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9160566/202105-00003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北川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1-04-07
文号: 关键词: 农业农村局 2021年 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4-07 15:12文章来源: 北川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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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农业机械化、兽医、农场等农业农村各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拟订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参与落实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生态补偿、进出口等政策。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精品农业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县级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培育精品农业(农产品)品牌,落实“菜篮子” 工程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业开发规划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收集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场、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负责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拟订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化生产道路的建设管理。负责农业机械事故责任认定、调解处理。

(七)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和溯源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保护和监督管理。

(八)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九)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肥料、农药、农用膜、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工作,负责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承担全县农业、水利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执行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疫病并组织扑灭疫情。组织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调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农业灾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并组织实施农业、畜牧、农机、水产、水利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拟订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计划,审核农业农村投资项目,提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建议,开展监督管理。会同组织实施种养业、农机、农民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十三)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水利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推动农业和水利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组织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工作。

(十五)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参与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参与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十六)依法依规负责农业、水利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适合全县水利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十八)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按权限发布水资源公报。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十九)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地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二十)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二十一)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落实节约用水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二十二)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重大涉河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以及临(跨)河建筑物的审批;负责对临时占用管理范围内河道、河堤通道的行政监督管理。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职责。

(二十三)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二十四)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流失监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开发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和有关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防洪、防涝、供水、排水等方面的论证工作。负责水行政性规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

(二十五)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二十六)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二十七)开展水利科技与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二十八)负责全县农村及场镇饮水安全工作、供水规划和供水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农村及场镇供水、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九)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督管理。监督和实施水利行业工程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负责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审批、初审、转报管理权限内新建、改建、扩建水利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区域、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并对建设工程实施行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三十)牵头组织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承担县人民政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田水利管理工作,负责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

(三十一)负责行业内的地方电力建设和发展的监督管理、协调、服务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地方电力发、供、配、输的管理,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

(三十二)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三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2021年工作任务

工作目标

2021年,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农业农村局的大力支持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一核一圈一带、关内关外两区协同”区域发展战略,构建产业发展新格局,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

(一)农业农村工作打算

对照省上“10+3”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完善我县制定的“6+3”产业规划:“6”一是中羌药材,二是高山蔬菜,三是精品茶叶,四是特色水果,五是优质魔芋,六是生态养殖(畜禽水产)。“3”一是现代冷链物流及电商,二是现代种业(土豆和白山羊),三是农业主题公园和乡村旅游。抓好林下经济,确保稳粮增收,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严禁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按照山中茶药果,地里粮经饲,水里鱼虾稻,圈内猪牛羊,把荒山变药园,变茶园,变菜园,变果园的山区模式抓好产业布局规划,抓好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分层推进“一户一策”“一村一品”“一乡一特”“一县一业”,以点扩面,连片成园,夯实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底子。按照“一户一策”,抓实产业规划、助农增收。按照“一村一品”做好特色产业村规划,抓好一二三产业融合,抓好农业主题公园及乡村旅游,抓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抓好宜居乡村建设,抓好五大行动(厕所、污水、垃圾、环境整治、粪污处理)。按照“一乡一特”抓好产业强镇,抓乡村振兴先进乡镇创建,做好产业规划,定好目标任务,抓农业招商,培育好新型经营主体,重在特色上下功夫(如羌绣、草编、马槽酒、白什白山羊、坝底高山蔬菜和豆腐干荞凉粉、青片生态旅游文化、片口小坝桃龙中药材等)。按照“一县一业”抓好农业产业集群,省、市级园区建设,抓好绿色发展,抓三品一标,抓乡村振兴省市级先进县创建,抓冷链物流,抓新型经营主体升级进位,抓项目资金争取,抓农业招商,抓品牌营销。力争发展中药材2万亩,新增高山蔬菜1万亩,水果1万亩,土豆1万亩,茶园改造3000亩,新增2000亩,魔芋5000亩,白山羊1万头,生猪5万头,粮食增加500吨,新增播面2000亩。

(二)农业农村重点工作

1.加大对乡村振兴预培乡镇(村)投入。加强对预培省、市、县级乡村振兴先进乡镇、示范村的资金投入,引导预培乡镇(村)对标对表,找准短板,在项目设计和投入上“不做锦上添花,做雪中送炭的事情”,补齐短板,进一步夯实预培乡镇(村)的基础。加强对省、市、县级乡村振兴先进乡镇、示范村的宣传,省、市先进乡镇、示范村优先考虑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积极争取落实奖补资金,增强创建积极性。在系统填报、资料完善、档案管理、环境整治等方面加强指导和业务培训。进一步筑牢基础,增强争创软实力。

