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9160566/202209-00001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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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北川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2-09-23 |
文号: | 无文号〔2021〕无文号号 | 关键词: |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 |
2021年度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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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9月23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6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3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2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2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3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35
第四部分 附件.......................................... 41
第五部分 附表.......................................... 9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9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9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9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9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9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9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9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9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9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基本情况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农业机械化、兽医、农场等农业农村各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拟订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参与落实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生态补偿、进出口等政策。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场、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县农业、水利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执行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负责全县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水利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推动农业和水利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依法依规负责农业、水利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牵头组织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行业内的地方电力建设和发展的监督管理、协调、服务工作。
2.机构情况。
农业农村局无下属二级单位,局机关内设股室有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农村改革和社会事业建设股、产业培育和质量安全监管股、水利事业建设管理股、河湖管理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股、畜牧兽医股、计划投资财务股7个;设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局属事业机构16个;设永昌镇等派驻乡(镇)19个。
3.人员情况。
经编办核定,农业农村局编制人数219人,2021年年底在职职工208人。其中行政编制14个,实有人数21人,参公编制20个,实有人数11 人,事业编制186个,实有人数 176人。2021年决算期末人数208人。
1.坚决落实上级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部署,紧紧围绕“生态立县、文旅兴县、工业富县、开放活县、城乡融合”的发展思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五大攻坚行动”为总抓手,持续抓好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切实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全县农业生产形势平稳,农村经济稳步发展。
2.大力实施产业倍增行动。做精重点产业,做长产业链条,做大生产规模,做响特色品牌。一是以“苔子茶、中羌药材、高山果蔬、特色养殖”为主导,累计建成特色产业基地80余万亩,培育14个县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其中,市五星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市三星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二是全力完善食品医药产业链,率先在全市入选全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全省5个,全市唯一),获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0万元。支持52个新型经营主体新建冷藏库16座、气调库6座、冷冻库36座,通风库5座,共计静态库容量约17210吨,形成了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的全产业链。三是打造“一心两带五园”现代茶叶园区,培育茶叶面积8.45万亩,综合产值达到3亿元。四是围绕“羌食荟”区域公用品牌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加大品牌认证,“三品一标”总量达46个。
3.着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一是实施四包体系、实施网格管护、门前三包“三个规则”,全覆盖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全面减少柴草乱垛等“六乱”现象。二是推进“厕所”、“污水”、“垃圾”三大革命。全县共建农村公厕334座、乡村旅游点公厕107座,完成卫生厕所改造44467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6.9%,所有行政村实现农村公厕全覆盖;85.6%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100%。三是创新有偿回收、畜禽代养、生态循环“三种模式”,减少面源污染。人畜“分居”效果明显,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1.28%。四是实施基础提升、绿化北川、村庄清洁“三项行动”,扮靓乡村颜值。通过民办公助项目,累计实施改厨11433户,院落硬化8472户,通车入户道路617.4公里,步行便道129.963公里,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5.81%,成功获批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4.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一是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改扩建项目36个,农民合作社总数达到562个,家庭农场总数达到621家。二是有序推进乡村治理工作。积极推进2020年及2021年农村生产生活遗产项目,申报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3个(正在公示),全省杰出村官1名。三是持续用力深化农村改革。已基本完成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和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改革任务全面销账,其他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2021年度实现村集体经济收益584.13万元;积极开展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试点,盘活试点村闲置农房18户,3410㎡;闲置宅基地94宗,14260㎡。
