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9160566/202205-00008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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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北川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1-10-28 |
文号: | 关键词: |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决算 |
2020年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决算
目录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5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5
二、机构设置................................................................................. 16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6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38
第四部分 附件.................................................................................... 45
附件1、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45
附件3、2020年度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59
附件4、2020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63
附件5、2020年度耕地地力补贴绩效自评报告 66
附件6、2020年度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68
第五部分 附表.................................................................................... 7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71
二、收入决算表............................................................................. 71
三、支出决算表............................................................................. 7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7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71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71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71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71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71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农业机械化、兽医、农场等农业农村各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拟订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参与落实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生态补偿、进出口等政策。
(三)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精品农业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县级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培育精品农业(农产品)品牌,落实“菜篮子” 工程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业开发规划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收集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场、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负责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拟订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化生产道路的建设管理。负责农业机械事故责任认定、调解处理。
(七)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和溯源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保护和监督管理。
(八)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九)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肥料、农药、农用膜、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工作,负责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承担全县农业、水利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执行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疫病并组织扑灭疫情。组织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调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农业灾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并组织实施农业、畜牧、农机、水产、水利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拟订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计划,审核农业农村投资项目,提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建议,开展监督管理。会同组织实施种养业、农机、农民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十三)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水利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推动农业和水利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组织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工作。
(十五)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参与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参与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十六)依法依规负责农业、水利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适合全县水利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十八)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按权限发布水资源公报。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十九)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地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二十)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二十一)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落实节约用水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二十二)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重大涉河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以及临(跨)河建筑物的审批;负责对临时占用管理范围内河道、河堤通道的行政监督管理。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职责。
(二十三)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二十四)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流失监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开发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和有关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防洪、防涝、供水、排水等方面的论证工作。负责水行政性规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
(二十五)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二十六)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二十七)开展水利科技与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二十八)负责全县农村及场镇饮水安全工作、供水规划和供水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农村及场镇供水、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九)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督管理。监督和实施水利行业工程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负责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审批、初审、转报管理权限内新建、改建、扩建水利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区域、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并对建设工程实施行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三十)牵头组织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承担县人民政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田水利管理工作,负责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
(三十一)负责行业内的地方电力建设和发展的监督管理、协调、服务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地方电力发、供、配、输的管理,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
(三十二)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三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一产增加值增速预计全年实现4.0%。前三季度农业总产值稳中有升,农业产值同比增长4.1%。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17元,增长9.3%,增速居全市第一位,预计全年实现10.8%。
1.压紧压实粮食生产工作。为确保小康之年粮食和农业丰收,我局切实做好大小春田间管理指导工作。全县粮食种植面积小春播面为75180亩,小春产量20631吨,比去年同期增长3%,大春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约为208142亩。已完成1500亩扩种任务:玉米1000亩,马铃薯500亩。
2.着力提升生猪稳产保供水平。2020年生猪出栏21万头,新建5个标准化养猪场(前三季度出栏15.13万头,已完工投产4个标准化养殖场、1个正在建设中)
3.持续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7大县级现代农业园区,茶叶现代农业园区升级为市级5星级现代农业园区。改扩建茶园2300亩,提升辐射区都贯乡茶园老茶树保护及改造提升600亩,苔子茶园标准化示范园建设1300亩,新种植标准化茶园400亩。
4.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对照省上“10+3”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落实我县制定的“6+3”产业规划:“6”中羌药材、高山蔬菜、精品茶叶、特色水果、优质魔芋、生态养殖(畜禽水产);“3”现代冷链物流及电商、现代种业(土豆和白山羊)、农业主题公园和乡村旅游。
5.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全县安排家庭农场扶持项目22个,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改扩建和新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14个,预计新增水果、肉制品冷藏库容1910吨,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开班4个235人次。全县各类电商经营主体541家,农民合作社总数达到557个,家庭农场总数达到420家。