2.坚决保障农产品市场供给。加强生产指导,确保粮食产量。抓好蔬菜、茶叶、水果、中药材等经济作物优势产业,推进种植业提质增效。坚持“稳猪禽、兴牛羊”,持续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加快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名优水产,扩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面积,推进水产业挖潜增量。

3.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围绕“6+3”产业发展格局,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念好“优、绿、特、强、新、实”六字经,大力发展精品农业。提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积极建设农特产品示范基地。重点发展中羌药材、精品茶叶、高山蔬菜、精品水果、优质魔芋和畜牧水产业,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极力发展北川特色农业,打造精品农业示范区。

4.加快培育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结合现有乡(镇)和村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的,有一定效益的基地,积极培育并利用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专合社,家庭农场,对建成的示范示效基地,建议政府从品种改良,基础设施,产品销售方面给予支持。对现有资源丰富的村组,通过产业道路的建设,促进资源的提质增效。

5.继续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扎实开展农村厕所革命,2021年,计划新建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1200户,新建农村公厕4座,实现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97%。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提升行动,全县农村对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8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新增对生活污水进行治理的行政村10个,对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达到70%以上;持续开展以“三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推广“一约四制”(村规民约,门前三包、公共区域保洁、农户卫生缴费、文明户(卫生户)评比),建立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示范创建提升行动。

6.加快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洪灾导致个别村庄已成为地质灾害点,需搬迁安置,原来规划项目无法实施需变更。统筹考虑开展种养殖业恢复生产,饮水、河堤、机耕道、排水沟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前谋划、主动作为,解析吃透新政策,积极对上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省、市规划储备,夯实项目储备基础,确保上级有政策、我县有项目对接。截至目前,共争取农业救灾资金3046万元,水利救灾资金2000万元,2021进一步加大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恢复我县灾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

7.持续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挖掘农村资源价值,激活集体资产。在做活土地文章上下功夫,合理开发利用集体土地资产。鼓励村、镇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区域经济特色优势,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使,有效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进一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积极培育高质量、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业主抱团发展产业联合体,完善经营体系。进一步探索村级集体经济新路子,充分利用资源条件,合理开发资源,发展特色效益农业,激活集体经济活力,开辟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新渠道。在加强资产管理上下功夫,提高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水平,进行制度创新,不断探索和完善经营管理模式。

二、部门概况 

1、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机构42个,事业机构41个,其中参公机构4个。
    2
、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编制共220个,2020年底合计在编人数189人,空编31个;其中行政编制14个,在编公务员24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单位编制206个(含参公编制20个),在编163人,其中参公9人,事业154人;县级事业机构18个(含参公4个),编制102个(含参公20),在编人数88人(含参公人),派驻机构23个,编制104,在编人数75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3509662.00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3509662.00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3509662.00元,其中:农林水支出26767907.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334088.00元,医疗卫生831977.00元,住房保障支出2575690.00元,

(一)收支预算情况

   1.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收入预算33509662.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预算拨款收入33021662.00元,较2020年增加914730.00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预算拨款收入488000.00元,较2020年增加488000.00元。

   2.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支出预算33509662.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预算支出33021662,较2020年增加914730.00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预算支出488000.00元,较2020年增加488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509662.00元,较2020年增加收入1402730.00元。

    1.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预算拨款收入33021662.00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预算收入488000.00元。

2.支出33509662.00元,其中:农林水支出26767907.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4088.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1977.00元、住房保障支出2575690.00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509662.00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26767907.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4088.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1977.00元、住房保障支出257569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33509662.00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为32106932.00元,增加1402730.00元,增加4.36%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509662.00元,较2020年的32106932.00元,增加1402730.00元,增加4.36%。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人员编制增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收入预算33509662.00

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预算拨款收入33021662.00元,一般公共

预算项目预算收入488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33509662.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农林水支出26767907.00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日常运转经费和人员工资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334088.00 元,主要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31977.00元,主要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57569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64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146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

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46400.00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监督、本级各项社会事业工作开展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车型为越野、轿车。属于执法用车类。

2021年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公车运行支出预算120000.00元,主要用于各部门开展业务活动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保障机关日常工作运转、督促检查、应急处突等相关工作的开展。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09662.00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预算支出33021662.00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8622702.00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2374860.00元,主要包括: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福利费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24100.00元,主要包括: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预算支出488000.0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总额27756763.4元。共有车辆6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车辆属于执法用车类。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农业农村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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