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4649490/2015-00029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北川县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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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情况说明

2015-06-18 14:30文章来源: 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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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城乡规划和住房建设、测绘、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城市规划区外风景园林事业和人民防空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工作规划。受县政府的委托,组织编制、调整、修订、报批县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按程序报批城市详细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建设规划,参与编制土地利用规划。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行业标准定额、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省(市)统一定额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工程建设活动中工程造价的执法监督。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3.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审查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指导、管理建筑市场与室内外装饰装修市场的准入、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全县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4.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指导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勘察设计技术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勘察设计市场准入,管理和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市政工程项目、各类房屋建筑项目、房屋建筑附属设施及其配套的管线与设备安装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批;指导全县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指导和组织减灾防灾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

5.承担指导全县城乡建设管理职责。贯彻执行城乡建设的有关政策;指导开展城乡供水、节水、排水、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乡镇堤防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各乡(镇)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乡镇开展防汛排涝工作;指导城镇开展采水、管网输水和用户用水的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6.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职责。贯彻执行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有关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造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风景园林名胜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指导风景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全县风景名胜、世界自然遗产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园林绿化工作。

8.贯彻执行墙改和建筑节能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负责推进住房建设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

9.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保障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改革。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及有关事项的审批、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房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10.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拟定房地产开发管理的政策措施;编制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协调和监督管理,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核准和年度投资计划会审;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检测分析;具体承办房地产开发企业、价格评估机构和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承办商品房预(销) 售管理和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管理。

11.负责全县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管。

12.贯彻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作。

1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测绘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内的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辖区内各测绘单位的测绘工作。

14.承担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317.77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17.777万元。安排支出预算317.77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45.8184万元,医疗卫生11.817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234.81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3227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市政建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内设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主要是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完成县基础设施建设、村镇规划编制工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等项目建设及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18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11.817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城乡社区事务234.818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日常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5.3227万元,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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