6.逐步提升农业品牌质量。围绕“大禹故里”区域公共品牌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等,依托北川生态绿色农业基础,继续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新增“三品一标”有机农产品10个,现有“三品一标”农产品40个。
7.持续用力深化农村改革。推广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六型”模式,盘活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性资产,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2020年度实现村集体经济收益393.1667万元。
8.切实抓好动植物疫病防控。一是筑牢动物疫病防线。印发《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动物疫病定点检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在全县设定流调村44个、流调场25个、兽医诊所19个,全年收集动物疫病信息2600多条,查处无证运输生猪案件4起,办理县外种猪仔猪调入37批次12425头,调出北川种猪仔猪119批次79038头。二是抓实植物疫病防控。2020年,到乡镇田间普查出动专业技术人员共计90人次,咨询和培训农民63人次。2020年全县农药预计使用量14.024吨左右,农药使用量较2019年减少,完成零增长目标。
9.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2020年创建市级实施乡振兴战略先进乡镇1个,示范村4个。
10.有序推进乡村治理工作。联合县文明办、县民政局等10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 建设文明乡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北农领办〔2020〕50号),细化了工作措施,落实了责任,有效推进了农村移风易俗工作。
11.统筹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一是超额完成“厕所革命”及粪污治理。全面完成2019年省下达我县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行政村8个、农村改厕1229户,新(改)建农村公厕4座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2020年省下达我县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行政村数量3个、农户卫生厕所无害化厕所改造户数1054户、新建农村公厕4座目标任务。二是加快推进村容村貌提升。全县共完成营造林任务30.8万亩,其中造林0.8万亩,义务植树60万株,森林抚育15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建立健全了农村保洁员机制,全县202个行政村实现了保洁员全覆盖,全县共配备1380名保洁人员,保洁员配备率100%。
12.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20年完成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5万亩(含0.2万亩的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涉及4个乡镇24个村,涉及贫困户745户,贫困人口1941人。2020年3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已开工实施。
13.抓牢抓实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截至12月中旬,共出动执法车辆70余辆次、执法力量230余人次,开展联合执法5次;已查获行政处罚案件4件,处罚7人次,罚款6680元;县公安局侦破非法捕捞类刑事案件3件,移送司法案件3件,移送4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附带民事处罚6250元(增殖放流),天然水域非法捕捞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14.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工作。出动检查组82个,205人次,检查农业企业48个,发现一般安全隐患 8项,已完成整改,截至目前为止未发现较大以上安全隐患,检查农用拖拉机580余台,发放沼气安全宣传手册 200余份,与企业(农机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420余份,发放防范火灾责任告知书 580余份,与乡镇签订2020年安全责任书 19 份。共举办安全“五进”活动10多场(次),赠送安全宣传资料10000多份(册)。
二、机构设置
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单位4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37个。
纳入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行政单位为农业农村局机关;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包括:县农机监理站、县农经管理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人居环境治理中心;
3、其他事业单位包括37个,包括县属事业单位(14个):县植物保护站、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县农业科教站(检测站)、县农作物种子管理站、县经作站、县土壤肥料站、县农机管理站、县畜牧站、县兽医站、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水土保持服务中心、县地方电力管理站、县水利管理站、县防汛监测站;派驻机构(23个)水利水保通口河流域站、水利水保都坝河流域站、水利水保湔江河流域站、水利水保安昌河流域站、青片乡畜牧兽医站、白什乡畜牧兽医站、坝底乡畜牧兽医站、马槽乡畜牧兽医站、片口乡畜牧兽医站、小坝镇畜牧兽医站、桃龙藏族乡畜牧兽医站、开坪乡畜牧兽医站、禹里镇畜牧兽医站、漩坪乡畜牧兽医站、白坭乡畜牧兽医站、都贯乡畜牧兽医站、陈家坝镇畜牧兽医站、桂溪镇畜牧兽医站、曲山镇畜牧兽医站、擂鼓镇畜牧兽医站、永安镇畜牧兽医站、通泉镇畜牧兽医站、永昌镇畜牧兽医站。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1940.81万元。与2019年25464.51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476.3万元,增长25.43%。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项目增多,特别是资金增加。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公开01表)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2597.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52.02万元,占84.7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45.7万元,占15.25%。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940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5.4万元,占15.9%;项目支出16319.37万元,占84.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1940.81万元。与2019年25464.51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476.3万元,增长25.43%。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项目增多,特别是资金增加。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18.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45%。与2019年16467.15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49.06万元,下降5.16%。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局预拨原农办借调资金,因未下达指标而又列支出,现下达指标后再列支出而重复,故调整原来农办凭证减少本年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18.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201)支出247.13万元,占1.5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354.86万元,占2.27%;卫生健康(210)支出88.32万元,占0.57%;节能环保(211)支出512.88万元,占3.28%,农林水(213)支出14141.53万元,占90.55%,住房保障(221)支出273.37万元,占1.75%。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公开04表)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940.82万元。与2019年25464.51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476.3万元,增长25.43%。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特别是项目增多,资金增加。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公开04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618.09万元,完成预算5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0399 ): 支出决算为247.13万元,完成预算86.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未完成报账。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 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预算100%;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2080503):支出决算为7.48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支出决算为221.95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支出决算为110.98万元,完成预算100%。
抚恤(20808)死亡抚恤(2080801):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支出决算为64.3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支出决算为6.96万元,完成预算100%。
4.节能环保支出(211)可再生能源(21112)可再生能源(2111201):支出决算为512.88万元,完成预算96.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未完成报账。
5.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21301)行政运行(2130101):支出决算为523.93万元,完成预算100%; 事业运行(2130104):支出决算为1839.93万元,完成预算100%; 病虫害控制(2130108):支出决算为857.49万元,完成预算95.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未完成报账;防灾减灾(2130119):支出决算为211.22万元,完成预算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未完成报账,本年新增加项目;农业生产发展(2130122):支出决算为180.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村合作经济(2130124):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130199):支出决算为6538.23万元,完成预算62.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未完成报账,本年新增加项目。
林业和草原(21302)防沙治沙(2130217):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100%。
水利(21303)行政运行(2130301):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完成预算100%;水利工程建设(2130305):支出决算为67.59万元,完成预算100%;水利前期工作(2130308):支出决算为9.8万元,完成预算100%;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2130311)支出决算为22.33万元,完成预算100%;防汛(2130314)支出决算为371.74万元,完成预算4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未完成报账,本年新增加项目;农村人畜饮水(2130335):支出决算为134.53万元,完成预算98.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加的项目支出未完成报账;其他水利支出(2130399):支出决算为745.97万元,完成预算60.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未完成报账,本年新增加项目.
