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4649490/202209-00002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北川县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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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2022-09-23 15:12文章来源: 北川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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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23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13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明.................................................................1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5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8

第四部分 附件 ...................................................................................................35

第五部分 附表.....................................................................................................4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3

二、收入决算表.....................................................................................................43

三、支出决算表.....................................................................................................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3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4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43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3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3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3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3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城乡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城市管理、市政园林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城乡规划和住房建设、测绘、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城市规划区风景园林事业和人民防空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工作规划。受县政府的委托,组织编制、调整、修订、报批县总体规划和城乡体系规划。按程序报批城市详细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建设规划,参与编制土地利用规划。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行业标准定额、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省(市)统一定额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工程建设活动中工程造价的执法监督。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3)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审查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指导、管理建筑市场与室内外装饰装修市场的准入、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全县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4)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指导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勘察设计技术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勘察设计市场准入,管理和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市政工程项目、各类房屋建筑项目、房屋建筑附属设施及其配套的管线与设备安装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批;指导全县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指导和组织减灾防灾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

5)承担指导全县城乡建设管理职责。贯彻执行城乡建设的有关政策;指导开展城乡供水、节水、排水、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乡镇堤防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指导各乡(镇)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城镇开展防汛排涝工作;指导城镇开展采水、管网输水和用户用水的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6)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职责。贯彻执行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有关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造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风景园林名胜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指导风景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全县风景名胜、世界自然遗产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园林绿化工作。

8)贯彻执行墙改和建筑节能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负责推进住房建设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

9)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保障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改革。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及有关事项的审批、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房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10)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拟定房地产开发管理的政策措施;编制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协调和监督管理,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核准和年度投资计划会审;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检测分析;具体承办房地产开发企业、价格评估机构和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承办商品房预(销) 售管理和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管理。

11)负责全县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管和接受保管全县城建档案有关资料。

12)负责县城日常管理工作,县城规划区内的城市执法工作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的场镇管理

1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测绘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内的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辖区内各测绘单位的测绘工作。

14)承担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聚焦行业发展质量,业务目标稳中有进

一是经济指标将如期完成。今年以来,新入库建筑总承包企业9家,全县入库建筑总承包企业达到29家,建筑市场进一步壮大。1-9月完成建筑业产值16.8671亿元,同比增长20.8%,全市排名第四(全年建筑业产值需一月份国家统计平台开网上报),1-11月,我县累计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12.1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4%,预计全年完成13.1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8%。1-9月房地产从业人员工资总额达到14747千元,同比增长4%;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67212万元,1-11月完成投资91989万元,完成比例达137%。二是重点项目稳步推进。2021年我局共实施涉及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等方面的重点项目8个(续建项目3个,新建项目5个),计划投资67212万元(其中房地产项目5个,包括圣鼎·永玺府、嘉鸿·星澜湾、恒跃名苑、文庭雅居和羌多娜乐巢公寓;基础设施项目2个,包括北川新县城河西片区生态岸线修复工程项目和北川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技术改造提升及应急池建设项目。民生工程项目1个,安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目前8个项目全部开工,完成投资74811万元,占年度计划投资111%,各个项目按照计划正有序推进。三是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及时。不定期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道路、桥梁等城市配套设施的巡查,及时进行维修维护,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完善,正常、安全使用。四是城市治理更加精细。“绣花”功夫,继续推行城市保洁、扬尘治理精细化制度,强化新县城城市园林绿化、照明管护力度,城区面貌持续保持干净整洁;加大规划区内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燃气、消防等巡查监管力度,全面整治安昌城区“五乱”行为,结合扫黑除恶整治房地产领域乱点乱象,规范物业管理,狠抓行业安全生产,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市政设施、城镇既有房屋、消防、人防等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安全关口,分批次、分类别开展建筑、市政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使行业内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治理,同时,从源头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效维护了我县建筑市场秩序,行业安全生产形式总体平稳。五是用心提升服务。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为民办事服务水平,切实做到让办事群众和企业“多跑网路,少跑马路”。