5.着力农业多贡献。一是狠抓动物疫情防控。建立联动机制,严格执行生猪及其产品调运规定,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开展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全年共计免疫注射猪37.435万头,应免率100%。二是狠抓植物疫病防控。全年出动专业技术人员共计91人次到乡镇田间普查,咨询和培训农民240人次。农作物、蔬菜、茶叶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面积合计9.177万亩次,实施绿色防控示范11.94万亩。全县农药使用量48吨,完成零增长目标。三是狠抓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对乡镇开展全覆盖多方面督查,发出各类疫情防控信息2000余次,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督导11次,进行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督查5次。四是狠抓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抓好农业、水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出动508人次进行水利工程运行及在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80余次,农用拖拉机检查320余台次。安全排查户用沼气8320口、集中供气工程16口、畜禽粪污化粪池4773口,对存在的隐患均已督促完成整改。2021年未发生农业、水利安全生产事故。
6.全面统筹水利事业发展。一是全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全年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13个、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计划189处,发放应急管材39650米,有效巩固提升0.5万余人饮水安全,受益人口19万余人。二是截至12月底共投入320万元开展水美新村建设工作,常态化开展水库巡查,2021年无农田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事故发生。三是协助水电站恢复水毁建设,推进绿色小水电创建。持续加大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督,实现全年全县小水电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四是深入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2021年,我局共实施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1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29平方公里,共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检查30余次,依法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56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451.61万元。扎实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完成限期退出类电站2021年度任务;协助发改部门对大熊猫国家公园小水电清退工作,完成阶段性工作。五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强化下泄生态流量及矿山、企业取用水的监管,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制度,严控取水许可红线指标、取用水量的核查登记,督促按规缴纳水资源税,全年累计征收500余万元水资源税。
7.严格推进河湖管理工作。一是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各级河长累计开展巡河20834次,完成规模以上4条河流,规模以下20条河流划界;完成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的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二是极力开展“四项行动”。在全县所有河流、水库和渠道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10次,共出动1300多人次,巡查、清理河道约263公里,清理河道垃圾及电站库区水面漂浮物102余吨。三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持续规范河道砂石管理。在全县开展非法采砂及河道堆积弃渣专项整治行动,深化跨流域跨区域河湖联防联控,提升跨部门执法合力严厉打击涉嫌生态环境违法的犯罪行为,开展部门联合行动22次,立案查处涉水案件15起,共处罚金55.71万元,有效遏制河道乱象发生。
8.扎实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始终坚持主动履职,处置有序,指导乡镇、山洪危险区开展各类实战演练70余次;精准监测预警,发送预警信息6000余条;严格督导检查,开展县级领导包乡现场督导检查20余次,督促各项防汛措施落地落实。全年成功应对8次强降雨天气过程,成功实现因灾“零死亡”目标。
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单位4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38个。
纳入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行政单位为农业农村局机关;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包括:县农机监理站、县农经管理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3、其他事业单位包括38个,包括县属事业单位(15个):县植物保护站、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县农业科教站(检测站)、县农作物种子管理站、县经作站、县土壤肥料站、县农机管理站、县畜牧站、县兽医站、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水土保持服务中心、县地方电力管理站、县水利管理站、县防汛监测站、县茶产业发展中心;派驻机构(23个)水利水保通口河流域站、水利水保都坝河流域站、水利水保湔江河流域站、水利水保安昌河流域站、青片乡畜牧兽医站、白什乡畜牧兽医站、坝底乡畜牧兽医站、马槽乡畜牧兽医站、片口乡畜牧兽医站、小坝镇畜牧兽医站、桃龙藏族乡畜牧兽医站、开坪乡畜牧兽医站、禹里镇畜牧兽医站、漩坪乡畜牧兽医站、白坭乡畜牧兽医站、都贯乡畜牧兽医站、陈家坝镇畜牧兽医站、桂溪镇畜牧兽医站、曲山镇畜牧兽医站、擂鼓镇畜牧兽医站、永安镇畜牧兽医站、通泉镇畜牧兽医站、永昌镇畜牧兽医站。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5754.78万元。与2020年31940.81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813.97万元,增长11.9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多,特别是增加面源污染项目资金2500万,人居环境项目2000万。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收入、支出总计决算数。)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891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470.27万元,占98.4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7万元,占1.55%。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727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94.83万元,占27.76%;项目支出12477.65万元,占72.2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5754.78万元。与2020年31940.81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813.97万元,增长11.9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多,特别是增加面源污染项目资金2500万,人居环境项目2000万。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50.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97%。与2020年15618.09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32.72万元,增长9.8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完成支付报账。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50.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201)支出1017.7万元,占5.9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435.77万元,占2.54%;卫生健康(210)支出112.5万元,占0.66%;节能环保(211)支出18.72万元,占0.11%;农林水(213)支出15282.54万元,占89.11%;住房保障(221)支出283.83万元,占1.65%。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150.81万元,完成预算48.7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事业运行(2030350): 支出决算为978万元,完成预算79.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完成报账;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0399 ):支出决算为39.7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 支出决算为49.25万元,完成预算100%;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2080503):支出决算为12.35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支出决算为230.36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支出决算为115.18万元,完成预算100%。