扶贫(2130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30504):支出决算为117.18万元,完成预算26.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未完成报账;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支出决算为2422.8万元,完成预算27.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未完成报账,本年新增加项目。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1308)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130803):支出决算为83.6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农林水支出(21399)其他农林水支出(2139999):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完成预算1.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正在实施未完工未报账,本年新增项目。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保障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决算为273.3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8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33.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52.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76万元,完成预算95.55%,决算数小于的主要原因是还有部分经费未结账。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万元,占46.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76万元,占53.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相比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1辆,其他车型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向上争取项目、各项目检查验收、河长制巡河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76万元,完成预算91.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7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验收、其他县市单位考察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243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3.7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盐亭考察现代农业产业发展2280元;接待其他县市考察农村生产生活遗产保护传承3300元;接待市局有机产品认证检查1100元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786.68万元。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28万元,比2019年减少92.11万元,下降37.6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开支。
2020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49.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78.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10.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59.99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动物防疫物资采购、农村安全饮水水管采购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49.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31.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37%。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项目(马铃薯补助)”、“动物防疫经费”、“化肥减量增效”、“耕地地力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从对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的概述和实际支出情况的分析,2020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值为91分,自评结论为“优”。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0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能按方案实施、资金如数到位,能达到预期效果,群众满意度较高,但也在存在项目进度缓慢的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项目(马铃薯补助)”、“动物防疫经费”、“化肥减量增效”、“耕地地力保护”、“陈家坝茶叶基地”等10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转移支付区域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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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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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脱毒马铃薯种薯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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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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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数 |
200 |
执行数 |
2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0 |
其中:财政拨款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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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采购招标脱毒马铃薯500吨,种植面积5000亩 |
实际采购558.66吨,种植面积5586.6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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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改种、补种农作物面积≥1900亩 |
采购招标脱毒马铃薯500吨,种植面积5000亩 |
实际采购558.66吨,种植面积5586.6亩 |
|||
质量指标 |
种薯质量符合国家《GB18133-2012、GB4406-84马铃薯脱毒种薯》一级生产种薯标准 |
一级生产种薯标准 |
供种达到一级生产种薯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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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供种时间 |
招标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种 |
在规定时间内已完成供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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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检查指导、差旅费 |
按照相关规定,按实际支出报销 |
在规定时间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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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
经济效益 |
提高种植农户经济效益 |
提高单位亩产 |
由原来的1360公斤/亩,提高到2000公斤/亩 |
|||
社会效益 |
提高老百姓种植积极性,提高种植水平 |
提高耕种水平 |
采用新品种,改善传统种植,提高了种植意识。 |
||||
生态效益 |
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 |
推进农业生态资源保护 |
提高了农户的生态保护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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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调动老百姓种植积极性,增加收入 |
提高“四新”水平 |
提高了老百姓种植技术,增加了收入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受补贴农户满意度 |
满意度达100% |
满意度达到100% |
|||
(2)动物防疫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0.8万元,执行数为19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通过项目实施,为我县构筑了畜禽免疫抗体屏障,全年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通过多年的畜禽集中免疫,使我县养殖户接受了政府组织的动物防疫工作,为全面开展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良好的社会环境,有效减少了畜禽的发病率和死亡率,规范养殖户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过程。杜绝了乱丢病死畜禽尸体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生态效益良好。
2020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区域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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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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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动物防疫补助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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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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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数 |
258.4 |
执行数 |
258.4 |
|||
其中:财政拨款 |
258.4 |
其中:财政拨款 |
25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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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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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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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制免疫密度达90%; |
1.全年共完成免疫猪30.6万只,牛2.3万头,羊1.9万只,禽132.1万羽,犬1.27万只,强制免疫密度93.1%;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 |
≥90% |
93.10% |