2)聚焦村镇治理短板,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方面。整合中、省补助资金2400余万元,对永昌镇原安昌片区30个老旧小区实施改造提升,完善小区功能配套、提升小区环境。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方面。实施项目共计8个,计划总投资20285.26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2872万元。一是北川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计划投资7845.85万元,扩建处理污水20000m³/日至40000m³/日,配套建设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目前已完成可研、立项、安评,现正在环评及设计中。二是北川城市地下管网普查检测项目计划投资400万元,普查检测管线234.32公里。目前正在组织实施。三是北川新县城河西片区生态岸线修复工程计划投资1494.71万元,新建管网1.5公里。项目正在建设中,已完成整体工程量95%。四是北川沙金片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179.41万元,建设管网9.95公里,目前已完成可研、立项、地勘、初步设计。五是北川河东片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800万元,建设管网8.5公里,现处于项目包装阶段。六是北川北城区排水防涝工程计划投资约3000万元,建设管网8.14公里,现处于项目包装阶段。七是北川县擂鼓镇等8个建制镇污水管网完善项目计划投资约3750万元,恢复重建部分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基础、挡防设施及构筑物,恢复建设污水管网13.1公里,目前正在组织施工。八是北川8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项目计划投资约610万元,已完成投资约560万元。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面。实施项目共4个,计划总投资13340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1475万元。一是北川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技术改造提升及应急池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100万元,已完成投资约1300万元,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已完成整体工程量65%;二是北川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打捆项目19个)计划投资4960万元。已完成投资约150万元,完成2辆垃圾压缩车和400个垃圾桶采购,其他部分正在积极申报项目资金;三是北川餐厨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工程计划投资2813万元,现正在积极申报2022年专项债券资金,同时申报将该项目纳入2022年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备选项目。四是北川县“智慧环卫”项目建设项目计划投资3467万元,现处于项目设计阶段。在住房保障和功能提升方面。一是先后出台《北川羌族自治县既有住宅电梯增设指导意见(2019-2021)》和《北川羌族自治县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奖补政策》,目前全县已有7栋住宅正在进行加装,2部电梯已交付使用,实现了我县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零的突破。二是维修保障性住房200余处,安置保障对象实物配租26套。三是全面完成“8.11”灾后农房重建1407户,确保受灾群众过冬安全。

3)聚焦党的组织建设,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

党建方面。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好中央、省、市、县关于从严治党相关规定、文件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督促下设各支部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收缴党费等常规工作,把好党员发展质量关,发展对象转预备党1名。二是做好教育基地接待工作,持续做好抗震纪念馆(幸福馆),新生广场“新生雕塑”等党史学习教育基地现场教学点位接待工作,完善讲解词,强化幸福馆讲解员培训,目前幸福馆接待清华大学、绵阳师院、827等单位参观学习8批次193人。三是深入开展“七一”走访慰问活动,对6名困难党员、老党员带去党和政府的关怀,为3名“光荣在党50年”老党员颁发纪念章。四是当好城市“大管家”,在七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前更换时令鲜花,更换新生广场灯笼,在永昌城区主干道悬挂国旗。挑选红歌10首作为羌城音乐喷泉的新配乐,庆祝党的百岁华诞。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义务植树、文明城市志愿服务、安全生产宣传志愿活动200余人次。为新生广场、北川公园、幸福馆、禹王广场、禹龙广场公益广告景观小品制作与安装,主次干道200个公益广告安装。五是持续巩固驻村帮扶,推选3名同志到村任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持续巩固帮扶成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和工作任务清单,更新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印发《关于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整顿职工政治纪律、行政效能、工作状态、担当负责、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021 年,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6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开展廉洁谈话24人次,开展廉洁党课2次、发送廉洁短信8次、批评教育3人。通过学习教育和谈话提醒,引导我局干部职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接受监督和严格执行党纪党规的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宣传思想及意识形态工作方面。今年以来,紧紧围绕全局各项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坚持把握舆论导向,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坚决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同时积极撰写信息稿件宣传住建工作、展示住建形象,其中为新县城滨河路安装新能源路灯、在御景豪庭小区设立全县首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改造提升县城内公共厕所、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等一系列为民惠民措施得到广大群众关注和点赞,被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网、四川建设发布、绵阳日报等中央、省、市媒体报道。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面。成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局党总支及四个支部共开展集中学习研讨32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10次。机关党员通过学习强国APP、读原文等方式积极自学,确保每周自学不少于2个小时。积极创新学习方法,以创先争优为抓手,开展局机关“创先争优、学史力行”主题党史知识竞赛;利用红色资源,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开展阵地教育,组织机关党员开观看电影《郭富山》《长津湖》和专题教育片《一百堂党史课》。组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听收看大会直播,结合年终总结大会,以创先争优为抓手,组织全体干部及一线工人开展党史知识竞赛,将党史学习教育向基层一线延伸,带领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认真开展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工作,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构设置