抚恤(20808)死亡抚恤(2080801):支出决算为28.6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决算为16.95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支出决算为95.6万元,完成预算100%;
4.节能环保支出(211)可再生能源(21112)可再生能源(2111201):支出决算为18.7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21301)行政运行(2130101):支出决算为79.67万元,完成预算100%; 事业运行(2130104):支出决算为2908.31万元,完成预算100%; 病虫害控制(2130108):支出决算为183.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农产品质量安全(2130109):支出决算为11.14万,完成预算100%;防灾减灾(2130119):支出决算为116.18万元,完成预算36.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未完成报账,本年新增加项目;农村社会事业(2130126):支出决算为3404.06万元,完成预算24.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未完成报账,本年新增加项目;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2130135):支出决算为9.9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130199):支出决算为2495.07万元,完成预算100%。
水利(21303)水土保持(2130310):支出决算为4.33万元,完成预算11.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未完成报账;防汛(2130314)支出决算为1013.88万元,完成预算77.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未完成报账,本年新增加项目;农村人畜饮水(2130335):支出决算为12.47万元,完成预算11.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加的项目支出未完成报账;其他水利支出(2130399):支出决算为1637.31万元,完成预算54.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未完成报账,本年新增加项目。
扶贫(2130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30504):支出决算为201.52万元,完成预算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未完成报账,本年新增人居环境项目2000万;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支出决算为2897.2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农林水支出(21399)其他农林水支出(2139999):支出决算为310.83万元,完成预算9.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正在实施未完工未报账,本年新增项目面源污染项目250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保障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决算为283.5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94.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30.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64.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万元,占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06万元,占54%。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验收检查、防汛阬旱、向上争取项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0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06万元,主要用于抽样检查接待、防汛抗旱接待、其他县区到北川进行茶产业考察接待、上级部门对动物防疫检查接待等。国内公务接待242批次,234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4.0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春防交叉检查700元,广安农业农村局调研2400元,项目验收检查1450元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公开10表、财决公开12表、财决附03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67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37万元,比2020年增加112.08万元,增长73.6%。主要原因是农业农村局项目多,下乡的检查、督促项目建设、验收等产生的差旅费增多,从而运行经费增加。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财决07表)
2021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5.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2.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13.26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动物防疫物资采购、小河流域综合治理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65.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65.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其他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他用车5辆,主要是用于主要用于向上争取项目、各项目检查验收、河长制巡河、向上争取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家庭农场、专合社、山洪灾害、高标准农田建设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银行利息。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事业运行(2010350):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03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2080503):反映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抚恤(20808):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死亡抚恤(2080801):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节能环保支出(211):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可再生能源(21112):反映用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支出。