自然资源所

12.北川羌族自治县通泉镇自然资源所

13.北川羌族自治县禹里镇自然资源所

14.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自然资源所

15.北川羌族自治县擂鼓镇自然资源所

16.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自然资源所

17.北川羌族自治县桂溪镇自然资源所

18.北川羌族自治县小坝镇自然资源所

19.北川羌族自治县陈家坝镇自然资源所

20.北川羌族自治县坝底乡自然资源所

21.北川羌族自治县都贯乡自然资源所

22.北川羌族自治县漩坪乡自然资源所

23.北川羌族自治县开坪乡自然资源所

24.北川羌族自治县马槽乡自然资源所

25.北川羌族自治县片口乡自然资源所

26.北川羌族自治县青片乡自然资源所

27.北川羌族自治县白什乡自然资源所

28.北川羌族自治县白坭乡自然资源所

29.北川羌族自治县桃龙藏族乡自然资源所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6053.15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207.92万元,减少10.9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项目资金收入减少,以前年度存量资金收回。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9754.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07.94万元,占35.4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42.23万元,占62.98%;其他收入304.33万元,占1.54%。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549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8.28万元,占11.88%;项目支出22462.79万元,占88.12%。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748.8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512.25万元,减少1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项目资金收入减少,以前年度存量资金收回。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610.08万元,减少47.0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相应的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49万元,占0.62%;科学技术支出8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8.05万元,占2.82%;卫生健康支出93.95万元,占0.72%;节能环保支出811.21万元,占6.22%;农林水支出3456.41万元,占26.4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787.24万元,占36.69%;住房保障支出285.08万元,占2.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155.57万元,占24.1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047万元,完成预算98.0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8.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60.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7.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5.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7.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6.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8.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5.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支出决算为406.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支出决算为143.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41.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支出决算为133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938.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为597.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4.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75.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贷款贴息(项):支出决算为322.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191.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14.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1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59.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43.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4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53.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1.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71.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44.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决算为3009.81万元,完成预算85.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剩余资金是项目的质保金,待项目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2.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28.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74.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53.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3.6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增加29.37万元,增长66.29%。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新增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3.99万元,占86.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69万元,占13.1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9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29.95万元,增长87.98%。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增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基本支出中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相应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预算中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相应支出增加;三是除新增的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余车辆的车龄均在10年以上,维修费用高;四是地灾防治工作要求“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业务用车频次高;五是按照森林防灭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卫片核查等工作要求,下乡频次高,出差地点大多在林区,路况较差,路程较远,车辆耗费、磨损大。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6辆、小型载客汽车1辆、商务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3.99万元。地灾巡排查、森林防火监测巡查、自然资源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9.6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56万元,下降5.4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缩减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6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工作检查督导,兄弟单位交流学习、项目专家业务指导及评审验收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1批次,10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9.6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调研中华大熊猫动植物园相关工作、省自然资源厅调研北川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林业局督导林长制、森林防火工作、省自然资源厅督导调研大熊猫国家公园矿业权退出工作、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指导新建居住区建筑风貌工作、省林草局指导北川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42.2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自然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3.73万元,比2021年增加41.17万元,增长16.2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机关运行费用20万及抚恤金6.93万元等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83.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3.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63.49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风险区群专结合监测预警项目,北川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矿权整合勘查,北川羌族自治县木竹山石灰岩矿地质勘查,北川羌族自治县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古树抢救复壮,北川国家森林公园管护站及附属设施、道路绿化、瞭望亭建设项目,野外巡护装备采购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83.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0.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3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片口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巡护、宣传、森林防火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2年第一批中央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群专结合监测项目等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2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绩效自评综述:1.经济性分析,我单位2022年预算控制良好,预算执行时坚决做到厉行节约;2.效率性分析,我单位预算执行率、结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等全部达标;3.效益性分析,我单位圆满完成预期目标,整体支出比上年度有所减少,项目支出均为公益性支出,无经济效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评价;2022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8.28分,绩效自评综述: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北财绩〔2023〕10号)通知要求,评价工作组根据《北川县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结合项目实际和项目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资料,对2022年度绩效目标进行认真梳理,从投入、过程、成本、产出及效果等方面设定的绩效核心指标,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价,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上述项目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反映专项用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项):反映用于退耕还林粮食折现方面的补助。