|||
数量指标 |
免虫病犬(可管理犬)的驱虫覆盖率 |
≥85% |
100% |
||||
数量指标 |
免虫病犬(可管理犬)的驱虫覆盖率 |
按照相关规定,按实际支出报销 |
96.30% |
||||
质量指标 |
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 |
100% |
100% |
||||
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 |
除布病外其他病种的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 |
88.50% |
|||||
时效指标 |
2020年全年 |
2020年1-12月 |
2020年1-12月 |
||||
成本指标 |
用于购买防疫物资、强制免疫 |
财政拨款258.4万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 |
疫情保持平稳 |
未发生疫情 |
|||
包虫病防治工作 |
疫情稳中有降 |
未发生疫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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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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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病死猪造成环境污染情况 |
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
未造成环境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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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疫情防控常态化 |
90% |
保护平稳,无疫情发生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农户满意度 |
满意度达100% |
满意度达到100% |
|||
(3)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95%。该项目根据我县生态区域土壤类型和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情况,以粮油作物为重点,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坚持绿色引领,转变发展方式,巩固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化肥投入,提高肥料利用效率,探索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机制,助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通过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工作,使我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不低于95%。
2020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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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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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2020年化肥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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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
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数 |
200 |
执行数 |
2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0 |
其中:财政拨款 |
200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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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根据我县生态区域土壤类型和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情况,以粮油作物为重点,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坚持绿色引领,转变发展方式,巩固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化肥投入,提高肥料利用效率,探索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机制,助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通过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工作,使我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不低于95%。 |
按照省市相关要求推进工作进度,项目已完成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立核心示范区不少于1万亩 |
核心示范区≥1万亩 |
建立1万亩 |
|||
数量指标 |
开展田间肥效试验≥30个 |
开展田间试验30个 |
田间试验3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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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取土化验≥106个 |
采土化验≥106个 |
采土化验110个 |
||||
质量指标 |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 |
≥95 |
≥95 |
||||
时效指标 |
完成肥料发放时间 |
招标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内完成肥料供应 |
已完成肥料发放 |
||||
时效指标 |
田间试验完成时间 |
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农作物种植时间完成 |
正在开展第一季作物试验 |
||||
时效指标 |
取土化验完成时间 |
按照相关规定,按实际支出报销 |
已完成土样采集,检测中 |
||||
成本指标 |
财政补助资金 |
200万元 |
中标金额为195.4万 |
||||
|
社会效益 |
巩固测土配方施肥 |
巩固测土配方施肥 |
完成 |
|||
减少化肥投入 |
减少化肥投入 |
完成 |
|||||
提高肥料利用效率 |
提高肥料利用效率 |
改善传统施肥观念,提高科学施肥意识 |
|||||
生态效益 |
减少化肥投入、减少环境污染 |
推进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保持化肥使用量零增长 |
提高农户生态意识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土壤可持续改观 |
有改观 |
完成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农户满意度 |
满意度达100% |
满意度达100% |
|||
(4)耕地地力保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792.74555万元,执行数为1792.745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该项工作是惠农政策,承办金融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存入补贴农户“一折(卡)通”账户,并在“一折(卡)通”账户摘要栏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记为“地力保护”补贴方便农户。
2020年耕地地力补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耕地力保护补贴 |
||||
预算单位 |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792.74555 |
执行数: |
1792.74555 |
|
其中-财政拨款: |
1792.74555 |
其中-财政拨款: |
1792.74555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做好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面积核实、资料收集、资金兑付等工作。 |
完成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面积核实、资料收集、资金兑付等工作。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面积核实 |
向补贴农户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核实补贴面积 |
完成和政策宣传和面积核实工作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完成本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 |
完成资金兑付 |
全部完成了资金兑付工作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7月底 |
7月底前全部完成兑付工作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资料宣传 |
1792.74555万元 |
完成了资料宣传任务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确保本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时发放,引导农民自觉提高耕地地力。 |
引导农民自觉提高耕地地力。 |
能自觉提高耕地地力意识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通过鼓励农民采取秸秆还田、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 |
推进农业生态资源保护 |
提高了农户的生态保护意识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受补贴农户满意度 |
满意度达100% |
满意度达到100% |
(5)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14万元,执行数为2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我县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38836-2020),实施了农村卫生厕所无害化改造1109户,占2020年省、市下达计划任务105.2%。农村公共厕所新(改)建4座已完工2座。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户用卫生厕所无害化改造通过在密闭环境沉降、厌氧灭菌,提升人居环境。
2020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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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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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2020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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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
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数 |
214 |
执行数 |
214 |
|||
其中:财政拨款 |
214 |
其中:财政拨款 |
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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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农村卫生厕所无害化改造1054户、农村公共厕所新(改)建4座 |
完成农村卫生厕所无害化改造1109户、农村公共厕所新(改)建2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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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农村卫生厕所无害化改造 |
1054户 |
完成1109户 |
|||
数量指标 |
农村公共厕所新(改)建 |
4 |
2 |
||||
质量指标 |
农村卫生厕所无害化改造 |
