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4649490/202403-00002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
发文机构: | 北川县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01 |
文号: | 关键词: | 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单位预算 |
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单位预算
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单位预算
一、住建局职能简介。
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县住建局)是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县住建局2024年重点工作。
(1)在高质量发展上谋实招。一是以城镇建设提升攻坚行动为抓手,将2024年续建项目、新开工建设项目以及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作为重中之重,计划启动14个重点投资项目,加快推进悦府、锦博樾、污水处理厂二期等在建项目建设进度,争取北川供排水一体化项目、北川老旧小区改造(原安昌片区)燃气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禹创.云岭壹号房地产开发(19号地块)项目等5个项目尽快开工,力争将北川新县城蒋家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北川县北城区排水防涝工程等8个项目纳入申报增发国债项目,加快推进安昌78个老旧小区改造、新县城安置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进度,确保建一个成一个亮点,建一个带动辐射一片。二是聚焦城市路网建设,全力完善城市功能。持续推进“园区提质”“企业满园”行动,以河西路网建设为抓手,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逐步推进县城规划区道路成环成网、互联互通。
(2)在“城市双修”上做实功。围绕“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全国禹羌文化旅游目的地”两个目标,一是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快推进既有住宅电梯增设、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二是进一步优化提升新县城人居环境,持续做好城市绿地恢复(更新)及亮化维护改造,稳步提升城市“颜值”。三是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对标考评标准优化完善,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考评高质量通过。
(3)在保障民生上展作为。持续巩固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十件事”活动成果,加大老旧小区“微整治”,加快城区道路交通“微循环”,加强市政设施“微快修”,加深景观设施“微优化”,着力消除老百姓身边的“痛点”“堵点”,提升城市形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在安全生产上求实效。一方面,持续开展燃气、既有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筹专业技术力量蹲点指导,确保问题整治彻底、无死角;另一方面,高频次加强对在建工程、乡镇污水处理厂日常安全检查指导,督促在建工地规范施工行为,污水处理规范运营,确保行业安全稳定发展。
第二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注:除本部门未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外,各部门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无相关预算信息及绩效目标信息的空表也须公开并说明。)
第三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住建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9.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388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173.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535.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35万元。县住建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4839.32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005.51万元增加了3833.81万元,主要原因是基金预算纳入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住建局2024年收入预算4839.3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9.32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9.82%,较2023年1005.51万元减少了46.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388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80.18%,较2023年的0万元增加了3880万元,原因为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纳入了年初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住建局2024年支出预算4839.3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897.1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8.54%,较2023年954.51万元减少57.34万元。 项目支出3942.1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1.46%,较2023年51万元增加了3891.15万元。原因为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纳入了年初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住建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4839.32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005.51万元增加了3833.81万元,主要原因是基金预算纳入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173.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535.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3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住建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9.32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9.82%,较2023年1005.51万元减少了46.1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173.82万元,占18.12%;卫生健康支出26.19万元,占2.73%;城乡社区支出655.96万元,占68.38%;住房保障类支出103.35万元,占10.7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55.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8.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9.47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5.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1.14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639.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日常支出、城市管理运行经费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4.15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59.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及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住建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59.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0.17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退休干部管理费、独生子女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47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福利费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住建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县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县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县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县委统战部(县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3.56万元下降0.06万元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各单位及上级部门来我局开展各项公务活动时接待产生的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县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县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县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在没有公务车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住建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80万元,较2023年预算数增加3880万元,主要原因是将政府基金预算项目纳入年初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住建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县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7万元,比2023年预算51万元减少4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住建局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县住建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住建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4839.32万元,其中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预算3942.15万元,共6个项目:保障性住房维修资金项目180万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办公经费项目1万元、城建档案馆日常工作经费项目2万元、幸福馆运行经费项目15万元、城市管理运行经费3700万元、保障性住房市场运营项目44.15万元,结合绩效目标申报,着重加强了对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投入的经济合理性、绩效目标的规范完整性以及科学合理性等方面的体现,全面设置一级指标下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成本指标和满意度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设置符合项目特征的二级、三级指标,做到设置的各项指标导向清晰、具体量化、合理可行,切实落实项目实施控制有效、成本节约、资金使用合规,切实把“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理念贯穿到单位财务管理全过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城发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