15.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及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支出。

18.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支出、现代种业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19.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20.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反映除国家公园外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调查、规划、监测、管护、能力提升、生态补偿、生态保护和修复、科研、宣传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贷款贴息(项):反映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反映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3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经费支出,包括行业标准和规程、政策法规、审计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3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产储备支出(项):反映用于土地资源储备方面的支出。

3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反映用于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管理,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3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6.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方面的支出。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企业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4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企业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4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反映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4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防治森林草原火灾、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4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支出。

4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2022年末机构数3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下属事业单位19个。较上年减少3个,其原因是3个直属事业单位整建制调整为县林业草原发展中心。

(二)人员概况

2022年末,单位实有人数194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3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37人,天保管护聘用人员26人。较上年人数有变化,在职人员退休6人,辞职1人,新进17人,林草中心转隶13人,天保管护聘用人员辞职2人,退休1人。

(三)机构职能

1.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5.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6.负责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7.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9.规划、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10.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11.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的有关规划管理工作。12.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交流。13、配合国家、省、市对北川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14.负责规划、测绘行业管理和地理信息资源管理工作。15.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16.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17.负责全县森林、草原(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18.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19.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20.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21.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相关工作。22.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23.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24.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25.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26.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27.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2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2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聚焦党建引领,全面从严治党得到加强;2.聚焦要素保障,赋能县域经济稳进提质。3.聚焦资源保护,生态“家底”日益丰厚。4.聚焦生态保护修复,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5.聚焦执法监管,资源保护基础更加稳固。6.聚焦灾害防治,安全防范红线持续绷紧。7.聚焦民生建设,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群众工作。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年度部门年初预算收入12117.2万元。部门决算收入25748.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入13306.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收入12442.2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收入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年度部门决算支出2548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支出3028.28万元(含人员支出2774.54万元,公用支出253.74万元);项目支出22460.95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0018.72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12442.2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项目支出   0万元)。结转和结余259.59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259.5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三)相关支出预算管理情况

2022年度预算执行率98.99%;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采购执行0万元,采购执行率 0%;三公经费预算23万元,决算支出73.68万元,控制率320.3%;部门年末固定资产1790.98万元,其中在用固定资产1790.98万元,出租固定资产0万元。

三、部门主要履职绩效分析

(一)主要履职目标

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持续跟踪增减挂钩项目立项工作;切实做好矿产资源保护;兑现各类补偿资金;夯实地灾防治基础;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主要履职情况

1.聚焦要素保障,赋能县域经济稳进提质。一是规划引领提质。稳步推进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启动并完成“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已进入系统调试阶段;有序推进乡镇级片区规划,配备乡村规划师4名,形成4个乡镇级片区规划成果,通过了县市5个层次审查并上报;启动了擂鼓镇茶产业主题公园村级片区规划编制;高质量承办全市两项改革“后半篇”提高乡村规划建设水平拉练比拼活动暨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工作2022年第五次调度会。二是保障用地用林提质。保障4个市重点项目用地面积940亩,北川通用机场项目取得537.42亩土地批文,组卷上报2022年两批次建设用地241.11亩。累计供应土地28宗1343.44亩,取得土地价款收入49121.34万元。处置2009-2018年批而未供土地638.34亩,上报撤销批文244亩,处置闲置土地675.44亩。累计下达占限额森林采伐蓄积79554.82立方米,不占限额森林采伐蓄积9749.68立方米;办理林地占用54宗1132亩。三是保障项目落地提质。完成7个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调整,组织专家评审会7次、规委会10次,审查规划方案和建设项目方案33个,出具地块规划条件38个,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7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7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及土地核验合格证7个,完成设施农用地上图入库22宗,保障了越众&悦府、瑞弘&锦博樾、卓信北川智慧农贸广场、健康食品示范产业园等项目落地,为50余个项目提供要素保障服务。四是助力园区提质企业满园。向园区委托用地规划许可、土地资产处置等9个审批事项,聚焦园区土地集约利用,处置园区闲置土地46.315亩、批而未供土地369.59亩,近五年平均供地率达100%,完成标准地供应2宗。五是优化营商环境提质。组织20余家企业“优化营商环境面对面”专题座谈,收集企业诉求8条,已解决2条。