按照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38836-2020)要求实施 |
按照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38836-2020)要求实施,完成 |
||||
质量指标 |
农村公共厕所新(改)建 |
按照绵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导则和实际设计实施 |
按照绵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导则和实际设计实施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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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农村卫生厕所无害化改造 |
2020年12月底 |
绩效时间内全部完成资金兑付工作 |
||||
时效指标 |
农村公共厕所新(改)建 |
2020年12月底 |
绩效时间内完成了95%资金兑付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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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财政拨款,农户自筹1000 |
214万元 |
完成 |
||||
|
社会效益 |
农村卫生厕所无害化改造 |
人居环境得到提升改善 |
人居环境得到提升改善 |
|||
农村公共厕所新(改)建 |
人居环境得到提升改善 |
人居环境得到提升改善 |
|||||
生态效益 |
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户用卫生厕所无害化改造通过在密闭环境沉降、厌氧灭菌,提升人居环境 |
厌氧灭菌,提升人居环境 |
厌氧灭菌,提升人居环境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升生活质量 |
提升生活质量 |
提升生活质量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农户满意度 |
满意度达100% |
满意度达100% |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银行利息。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03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2080503):反映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抚恤(20808):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死亡抚恤(2080801):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211):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可再生能源(21112):反映用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支出。可再生能源(2111201):反映用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213):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农业(21301):反映财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行政运行(21301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运行(2130104):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30106):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病虫害控制(2130108):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防灾救灾(2130119):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农业生产发展(2130122):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为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农村合作经济(2130124):反映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林业和草原(21302):反映政府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防沙治沙(2130217):反映荒漠化和沙化土地普查、监测、防治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水利(21303):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行政运行(21303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水利工程建设(2130305):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水利前期工作(2130108):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源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2130311)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试,水功能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督,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人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利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防汛(2130314):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潮,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农村人畜饮水(2130335):反映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建设。其他水利支出(2130399):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扶贫(21305):反映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1308):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130803):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其他农林水支出(213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2139999):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221):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住房改革支出(22102):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城乡社区住宅(22103):反映城乡社区廉租房规划建设维护、住房制度改革、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22103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
局机关设内股室有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农村改革和社会事业建设股、产业培育和质量安全监管股、水利事业建设管理股、河湖管理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股、畜牧兽医股、计划投资财务股7个;设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局属事业机构18个;设永昌镇等派驻乡(镇)23个。2020年年底在职职工18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个,实有人数21人,参公编制20个,实有人数14 人,事业编制186个,实有人数 154人。2020年决算期末人数189人。
2.部门职能概述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农业机械化、兽医、农场等农业农村各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拟订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参与落实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生态补偿、进出口等政策。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场、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县农业、水利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执行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负责全县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水利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推动农业和水利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依法依规负责农业、水利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牵头组织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行业内的地方电力建设和发展的监督管理、协调、服务工作。
(二)部门内部管理情况
1.预算管理
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等管理制度,单位的所有收入、支出必须全部实行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财政部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等补助”,在编制预算时做到科学合理的测算各种收入和支出。严格执行《预算法》。
2.专项资金管理
认真贯彻《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精神,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按照工程招投标建设规程进行,凡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北川羌族自治县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进行实施。所有资金必须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管理,做好专项预算、收支核算。使用项目资金时实行专款专用、做好项目台账。
3.收入管理
本单位的各种财政补助收入必须按照规定的项目类别和专项拨款要求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建立规范的总账、明细账、分类账,严禁超范围、跨项目使用具有特定用途的款项。各项收入的取得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的各项收入必有开具财政部门统一订制的票据。其违规收入全部上缴财政,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为确保任务完成,局各站所中心股室必须完成下达的目标任务,年底通过各级检查考核结果为准,并与年底个人工作目标奖挂钩。
4.票据管理
(1)各类票据有专人管理,明确票据的购买、印刷、保管、领用、核销、遗失处理、清查、归档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设立票据登记簿进行详细记录,防止票据遗失、盗用。
(2)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对本乡村级防疫员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年底兑现防疫员劳务为财务机构提供真实依据,财务部门便于合理支付劳务费用。
(3)健全财务收费票据、凭证管理制度。 收据、发票,要理领用登记手续,交旧领新,要查验票据编码和稽棱票揭教项及金额。单位使用的一切果据, 不得转借、出借、出售, 不得收取票据使用费。
(4)票据管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栗据核销工作。
5.支出管理
经费支出管理:单位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各项支出必须提供内容完整、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并注明事由和用途,由经办人员填具报销单,送会计审核无误后交分管领导和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后报主要领导审批,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支付,一律不得使用白条入账。
6.流动资产管理