县住建局一级预算单位1个,下属二级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北川羌族自治县城建档案馆、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保障中心、北川羌族自治县村镇房屋建设事务中心、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容环卫所、北川羌族自治县园林绿化照明管理所、北川羌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指导中心、北川羌族自治县安昌人民公园、北川羌族自治县数字城管中心)。

纳入县住建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北川羌族自治县城建档案馆

2、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保障中心

3、北川羌族自治县村镇房屋建设事务中心

4、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容环卫所

5、北川羌族自治县园林绿化照明管理所

6、北川羌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指导中心

7、北川羌族自治县安昌人民公园

8、北川羌族自治县数字城管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8773.43万元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714.46万元,2020年结转结余6058.97万元)。与2020年30371.19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597.76万元,下降38.1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度项目-北川新县城垃圾压缩中心站,滨河路行道绿化改造项目经费、清水工程试验段生态治理项目、禹王广场绿化提升项目等项目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2714.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42.51万元,占27.8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71.95万元,占72.14%。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703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8.7万元,占5.27%;项目支出16140.74万元,占94.7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 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8773.43万元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714.46万元,2020年结转结余6058.97万元)。与2020年30371.19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597.76万元,下降38.1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度项目-北川新县城垃圾压缩中心站,滨河路行道绿化改造项目经费、清水工程试验段生态治理项目、禹王广场绿化提升项目等项目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39.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15255.95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83.49万元,增长11.6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度新县城河西片区生态岸线修复工程、城区新建三座公厕、永昌镇老旧小区改造、分险基金等项目资金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39.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73万元,占0.92%;卫生健康支出20.3万元,占0.12%;节能环保支出(类)380.38万元,占2.23%;城乡社区支出(类)11519.78万元,占67.61%;农林水支出(类)56.57万元,占0.3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118万元,占0.69%;住房保障支出2088.68万元,占12.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500万元,占2.93%;其他支出(类)2200万元,站12.9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039.44,完成预算90.76%。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73万元(类):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54.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决算为26.9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部实现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20.3万元(类):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 支出决算为4.1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6.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部实现支出。

3. 节能环保支出380.38万元(类):其中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支出决算为11.42万元,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支出决算为368.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部实现支出。

4. 城乡社区支出11519.78万元(类):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97.18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35.37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支出决算为6.73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34.58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809.77万元,廉租住房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5.89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418.49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3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 支出决算为103.86万元,城市环境卫生(项): 支出决算为94.89万元,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 : 支出决算为507.06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 : 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47.96万元,完成预算91.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青片、桂溪等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灾害恢复重建项目未全部实现支出。

5.农林水支出56.57万元(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6.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部实现支出。

6.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8万元(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部实现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2088.68万元(类):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农村危房改造(项):支出决算为15.42万元,公共租赁住房(项):支出决算为,0.2万元,老旧小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1956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6.88万元;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8.92万元,完成预算74.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安昌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未全部实现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0万元(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98.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未全部实现支出。

9.其他支出2200万元(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部实现支出。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5.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2.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全部实现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两年都没有支出。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两年都没有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9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辆(洒水、吸粪车、绿灯维修维护车等)39辆,支出均在城市管理运行维护费列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3.7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都全部实现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7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470人次,共计支出3.7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中规院一行接待费0.24万元,接待市住建委一行督查问题楼盘接待费0.026万元,接待中规院及雄安新区一行住宿费0.12万元,接待中规院及雄安新区一行到北川参观新县城规划事宜接待费0.08万元,住房灾后重建相关问题协调接待费0.09万元,接待市住建委一行到北川检查环境综合治理接待费0.096万元,接待市住建委、省住建厅到北川调研公共租赁住房事宜午餐接待费0.12万元,接待梓潼住建局学习实名制考勤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接待费0.094万元,接待市住建委、省住建厅到北川调研公共租赁住房事宜晚餐接待费0.1万元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32.5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县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86万元,比2020年57.43万元减少4.57万元,下降7.9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县住建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8.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3.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4.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0.3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劳保用品、工具、机械、路灯备品备件、绿化养护药品、化肥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31日,县住建局共有车辆3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3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绿化、环卫作业,服务于城市管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38项目(2021年新县城城市家具防腐刷漆保养项目、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擂鼓等7个场镇污水处理设施恢复重建工程、青片乡等8个场镇污水处理设施恢复重建工程、桂溪等8个场镇污水处理设施恢复重建工程、片口乡义务教育学校鉴定、尔马路北段护坡环境综合治理、青片乡等8个场镇污水处理设施恢复重建工程、新县城马鞍路供水管网改造、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21年7-12月污水处理和垃圾填埋、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2020年公积金增值收益、增设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污水处理和余氯设备、建筑业奖励扶持、2020年“8.11”洪灾灾后恢复重建、2021年度幸福馆运行、2018年度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新县城音乐喷泉提升改造、2019年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中央及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及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维修、分险基金、2019年市政维护、永昌镇第一中学项目红外线道路、2021年1-6月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填、2019年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北川洪涝地质灾后住房加固及重建、擂鼓廉租房测绘、2021年度城市管理运行经费、2020年重要节日及重大活动更新新县城地被植物、灯光、装饰)等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县住建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住建局从北川财政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应本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应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应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应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应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反应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应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反应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2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反应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