可再生能源(2111201):反映用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213):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农业(21301):反映财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行政运行(21301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运行(2130104):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病虫害控制(2130108):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农产品质量安全(2130109):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防灾救灾(2130119):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农村社会事业(2130126):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2130135):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水利(21303):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水土保护(2130310):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防汛(2130314):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潮,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农村人畜饮水(2130335):反映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建设。其他水利支出(2130399):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扶贫(21305):反映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30504):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其他农林水支出(213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2139999):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221):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住房改革支出(22102):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城乡社区住宅(22103):反映城乡社区廉租房规划建设维护、住房制度改革、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督等方面的支出。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22103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
农业农村局无下属二级单位,局机关内设股室有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农村改革和社会事业建设股、产业培育和质量安全监管股、水利事业建设管理股、河湖管理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股、畜牧兽医股、计划投资财务股7个;设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局属事业机构16个;设永昌镇畜牧兽医等派驻乡(镇)机构19个。
经编办核定,农业农村局编制人数219人,2021年年底在职职工208人。其中行政编制14个,实有人数21人,参公编制20个,实有人数11 人,事业编制186个,实有人数 176人。2021年决算期末人数208人。
2.部门职能概述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农业机械化、兽医、农场等农业农村各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拟订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参与落实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生态补偿、进出口等政策。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场、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县农业、水利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执行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负责全县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水利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推动农业和水利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依法依规负责农业、水利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牵头组织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行业内的地方电力建设和发展的监督管理、协调、服务工作。
(二)部门内部管理情况
1.预算管理
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等管理制度,单位的所有收入、支出必须全部实行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财政部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等补助”,在编制预算时做到科学合理的测算各种收入和支出。严格执行《预算法》。
2.专项资金管理
认真贯彻《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精神,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按照工程招投标建设规程进行,凡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北川羌族自治县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进行实施。所有资金必须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管理,做好专项预算、收支核算。使用项目资金时实行专款专用、做好项目台账。
3.收入管理
本单位的各种财政补助收入必须按照规定的项目类别和专项拨款要求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建立规范的总账、明细账、分类账,严禁超范围、跨项目使用具有特定用途的款项。各项收入的取得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的各项收入必有开具财政部门统一订制的票据。其违规收入全部上缴财政,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为确保任务完成,局各站所中心股室必须完成下达的目标任务,年底通过各级检查考核结果为准,并与年底个人工作目标奖挂钩。
4.票据管理
(1)各类票据有专人管理,明确票据的购买、印刷、保管、领用、核销、遗失处理、清查、归档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设立票据登记簿进行详细记录,防止票据遗失、盗用。
(2)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对本乡村级防疫员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年底兑现防疫员劳务为财务机构提供真实依据,财务部门便于合理支付劳务费用。
(3)健全财务收费票据、凭证管理制度。 收据、发票,要理领用登记手续,交旧领新,要查验票据编码和页码及金额。单位使用的一切票据, 不得转借、出借、出售,不得收取票据使用费。
(4)票据管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票据核销工作。
5.支出管理
经费支出管理:单位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各项支出必须提供内容完整、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并注明事由和用途,由经办人员填具报销单,送会计审核无误后交分管领导和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后报主要领导审批,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支付,一律不得使用白条入账。
6.流动资产管理
(1)银行存放和现金的管理。按照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开设基本户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建立收据的购买、保管、领用及销号制度。现金做到一日一结原则,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定期或不定期对现金及各种存款进行清查,对未达账项应及时清理, 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不得坐支现金,不得向外单位、个人转借账户套取现金:出纳现金必须控制在核定的限额内。
(2)收费的监督与管理。如检疫费、罚没收入,必须按照有关收费管理要求执行,收费金额必须全额存入财政指定银行,不得坐支。财务部门加强对收费的监督与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收费盘存工作,防止贪污挪用现象的发生。
(3)往来款项的管理。对本单位的债权、债务,要按项目及债权债务关系设置明细账,分别进行明细核算,在一个会计核算年度内应及时对账、结算应收应付款项。确需跨年度清算往来款项的,应报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在次年初建新账时逐项结转,订出计划限期了结债权债务,职工个人与单位的经济往来应在经济业务发生后3个月内进行清算了结。