2.聚焦资源保护,生态“家底”日益丰厚。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全面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落实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科学合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7.15万亩、耕地10.74万亩,全面落实耕地保护任务。扎实推进耕地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和土地整治项目清理,核查耕地流出图斑4199个,恢复耕地977亩,编制北川县2022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起草“田长制”实施方案及其配套制度,成立“田长制”办公室,全面推行我县“田长制”工作。加强耕地监测监管。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动态巡查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二是严格矿产砂石行业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原则,完善了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督促54宗矿业权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53宗矿业权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账户并签订监管协议。《北川羌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订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和县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把矿产开采以法条的形式进行明确,持续实行“三个最严”“积分制”“采运凭单”管理制度。三是严格森林资源保护责任。聚焦林草资源保护,助力全域增绿。认真组织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林地“一张图”年度更新和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建立全市首个“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健全林长制5项配套制度,防治森林病虫害2.93万亩,管护国有林112.96万亩、公益林33.15万亩、天然商品林55.64万亩,森林草原资源监管常态化。四是严格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责任。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野生动物栖息地监测巡护。组织开展“林蜂”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繁育利用场所70余处,组织宣传活动5场,救助野生动物14只(头),赔付野生动物肇事损失7.8万余元。

3.聚焦生态保护修复,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一是算好矿山生态修复账。始终将绿色矿山建设作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前提,生态复绿211亩,积极推进生态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工作,对全县矿业权进行清理,制定了《北川羌族自治县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工作方案》,完成25宗矿业权退出。二是算好国土绿化账。完成《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积极开展大规模绿化绵州行动。完成国土空间中落实造林绿化空间评估,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3.38万亩,组织全民义务植树115万余株,完成营造林6万亩,完成221株古树名木一树一册保护方案,并落实了日常养护责任,挂牌古树日常养护率和保护率100%。三是算好产业收入账。有序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积极向上汇报争取,北川被确定为省林草局直接联系的国家储备林建设县,协助市林业局开展“双重”项目可研。组织完成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及可研报告,项目建设方案已取得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查同意。统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877万元,推动林业产业基础设施完善和资源培育,启动实施营造竹林、竹林基地培育和现代林业培育园区奖补项目,实施厚朴现代林业培育园区对标补短,成功晋升为市级四星现代农业园区。组织申报竹林乡镇1个、竹林康养基地1个、竹林基地2个、翠竹长廊1个、竹林人家1个。

4.聚焦执法监管,资源保护基础更加稳固。一是打好普法宣传“阵地战”。积极开展“八五”普法工作,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深入矿山、社区、农村等宣传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治等知识,全县共制作宣传资料20万余份,标语600余个,横幅50余幅,工作简报100期,为群众答疑解惑。二是打好国土执法“持久战”。组织开展耕地、矿产等卫片图斑核查10426个。发现并有效制止违法用地、非法采矿行为27件。其中立案查处12件,已结案10件,正在办理中2件,涉案罚款153.55万元。三是打好林业执法“突破战”。核实省级下达森林督查疑似图斑91个,已全部查处结案。办理涉林案件81件,涉案罚款264.46万元,其中行政处罚61件,不予处罚5件,不予立案15件。移交森林警察大队查处2件。四是打好专项行动“攻坚战”。扎实推进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林蜂”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向好。