2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应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指反应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反应防汛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应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反应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3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指反应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3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反应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应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其他费用。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1年县住建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局现有办公室(政务审批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建筑管理股、城乡建设股、城市管理股5个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3个

(二)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人民防空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开展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并实施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各乡(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城镇管理工作。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拟订具体落实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组织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

3)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法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调查处理安全事故;负责全县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住建行业建设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负责城建档案验收备案,接受保管城建档案资料;指导建筑活动,培育和规范建筑市场。

4)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

5)承担城市建设的责任。负责编制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提出、报批并实施;负责市政设施监督管理,编制年度维修维护计划并实施;负责市政公用事业行业特许经营的监督管理;指导城镇供水、节水、排水、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指导住建系统环境保护和城市防洪排涝工作。

6)承担城市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负责市容环卫设施项目的提出、报批和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项目运营;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城市公园和城市照明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城镇的场镇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智慧城市建设。

7)承担生活垃圾处理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拟订生活垃圾管理规定、作业标准、运行规范及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全县生活垃圾分类以及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垃圾分类社会动员;负责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置及处置场地运营监督管理;参与垃圾收费的监督管理。

8)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村庄、小城镇和特色小镇建设相关政策,拟订具体落实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审核、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示范)镇的建设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建设管理工作。

9)承担人民防空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防空袭组织指挥保障、城市人口疏散和疏散基地建设计划;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和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负责公用人防工程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建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治安、防化、通信、运输等防空专业队伍;组织防空袭演习和试鸣防空警报;负责人民防空国有战备资产监督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资金的筹集、征收;指导乡(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

10)负责北川羌族自治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北川羌族自治县新县城居民安置后续工作组、北川羌族自治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2021年12月31日在职人数4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县财政局年初批复我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收入989.66万元,年度预算调整17783.77万元,合计18773.43万元。

(三)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县住建局2021年度完成支出17039.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8.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48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922.48万元、资本性支出15218.26万元等;年底结余173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0万元、项目结余1733.99万元。部门预算支出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733.99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涉及到有专项预算的部门,专项预算项目自评报告作为附件报送;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作为附表报送)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预决算编制情况。及时组织财务人员进行预决算的编制,对本年度相应用款进行及时清理和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按先预算再支出的原则,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对年度绩效目标进行季度梳理和年度分析,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分科目上报,做到收支平衡。

预算编制:于202012月对2021年部门支出进行预算:2021年本年收入预算12714.46万元,其中2020结转结余6058.97万元,共计18773.43万元。

决算编制:20221月对全年收支进行决算:2021年收入合计18773.43万元,支出17039.44万元,结转下年1733.99万元,支出完成预算90.76%。

2、执行管理情况。按照县财政的要求,及时分月、分季度上报相应计划,待县财政审核通过后,严格按计划执行,各季度执行情况良好。

2021年基本支出按月均衡的原则进行申报,其中人员工资按月申报并直接支付,日常公用经费按季度进行申报并支付。

3、支出绩效情况。

1)行政运转保障。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业务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等工作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国防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

2)机关厉行节约。

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秉承开源节流的宗旨,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2021年无机关人员因公出国计划,费用支出0万元;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于2020年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47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76万元, 级单位工作组人员来我检查、指导工作,以及邀请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到我对相关项目建设的检查指导、验收工作时的住宿费、公务用餐费等以及各级对我乡各项工作的调研、检查、指导、帮扶等的接待开支

4、专项预算管理。

包括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实施绩效、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基本支出能保证我局机关正常的运转;项目资金能按完成情况及时支付,积极推动了各项重点工作及特色亮点工作的开展。

(三)自评质量:自评得分91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良好。

(二)存在问题。

着城市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资金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我局内部机构进行了相应的优化,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费用报销规程等制度,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体制。

(三)改进建议。

今后将提前做好工作的安排计划,提前申请项目资金,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范本

未开展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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