(1)银行存放和现金的管理。按照时政部门和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开设基本户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建立收据的购买、保管、领用及销号制度。现金做到一日一结原则,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定期或不定期对现金及各种存款进行清查,对未达账项应及时清理, 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不得坐支现金,不得向外单位、个人转借账户套取现金:出纳现金必须控制在核定的限额内。
(2)收费的监督与管理。如检疫费、罚没收入,必须按照有关收费管理要求执行,收费金额必须全额存入财政指定银行,不得坐支。财务部门加强对收费的监督与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收费盘存工作,防止贪污挪用现象的发生。
(3)往来款项的管理。对本单位的债权、债务,要按项目及债权债务关系设置明细账,分别进行明细核算,在一个会计核算年度内应及时对账、结算应收应付款项。确需跨年度清算往来款项的,应报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在次年初建新账时逐项结转,订出计划限期了结债权债务,职工个人与单位的经济往来应在经济业务发生后3个月内进行清算了结。
(4)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人员不能兼任出纳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机构中担任出纳员。银行印鉴应由两人以上负责保管,不能由一人独立办理银行结算业务。
(5)办公耗材的管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领用制度, 定期进行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因管理或使用不当要查明原因,属经管人不负责任造成的损失要由经管人负责赔偿.其中,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的管理办法。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严格领用手续,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其耗用情况,防止铺张浪费。
7.资产管理
(1)本单位要严格执行固定资产计价办法计算固定资户产价值,建立清查盘点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终前应组织专人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表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行,本单位安排专人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并建立健全明白卡制度,即财会人员负责国有资产账面核算,资产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并发放,做到货实相行。大型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财产物资管理人员与财会人员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2)固定资产报废,要认真审查报废原因、报废数额和报废资产损坏程度,经过财政、国资等部门鉴定,经主管部门核实、批准后核销。
8.财务管理
(1) 财务制度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局直属事业机构和乡镇派出机构所有经济活动均纳入局机关财务机构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各站、股、室不得以“加强经济核算”等名义,设置独立于本单位财务监督之外的“单独核算单位”,不得巧立名目设置“小金库”。单位内部除财务室以外的其他任何站、股、室不得从事现金、银行存款等收付结算业务。各项支出按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执行。
(2)财务信息管理:及时准确编制和报送各种报表,对本部门财务信息报送按照财政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不得虚报、瞒报、乱报。
(3)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本单位按照《会计法》规定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专门的会计人员,独立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单位的会计调整应报县财政局备案,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会计。 会计人员应忠于职守, 坚持原则,不做假账:玩忽职守,丧失原则,造成损失的应迫究责任。所有会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9.档案管理
专人负责档案收集归档管理,编辑成册,便于查询。借阅人需经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
(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2020年,一产增加值增速预计全年实现4.0%。前三季度农业总产值稳中有升,农业产值同比增长4.1%。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17元,增长9.3%,增速居全市第一位,预计全年实现10.8%。
1.压紧压实粮食生产工作。为确保小康之年粮食和农业丰收,我局切实做好大小春田间管理指导工作。全县粮食种植面积小春播面为75180亩,小春产量20631吨,比去年同期增长3%,大春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约为208142亩。已完成1500亩扩种任务:玉米1000亩,马铃薯500亩。
2.着力提升生猪稳产保供水平。2020年生猪出栏21万头,新建5个标准化养猪场(前三季度出栏15.13万头,已完工投产4个标准化养殖场、1个正在建设中)
3.持续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7大县级现代农业园区,茶叶现代农业园区升级为市级5星级现代农业园区。改扩建茶园2300亩,提升辐射区都贯乡茶园老茶树保护及改造提升600亩,苔子茶园标准化示范园建设1300亩,新种植标准化茶园400亩。
4.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对照省上“10+3”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落实我县制定的“6+3”产业规划:“6”中羌药材、高山蔬菜、精品茶叶、特色水果、优质魔芋、生态养殖(畜禽水产);“3”现代冷链物流及电商、现代种业(土豆和白山羊)、农业主题公园和乡村旅游。
5.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全县安排家庭农场扶持项目22个,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改扩建和新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14个,预计新增水果、肉制品冷藏库容1910吨,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开班4个235人次。全县各类电商经营主体541家,农民合作社总数达到557个,家庭农场总数达到420家。
6.逐步提升农业品牌质量。围绕“大禹故里”区域公共品牌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等,依托北川生态绿色农业基础,继续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新增“三品一标”有机农产品10个,现有“三品一标”农产品40个。
7.持续用力深化农村改革。推广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六型”模式,盘活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性资产,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2020年度实现村集体经济收益393.1667万元。
8.切实抓好动植物疫病防控。一是筑牢动物疫病防线。印发《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动物疫病定点检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在全县设定流调村44个、流调场25个、兽医诊所19个,全年收集动物疫病信息2600多条,查处无证运输生猪案件4起,办理县外种猪仔猪调入37批次12425头,调出北川种猪仔猪119批次79038头。二是抓实植物疫病防控。2020年,到乡镇田间普查出动专业技术人员共计90人次,咨询和培训农民63人次。2020年全县农药预计使用量14.024吨左右,农药使用量较2019年减少,完成零增长目标。
9.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2020年创建市级实施乡振兴战略先进乡镇1个,示范村4个。
10.有序推进乡村治理工作。联合县文明办、县民政局等10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 建设文明乡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北农领办〔2020〕50号),细化了工作措施,落实了责任,有效推进了农村移风易俗工作。
11.统筹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一是超额完成“厕所革命”及粪污治理。全面完成2019年省下达我县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行政村8个、农村改厕1229户,新(改)建农村公厕4座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2020年省下达我县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行政村数量3个、农户卫生厕所无害化厕所改造户数1054户、新建农村公厕4座目标任务。二是加快推进村容村貌提升。全县共完成营造林任务30.8万亩,其中造林0.8万亩,义务植树60万株,森林抚育15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建立健全了农村保洁员机制,全县202个行政村实现了保洁员全覆盖,全县共配备1380名保洁人员,保洁员配备率100%。
12.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20年完成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5万亩(含0.2万亩的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涉及4个乡镇24个村,涉及贫困户745户,贫困人口1941人。2020年3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已开工实施。
13.抓牢抓实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截至12月中旬,共出动执法车辆70余辆次、执法力量230余人次,开展联合执法5次;已查获行政处罚案件4件,处罚7人次,罚款6680元;县公安局侦破非法捕捞类刑事案件3件,移送司法案件3件,移送4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附带民事处罚6250元(增殖放流),天然水域非法捕捞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14.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工作。出动检查组82个,205人次,检查农业企业48个,发现一般安全隐患 8项,已完成整改,截至目前为止未发现较大以上安全隐患,检查农用拖拉机580余台,发放沼气安全宣传手册 200余份,与企业(农机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420余份,发放防范火灾责任告知书 580余份,与乡镇签订2020年安全责任书 19 份。共举办安全“五进”活动10多场(次),赠送安全宣传资料10000多份(册)。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县财政局年初批复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 部门预算支出3210.69万元,年度预算调整19387.02万元,年初结余结转9343.1万元,合计31940.81万元。当年实际完成收入31940.81万元;完成支出19404.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97.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37.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6.28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811.09万元、对企业的补助3552.97万元;年底结余12536.04万元,结余数全为项目结余资金。
(一)基本支出
我局基本支出的范围和主要用途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数308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职责的履行和机构运转。其中,人员经费2933.1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897.4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6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52.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2.28万元。截止到2020年12月30日,基本支出全额支付,完成预算执行的100%。