5.聚焦灾害防治,安全防范红线持续绷紧。一是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打好地灾防治“防疫针”。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建立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和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专班实质化运行机制,召开调度会议8次,发布预警17次,销号隐患点115处,新增32处,现有449处,组织培训457场次、发放“两卡”3836份,开展综合演练38场次,5000余人参与夜间“三断”演练。先后启动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排危除险和水毁修复项目19处,完工16处。汛期过渡转移670户1522人,临时转移47678人次。按照《北川羌族自治县2022年“7.16”暴雨洪涝地质灾害灾后住房异地重建工作实施办法》(北办规〔2022〕2号)核实确定地质灾害避险搬迁327户1210人。二是压实森林防灭火工作举措,筑牢森林草原“防火墙”。抓实森林火灾防控基础,投入827.6万元开展森林防灭火道路建设和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投入77.4万元加强森林防火语音提示系统技防建设,严格落实包保责任,983名“五类人员”专人监护,严控火源进山,组织培训会80余场,发送预警信息2万余条,组织防灭火演练20场,发布火险预报60期,保养防火物资5000余套,排查整改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57个,班子成员督导反馈整改24个问题,防火形势平稳可控,无森林火灾发生。三是抓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紧箍咒”。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对全县矿山、地质灾害治理、生态修复项目等开展检查247次,发现安全隐患91个,完成整改85个,正在整改6个。全年自然资源领域安全形式总体稳定向好。

6.聚焦民生建设,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群众工作。一是推动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双赢。完成生态护林员选聘465人。新增管护森林面积143.76万亩,兑现资金288万元。二是继续落实不动产登记便民举措。开展延时服务100余小时,组织上门和预约服务60余次。受理不动产相关业务12182件,办结12182件,办结率达100%。三是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难题。践行一线工作法,妥善处理佳星广场、禹里镇职工购房等不动产登记遗留难题,惠及住户200余户。办理划拨转出让8批次,面积2.96亩,惠及群众69户。四是妥善调解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调查处置林权纠纷8件,回应信访、网络信箱咨询27件,回复率达100%。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实现“治已病、防未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7.聚焦党建引领,全面从严治党得到加强。一是不断筑牢党建工作“主阵地”。制定了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细化了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及时调整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制度,发挥党支部主阵地作用,优化直属机关党委委员联系点制度,加强了组织关系转接。二是畅通思想教育建设“主动脉”。2022年,通过中心组、“三会一课”、职工大会、青年干部座谈会等形式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20余次。三是把牢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权”。及时调整完善局党组及党组书记2022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梳理9类14个廉政风险点,参与招投标领域、项目验收等重要环节监管30余次,持续开展“听音问廉绵州行”活动,累计走访181人,走访进度达71%。对全系统范围内共252名干部职工开展了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四是锤炼为民服务“主力军”。党建引领“双报到”,参加环境卫生整治、交通劝导、疫情防控等系列志愿服务活动40余场200余人次。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情况

1-1-1.编制完整:自评得分:3.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本单位资金全额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编制。

1-1-2.目标制定: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成,并且能细化量化。

1-1-3.编制准确:自评得分:9.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预算编制科学准确。

1-1-4.支出规范: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部门严格预算执行;分配专项资金履行计提决策程序;专项资金按照《绵阳市市本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程序报批

1-1-5.支出控制: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部门公用经典、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科目年初预算与决算一致。

1-1-6.动态调整:自评得分:9.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部门年度部门预算调剂额和年末部门预算额度收回额均不为0.

1-1-7.预算完成:自评得分:10.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在6、9、11月的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年终执行达到序时时进度。

1-1-8.目标完成:自评得分:6.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部门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无偏离度。

1-1-9.违规记录: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根据巡视(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结果反映上一年度预算"

管理无违规记录

(二)综合管理情况

3-1-1.自评公开: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是已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3-1-2.结果整改: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绩效管理结果按照要求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

3-1-3.应用反馈: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运用绩效结果报告;部门对绩效结果反馈问题全部整改。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3-1-1.自评公开: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是已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3-1-2.结果整改: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绩效管理结果按照要求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

3-1-3.应用反馈: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运用绩效结果报告;部门对绩效结果反馈问题全部整改。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经济性分析,我单位2022年预算控制良好,预算执行时坚决做到厉行节约;2.效率性分析,我单位预算执行率、结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等全部达标;3.效益性分析,我单位圆满完成预期目标,整体支出比上年度有所减少,项目支出均为公益性支出,无经济效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评价。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主要经验和做法

2022年以来,我单位狠抓绩效管理,做好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预算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又运用于各个环节,全程实施绩效管理,取得了用绩效对冲风险的良好效能。

(三)存在问题

部分项目设置绩效目标不科学,导致绩效目标评价与项目实际情况偏离,评价结果无法使用。

(四)改进建议

做好事前绩效评估,优化设置绩效目标,作出准确绩效评价,并将结果用于各个环节。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xls