(4)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人员不能兼任出纳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机构中担任出纳员。银行印鉴应由两人以上负责保管,不能由一人独立办理银行结算业务。
(5)办公耗材的管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领用制度, 定期进行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因管理或使用不当要查明原因,属经管人不负责任造成的损失要由经管人负责赔偿。其中,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的管理办法。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严格领用手续,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其耗用情况,防止铺张浪费。
7.资产管理
(1)本单位要严格执行固定资产计价办法计算固定资产价值,建立清查盘点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终前应组织专人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表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本单位安排专人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并建立健全明白卡制度,即财会人员负责国有资产账面核算,资产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并发放,做到货实相符。大型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财产物资管理人员与财会人员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2)固定资产报废,要认真审查报废原因、报废数额和报废资产损坏程度,经过财政、国资等部门鉴定,经主管部门核实、批准后核销。
8.财务管理
(1) 财务制度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局直属事业机构和乡镇派出机构所有经济活动均纳入局机关财务机构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各站、股、室不得以“加强经济核算”等名义,设置独立于本单位财务监督之外的“单独核算单位”,不得巧立名目设置“小金库”。单位内部除财务室以外的其他任何站、股、室不得从事现金、银行存款等收付结算业务。各项支出按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执行。
(2)财务信息管理:及时准确编制和报送各种报表,对本部门财务信息报送按照财政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不得虚报、瞒报、乱报。
(3)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本单位按照《会计法》规定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专门的会计人员,独立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单位的会计调整应报县财政局备案,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会计。 会计人员应忠于职守, 坚持原则,不做假账。玩忽职守,丧失原则,造成损失的应追究责任。所有会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9.档案管理
专人负责档案收集归档管理,编辑成册,便于查询。借阅人需经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
(三)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1.坚决落实上级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部署,紧紧围绕“生态立县、文旅兴县、工业富县、开放活县、城乡融合”的发展思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五大攻坚行动”为总抓手,持续抓好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切实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全县农业生产形势平稳,农村经济稳步发展。
2.大力实施产业倍增行动。做精重点产业,做长产业链条,做大生产规模,做响特色品牌。一是以“苔子茶、中羌药材、高山果蔬、特色养殖”为主导,累计建成特色产业基地80余万亩,培育14个县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其中,市五星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市三星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二是全力完善食品医药产业链,率先在全市入选全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全省5个,全市唯一),获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0万元。支持52个新型经营主体新建冷藏库16座、气调库6座、冷冻库36座,通风库5座,共计静态库容量约17210吨,形成了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的全产业链。三是打造“一心两带五园”现代茶叶园区,培育茶叶面积8.45万亩,综合产值达到3亿元。四是围绕“羌食荟”区域公用品牌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加大品牌认证,“三品一标”总量达46个。
3.着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一是实施四包体系、实施网格管护、门前三包“三个规则”,全覆盖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全面减少柴草乱垛等“六乱”现象。二是推进“厕所”、“污水”、“垃圾”三大革命。全县共建农村公厕334座、乡村旅游点公厕107座,完成卫生厕所改造44467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6.9%,所有行政村实现农村公厕全覆盖;85.6%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100%。三是创新有偿回收、畜禽代养、生态循环“三种模式”,减少面源污染。人畜“分居”效果明显,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1.28%。四是实施基础提升、绿化北川、村庄清洁“三项行动”,扮靓乡村颜值。通过民办公助项目,累计实施改厨11433户,院落硬化8472户,通车入户道路617.4公里,步行便道129.963公里,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5.81%,成功获批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4.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一是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改扩建项目36个,农民合作社总数达到562个,家庭农场总数达到621家。二是有序推进乡村治理工作。积极推进2020年及2021年农村生产生活遗产项目,申报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3个(正在公示),全省杰出村官1名。三是持续用力深化农村改革。已基本完成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和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改革任务全面销账,其他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2021年度实现村集体经济收益584.13万元;积极开展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试点,盘活试点村闲置农房18户,3410㎡;闲置宅基地94宗,14260㎡。
5.着力农业多贡献。一是狠抓动物疫情防控。建立联动机制,严格执行生猪及其产品调运规定,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开展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全年共计免疫注射猪37.435万头,应免率100%。二是狠抓植物疫病防控。全年出动专业技术人员共计91人次到乡镇田间普查,咨询和培训农民240人次。农作物、蔬菜、茶叶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面积合计9.177万亩次,实施绿色防控示范11.94万亩。全县农药使用量48吨,完成零增长目标。三是狠抓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对乡镇开展全覆盖多方面督查,发出各类疫情防控信息2000余次,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督导11次,进行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督查5次。四是狠抓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抓好农业、水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出动508人次进行水利工程运行及在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80余次,农用拖拉机检查320余台次。安全排查户用沼气8320口、集中供气工程16口、畜禽粪污化粪池4773口,对存在的隐患均已督促完成整改。2021年未发生农业、水利安全生产事故。