“三公”经费支出:全年“三公”经费支出25.76万,其中:无出国(境)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13.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与往年持平。
2020年我局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单位层面管理制度、业务层面管理制度,完成了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特别就“三公经费”等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九条规定规范了经费支出流程,制定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差旅费、办公费等相关实施细则,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接待制度对人员、标准、接待程序都予以规范,用车制度对车辆管理、维修、费用支出都进行了明确。2020年没有新建楼堂馆所。
(二)项目支出
2020年我局项目支出16319.37万元,其中商品服务与支出2185.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0.59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9万元、资本性支出9811.09万元、对企业补助3552.97万元。完成预算执行的56.56%,未完成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项目下达晚,二是部分项目为跨年项目,三是项目完成未及时报账。
1.2020年商品服务与支出2185.72万元,主要是非洲猪瘟工作经费、羌茶节活动经费、防汛抗旱经费、动物防疫采购专用材料费、草地贪夜蛾物资采购,“8.17”洪灾应急管材采购资金、新型农民培育经费、水利发展、河堤修建经费、农技员经费、村级防疫员劳务费等等。
2.2020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0.59万元,主要补助的项目有:生猪扑杀经费,农机购置补贴等。
3.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9万元,主要是原农业局2020年度项目-冲销2016年禹里镇石纽村懒兔养殖场贷款利息等费用。
4.2020年资本性支出9811.09万元,主要是河堤建设、2020年整合资金项目、人居环境“厕所革命”、美丽新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生产救灾资金等。
5.2020年对企业补助的费用补贴3552.97万元,主要补助的项目有:2018年省级财政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专项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安福魔芋);2018-2020财政整合资金,2018-2020年东西部协作扶贫项目,对专合社,集体经济,企业进行费用补贴,2019年产业奖励扶持政策资金,苏保河河流禽畜养殖场污染整治项目等。
2020年我局的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专项资金、省级专项资金、市级专项资金。根据我县实际情况,财政局将上级资金统筹整合并安排项目使用,我单位按照《北川羌族自治县统筹整合资金管理办法》、《北川羌族自治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严走报账程序,严审报账资料,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我单位也定制了《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办法》,一切按管理办法执行。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的概述和实际支出情况的分析,2020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值为91分,自评结论为“优”。具体评价如下:
1.经济性评价
预算配置方面:我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上年减少,同时,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从源头严格控制和降低了行政成本。
预算执行方面:严格落实《预算法》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各项支出按照批准的预算审核列支,严格控制在预算额度内使用,支出的范围和标准符合相关规定。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预算管理方面:部门整体支出能有效按照预算要求基本执行,预算支出范围合理,预算支出项目细化,资金使用方向明确,管理合规,且决算工作精细到位,基本体现了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的数据统筹性和宏观性。
资产管理方面:我们进一步加强资产的管理,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完善了固定资产档案,严格报批、销审等手续,做好资产统计工作,单位无固定资产流失现象。
2.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我局整体支出重点用于项目经费支出,基本完成了当年度农业农村计划经费的拨付工作,有效对其实行了监管,确保了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对于基本支出也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人员经费安排基本得当,业务工作与项目经费、人员经费安排配比率良好。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门整体支出率略低。2020年我局整体支出率为60.75%。主要是因为部分项目指标下达时间晚,未能及时使用拨付;有关项目工作开展时间较晚,结算支出时间滞后;部分项目为跨年项目,按合同当年只需部分支付,导致预算完成率略低;部分资金使用科室不够重视,项目实施抓得不够紧,或是实施方案变化等造成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部分项目需待验收后方可支付款项等。
2. 2020年我局根据省、市部门要求开展业务工作产生的相关经费和本级业务经费未纳入年初财政预算,业务类支出未能根据部门职能及当年度工作规划等进行细化,不利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3.公务卡刷卡率不达标,基本未使用公务卡支付。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对年初的部门预算支出应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安排,比如公业务费不应该每个单位都预算一致,我们农业部门与其他部门就有点不一样,下乡时间很多,发生的差旅费和车辆运行费就比其他单位要多,造成这两项费用每年严重超预算,望财政给予酌情解决。
2.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有关业务经费,以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工作的新发展。
3.加强对公务卡使用的宣传培训工作,公务卡消费的资金范围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零星购买支出等费用。公务卡具有一般银行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同时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的独特属性,能够将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与银行卡的独特优势相结合,是一种新型的财政财务管理工具和手段。
附件2:
2020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 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省级财政下达的200万生产救灾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买脱毒马铃薯种薯,目前已完成招标采购并完成供种。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招标采购的558.66吨脱毒马铃薯按时保量发放到受灾损毁的重点乡镇的重点村,按照相关种植要求,老百姓已完成种植脱毒马铃薯5586.6亩。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按照省级财政下达的绩效目标要求,我县支持改种、补种农作物面积≥1900亩,我县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实际采购马铃薯种薯558.66吨,种植面积5586.6亩,完成绩效指标,且采购种薯质量符合国家《GB18133-2012、GB4406-84马铃薯脱毒种薯》一级生产种薯标准,根据采购合同,供货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种薯供应,通过种植适宜我县新品种马铃薯,能有效增加马铃薯单产,预计由原来的1360公斤/亩,提高到2000公斤/亩,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同时通过新品种引进,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增强老百姓种植积极性和生态环保意识。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县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要求,符合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要求。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县实施的《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脱毒马铃薯种薯生产项目》完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中途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老百姓种薯领取也采用了签字,盖手印,发放情况经乡(镇)村公示,完全采取公开透明手段,项目实施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目前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无问题发现。
附件3:
2020年度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给我县下拨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共258.4万元,用于动物强制免疫、非洲猪瘟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强制扑杀、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工作。我县继续狠抓非洲猪瘟防控不放松,保质保量完成动物防疫工作,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使用项目经费,保质保量的完成了项目年度目标和绩效指标,现自评如下:
一、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全年通过“川财农[2019]202号”文件到位经费258.4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省统采动物强制免疫疫苗经费176.8万元,我县自采猪瘟、狂犬疫苗经费14万元,采购集中免疫防疫物资、抗体检测试剂17.1万元,支付强制免疫抗体监测采样补助1.3万元,兽医实验室改建、增加仪器20万元,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16万元,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12.8万元。目前结余项目资金0.4万元。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准确、规范。采购项目严格执行我县物资采购流程,各项手续齐全。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全年共免疫生猪39.1万只,牛2.3万头,羊1.9万只,禽148.1万羽,犬1.27万只。
2.质量指标
强制免疫病种畜禽的群体免疫密度为93.1%,春季犬群免密度96.3%。猪O型口蹄疫抗体合格率73.5%、猪瘟抗体合格率89.9%,牛羊O型口蹄疫抗体合格率90.5%,羊小反刍兽疫抗体合格率95.3%,H7禽流感抗体合格率84.2%,H5禽流感抗体合格率96.3%,平均抗体合格率88.5%。全年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成绩斐然。
3.时效指标
2020年4月-5月完成春防工作,6月完成现场检查和实验室抗体检测。
2020年10月-11月完成秋防工作,12月完成现场检查和实验室抗体检测。
全年狠抓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4.成本指标
动物强制免疫疫苗经费190.8万元;集中免疫防疫物资、抗体检测试剂17.1万元;强制免疫抗体监测采样补助1.3万元;兽医实验室改建、增加仪器20万元;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16万元;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12.8万元。目前结余项目资金0.4万元。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2020年全县出栏生猪21.6万头,牛0.73万头,羊2.3万只、家禽196.6万羽,畜牧业产值10亿元。