附件2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安排部署,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北财绩〔2023〕10号)要求,我单位于5月组织开展了自评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实施项目110个(部门项目110个),资金范围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预算资金24,385.33万元(中央、省补助9,003.92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29.33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5,252.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91个,预算资金11,904.59万元(中央、省补助8,961.4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8.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935.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9个,预算资金12,480.74万元(中央、省补助42.52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21.33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2,316.89万元)。

二、项目管理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

2022年度,我单位实施项目110个(部门项目110个),

实施项目预算执行22,715.52万元(中央、省补助7,398.01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08.33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5,209.18万元),预算执行率93.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91个,预算执行10,255.78万元(中央、省补助7,355.49万元, 市级财政资金8.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892.29万元),预算执行率86.15%。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9个,预算执行12,459.74万元(中央、省补助42.52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00.33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2,316.89万元),预算执行率99.83%。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110个项目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全部完成106个,占96.36%;基本完成4个,占3.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91个,全部完成87个,占95.60%;基本完成4个,占4.4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9个,全部完成19个,占100.00%。

(三)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分析

项目管理评价具体明细情况(见附件1)。项目支出自评报告 (附件1).xls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项目110个(其中部门项目110个)。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综合评价平均得分96.10,等级为:优。其中管理评价得分高于平均分项目103个,占比93.64%,得分低于平均分项目7个,占比6.36%。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110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数量指标共计130个,全部完成130个,占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数量指标106个,全部完成106个,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数量指标24个,全部完成24个,占100.00%。

2.质量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110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质量指标共计17个,完成质量达100-90(含)%的指标17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质量指标16个,完成质量达100-90(含)%的指标16个,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质量指标1个,完成质量达100-90(含)%的指标1个,占100.00%。

3.时效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110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时效指标共计111个,按时完成111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质量指标92个,按时完成92个,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时效指标19个,按时完成19个,占100.00%。

4.成本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110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成本指标共计114个,全部完成112个,占98.25%;基本完成2个,占1.7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成本指标92个,全部完成91个,占98.91%;基本完成1个,占1.09%;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成本指标22个,全部完成21个,占95.45%;基本完成1个,占4.55%;。

5.经济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110个项目涉及经济效益指标共计5个,优秀指标5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济效益指标3个,优秀指标3个,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经济效益指标2个,优秀指标2个,占100.00%;。

6.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110个项目涉及社会效益指标共计72个,优秀的指标72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社会效益指标59个,优秀的指标59个,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社会效益指标13个,优秀的指标13个,占100.00%。

7.生态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110个项目涉及生态效益指标共计23个,优秀指标23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生态效益指标22个,优秀指标22个,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生态效益指标1个,优秀指标1个,占100.00%;。

8.可持续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110个项目涉及可持续效益指标共计12个,可持续12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可持续效益8个,可持续8个,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可持续效益4个,可持续4个,占100.00%;。

9.满意度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110个项目涉及满意度指标共计86个,满意度达100-90(含)%的指标86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满意度指标75个,满意度达100-90(含)%的指标75个,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满意度指标11个,满意度达100-90(含)%的指标11个,占100.00%。

三、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项目110个(其中部门项目110个),项目综合评价平均得分98.28,等级为:优。其中综合评价得分高于平均分项目94个,占比85.45%,得分低于平均分项目16个,占比14.55%。

项目综合评价结论明细情况表(见附件2)。项目支出自评报告 (附件2).xls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北财绩〔2023〕10号)通知要求,评价工作组根据《北川县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结合项目实际和项目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资料,对2022年度绩效目标进行认真梳理,从投入、过程、成本、产出及效果等方面设定的绩效核心指标,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价。

绩效目标实现评价具体情况自评表(见附3)。项目支出自评报告(附件3).xls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主要原因是少部分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实施进度需在下一年度完成,资金支付也需在下一年度完成。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自评反映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完成资金支付。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本部门将根据自评结果督促各股室及时整改并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调整和下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二)绩效自评结果公开情况

本部门自评报告待2022年部门决算批复后,随同部门决算在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政策(项目)自评报告及绩效目标自评表。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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