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4649490/202211-00004 主题分类: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发文机构: 北川县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3-05-08
文号: 关键词: 县住建局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2023-05-08 17:14文章来源: 北川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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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承担局党组日常工作和日常政务。负责组织、宣传、统战、党务、意识形态、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事项;负责文秘、接待、会务、档案、保卫、信访、应急、后勤、印章、离退休、人事劳资、国有资产、物资采购、政风行风、网络舆情、目标管理、车辆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财务资金、资产管理工作,拟订年度资金收支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承担依法行政、法治建设事项。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清理、动态调整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行政应诉和其他诉讼案件。

(二)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承担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安居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监督管理事项,负责旧城(含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承担房地产开发规范市场监督管理事项,负责房地产预售管理;承担物业管理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监督管理事项,负责对房屋白蚁防治及房屋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县新县城居民安置后续工作组办公室具体工作。承担人民防空监督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质量、验收等工作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人防易地建设费。

(三)建筑管理股。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负责住建领域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指导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依法履职,参与建筑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监督管理事项;承担住建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承担勘察设计行业监督管理事项,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含人防工程、消防)审查备案,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及抗震加固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节能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承担住建系统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安全生产其他工作事项;负责全县城乡建设监察工作,对住建系统的违法活动和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四)城乡建设股。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城市供水的监督管理;指导督促住建系统环境保护和乡村振兴工作;承担村镇建设监督管理事项,负责传统村落的审核、申报,并指导其保护和监督管理;指导重点(试点)镇、特色小城镇建设;指导农村居民(不含城中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以及危旧房、土坯房改造;指导农村建筑个体工匠从业资格培训和管理;承担燃气经营许可办理、污水处理费征收和申报省级节水型单位、企业、小区工作;负责推进厕所革命工作;负责北川羌族自治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五)城市管理股。承担市政设施、城市家具、城市照明设施管理维护维修事项。负责统筹规划市政公用设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规划建设和设施运营的监督管理;承担城区园林绿化和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事项,负责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养护管理等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负责实施绿线管制制度;负责城市公园行业管理和“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智慧城市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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