2.社会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为我县构筑了畜禽免疫抗体屏障,全年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通过多年的畜禽集中免疫,使我县养殖户接受了政府组织的动物防疫工作,为全面开展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3.生态效益
通过实施项目,有效减少了畜禽的发病率和死亡率,规范养殖户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过程。杜绝了乱丢病死畜禽尸体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生态效益良好。
4.项目的可持续性影响
本项目只有长期实施才能保证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密度和抗体水平,有效保护易感动物群体,从而保证养殖业健康发展。经过多年来的畜禽免疫推广,我县广大养殖户已经普遍具有主动接受免疫注射的意识,项目可以持续开展。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结合春、秋两防现场检查对养殖场(户)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满意度95%。
(四)项目责任股室分工情况
本项目按照工作内容由相对应股室各自实施。
1.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股
负责组织开展动物强制免疫工作。
2.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项目
负责省统采动物强制免疫疫苗的收发和疫苗经费的支付;按流程采购、验收和发放猪瘟、狂犬疫苗、集中免疫防疫物资、抗体检测试剂;改建兽医实验室;采购实验室仪器;向养殖户支付强制免疫抗体监测采样补助;
3.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项目
负责生猪无害化处理情况核实和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4.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
负责组织全面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方案、物资采购管理流程、项目资金拨付方案等监管法规开展工作。物资采购均由项目股室、计划财务股在纪检组监督下进行,资料齐全、手续规范。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自评结果拟用于2021年同类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参考和项目考核验收依据,并依法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4:
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该项目为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中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93号)下达200万资金,项目根据我县生态区域土壤类型和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情况,以粮油作物为重点,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坚持绿色引领,转变发展方式,巩固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化肥投入,提高肥料利用效率,探索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机制,助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通过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工作,使我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不低于95%。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93号)文件要求我县编制了《关于报送<2020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北农业〔2020〕365号,文件中拟列支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推广工作156万元,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44万,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项目施工单位,实际中标金额为195.4万,其中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推广工作151.5万元,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43.9万元,目前项目对测土配方施肥工作预支付8.78万,正在走报账程序,其余资金待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推广工作
建立核心示范区:在坝底片(坝底乡、马槽乡、片口乡)建设1个4000亩示范片;曲山片(曲山镇、擂鼓镇、陈家坝镇)建设1个6000亩示范片,合计1万亩,截至2021年2月底已完成核心示范区的肥料发放工作,发放500吨缓释肥。同时在核心示范区开展了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培训会,提升老百姓科学施肥的技术。
2、开展科学施肥基础性工作
一是在全县开展取土化验,已采集土样110个,目前土样正在检测阶段,预计6月底形成检测报告;二是在白坭、坝底、马槽等乡镇开展田间试验30个,其中包含肥料利用率试验10个(含水肥一体化条件下的肥料利用率试验)、经济作物“2+X”6个、肥效试验6个、校正试验6个、中微量元素(硼肥试验)2个,已全面完成,并形成科学施肥报告。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省级财政下达的绩效目标要求:我县建立1万亩核心示范区,田间肥效试验30个,调查采土化验110好个,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5,该项目目前已按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相关任务要求有序开展中,但因田间试验是根据马铃薯、玉米、油菜等农作物的种植时间开展,需跨度到2021年中下旬,因此目标任务还未全面完成。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县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要求,符合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要求,后续工作开展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和指导,确保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按质按量的完成,确保我县化肥使用量零增长。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县实施的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 ”完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中途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肥料发放采用了签字,盖手印的方式,项目实施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目前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无问题发现。
2020年度耕地地力补贴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省财政厅、农业厅通过《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94号)下达我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793万元。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经县政府同意,我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方案》的通知(北农业59号)、(北农业82号)。我局承担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政策宣传、政策培训、补贴面积的审核、数据汇总上报等工作。
2020年我县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中央财政资金1793万元,经乡镇村两级核实公示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168614.96亩,补贴标准106.33元/亩,补贴资金17928828.78元,涉及全县19个乡镇,309个村,1624个组,受益农户44500户,目前通过社保“一卡通”发放17927455.5元,剩余2544.5元,等待农户完善相关手续继续发放。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省财政厅、农业厅下达的1793万元目前已完成1792.74555万元,还剩0.25445万元。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北川羌族自治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方案》的通知(北农业59号)、(北农业82号)经乡镇村两级核实公示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168614.96亩,补贴标准106.33元/亩,补贴资金17928828.7.元,涉及全县19个乡镇,309个村,1624个组,受益农户44500户,目前通过社保“一卡通”发放17927455.5元,剩余2544.5元,等待农户完善相关手续继续发放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厅下下达我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793万元。目前通过社保“一卡通”发放17927455.5元,剩余2544.5元,等待农户完善相关手续继续发放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县按照省财政厅、农业厅通过《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要求,符合资金使用和目标要求。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未完成或超过指标值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县下发了《北川羌族自治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方案》的通知(北农业59号)、(北农业82号)经乡镇村两级核实补贴面积公示无议后上报在汇总发放。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附件6:
2020年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省级财政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资金214万元,实施桃龙乡芽地村、马槽乡花桥村、曲山镇杨柳坪村和海元村、小坝镇青龙村、片口乡保尔村、坝底乡马坪村、永安镇向阳村、桂溪镇林峰村、永昌镇宝林村、高安村和裕清村等12个村实施1109户农村卫生厕所无害化改造,目前已竣工验收。农村公共厕所新(改)建4座已完工2座。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0年省、市下达我县农村卫生厕所无害化改造1054户、截至目前已完成了1109户。农村公共厕所新(改)建4座已完工2座。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按照省、市下达的绩效目标要求,我县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38836-2020),实施了农村卫生厕所无害化改造1109户,占2020年省、市下达计划任务105.2%。农村公共厕所新(改)建4座已完工2座。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户用卫生厕所无害化改造通过在密闭环境沉降、厌氧灭菌,提升人居环境。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县实施的《省级财政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项目》完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中途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采取群众申请、乡(镇)报批、县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前后公示、质量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村、乡(镇)、县三级验收和农户签字确认程序加强了项目监管,项目建设全程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