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4649490/202306-00003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北川县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3-03-13
文号: 关键词: 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

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

2023-03-13 17:06文章来源: 北川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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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部门构成

第二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北川羌族自治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住建局职能简介

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县住建局)是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县住建局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聚焦城市品质,大力提升城市“颜值”。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提质三年行动,持续加强城市环卫保洁、绿色空间“微更新”“微改造”,加快推进“美丽街角”“口袋公园”建设,计划投资330万元,新建“口袋公园”4个,计划投资700万元,安昌人民公园(公园门口、香居茶馆、新建文化墙、川军抗战浮雕、公园亮化、恢复建设魁星楼等)进行改造提升,同时,围绕海峡两岸大禹文化交流活动、“国庆”、“羌历新年”、新春等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时间节点氛围营造,将禹羌文化元素融入亮化美化提升,进一步增强北川5A级旅游景区影响力和吸引力,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二是聚焦城镇建设,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攻坚。以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为目标抓实抓细项目投资工作。加快推进悦府、锦博樾、羊角路云盘山隧道等在建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新县城钻岩子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及郊野林二期等5个项目尽快开工,力争将城市燃气管道改造等储备项目纳入省市规划,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进度,形成在建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三是聚焦问题隐患,狠抓行业安全生产发展。一方面,持续开展燃气、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筹专业技术力量下沉指导,确保问题整治彻底、无死角;另一方面,高频次加强对在建工程、乡镇污水处理厂日常安全检查指导,督促在建工地规范施工行为,污水处理规范运营,确保行业安全稳定发展。四是持续开展村镇建设,指导擂鼓、桂溪两镇对标中心镇创建各项指标,查漏补短,为争取纳入第二批中心镇打好基础。

二、部门预算部门构成及部门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住建局为一级预算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北川羌族自治县住建局部门编制数编制总数为5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33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工勤10人。2022年12月末在职人员总人数49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人员39人,离退休人员30人。

    第二部分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除本部门未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外,各部门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无相关预算信息及绩效目标信息的空表也须公开并说明。)

第三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住建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5.51万元;支出包括:国防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9.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73.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79万元。县住建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005.5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9373.91万元减少了8368.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金预算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住建局2023年收入预算1005.5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5.51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22年983.91万元增加21.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住建局2023年支出预算1005.5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954.5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4.93%,较2022年增加130.2万元。 项目支出5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07%,较2022年减少8498.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住建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005.5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9373.91万元减少了8368.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金预算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国防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9.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73.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7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住建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05.5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国防支出10万元,占1%;社会保障和就业129.81万元,占12.91%;卫生健康支出28.12万元,占2.8%;城乡社区支出773.79万元,占76.95%;住房保障类支出63.79万元,占6.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人民防空相关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5.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2.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3年预算数为1.34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3.13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13.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400.9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日常支出、城市管理运行经费等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63.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住建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54.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03.51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退休干部管理费、独生子女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51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福利费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住建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县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县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县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县委统战部(县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3.56万元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各单位及上级部门来我局开展各项公务活动时接待产生的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县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县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县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在没有公务车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住建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减少8390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基金预算项目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住建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县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1万元,比2022年预算48万元增加3万元,增长0.0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住建局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县住建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住建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005.51万元,其中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预算51万元,共4个项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办公经费项目3万元、城建档案馆日常工作经费项目5万元、人防工作经费项目10万元、幸福馆运行经费项目33万元,结合绩效目标申报,着重加强了对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投入的经济合理性、绩效目标的规范完整性以及科学合理性等方面的体现,全面设置一级指标下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成本指标和满意度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设置符合项目特征的二级、三级指标,做到设置的各项指标导向清晰、具体量化、合理可行,切实落实项目实施控制有效、成本节约、资金使用合规,切实把“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理念贯穿到部门财务管理全过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城发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住建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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