6.全面统筹水利事业发展。一是全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全年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13个、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计划189处,发放应急管材39650米,有效巩固提升0.5万余人饮水安全,受益人口19万余人。二是截至12月底共投入320万元开展水美新村建设工作,常态化开展水库巡查,2021年无农田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事故发生。三是协助水电站恢复水毁建设,推进绿色小水电创建。持续加大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督,实现全年全县小水电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四是深入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2021年,我局共实施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1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29平方公里,共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检查30余次,依法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56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451.61万元。扎实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完成限期退出类电站2021年度任务;协助发改部门对大熊猫国家公园小水电清退工作,完成阶段性工作。五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强化下泄生态流量及矿山、企业取用水的监管,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制度,严控取水许可红线指标、取用水量的核查登记,督促按规缴纳水资源税,全年累计征收500余万元水资源税。
7.严格推进河湖管理工作。一是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各级河长累计开展巡河20834次,完成规模以上4条河流,规模以下20条河流划界;完成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的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二是极力开展“四项行动”。在全县所有河流、水库和渠道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10次,共出动1300多人次,巡查、清理河道约263公里,清理河道垃圾及电站库区水面漂浮物102余吨。三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持续规范河道砂石管理。在全县开展非法采砂及河道堆积弃渣专项整治行动,深化跨流域跨区域河湖联防联控,提升跨部门执法合力严厉打击涉嫌生态环境违法的犯罪行为,开展部门联合行动22次,立案查处涉水案件15起,共处罚金55.71万元,有效遏制河道乱象发生。
8.扎实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始终坚持主动履职,处置有序,指导乡镇、山洪危险区开展各类实战演练70余次;精准监测预警,发送预警信息6000余条;严格督导检查,开展县级领导包乡现场督导检查20余次,督促各项防汛措施落地落实。全年成功应对8次强降雨天气过程,成功实现因灾“零死亡”目标。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县财政局年初批复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支出3594.29万元,年度预算调整32160.49万元,合计35754.78万元。当年实际完成收入35754.78万元;完成支出17272.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53.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57.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13.3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103.47万元、对企业补助2445.08;年底结余184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0万元、项目结余1848.23万元。部门预算支出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0万元。
(一)基本支出
我局基本支出的范围和主要用途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数4794.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职责的履行和机构运转。其中,人员经费4530.4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253.4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77.0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64.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4.37万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0日,基本支出全额支付,完成预算执行的100%。
“三公”经费支出:全年“三公”经费支出25.76万,其中:无出国(境)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13.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与往年持平。
“培训费”支出240.82万,比上年支出减少13.21万,主要减少原因是:2021年培训项目及经费减少。
“会议费”支出0.37万,比上年支出减少4.76万,主要减少原因是:本年度会议场数减少,从而费用减少。
2021年我局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单位层面管理制度、业务层面管理制度,完成了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特别就“三公经费”等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九条规定规范了经费支出流程,制定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差旅费、办公费等相关实施细则,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接待制度对人员、标准、接待程序都予以规范,用车制度对车辆管理、维修、费用支出都进行了明确。2021年没有新建楼堂馆所。
(二)项目支出
2021年我局项目支出12477.65万元,其中商品服务与支出2492.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6.31万元、资本性支出7103.47万元、对企业补助2445.08万元。完成预算执行的56.56%,未完成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项目下达晚,二是部分项目为跨年项目,三是项目完成未及时报账。
1.2021年商品服务与支出2492.79万元,主要是新型农民培育经费、水利发展资金、河堤修建经费、农技员经费、村级防疫员劳务费及物资药剂采购、涉农整合项目资金、应急管材采购资金等。
2.2021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6.31万元,主要补助的项目有:能繁母猪补助,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等。
3.2021年资本性支出7103.47万元,主要是河堤建设、2021年整合资金项目、人居环境“厕所革命”、美丽新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生产救灾资金、水利发展资金等。
4.2021年对企业补助的费用补贴2445.08万元,主要补助的项目有:精品农业奖补,2019-2021年财政整合资金,2018-2020年东西部协作扶贫项目,对专合社,集体经济,企业进行费用补贴及贷款贴息补助,2021年现代农业园区培育补助,生猪关停补助等。
2021年我局的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专项资金、省级专项资金、市级专项资金。根据我县实际情况,财政局将上级资金统筹整合并安排项目使用,我单位按照《北川羌族自治县统筹整合资金管理办法》、《北川羌族自治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严走报账程序,严审报账资料,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我单位也定制了《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办法》,一切按管理办法执行。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评价得分及等级标准
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的概述和实际支出情况的分析,我单位不涉及债务管理,故评价总分为98分。2021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值为90分,自评结论为“优”。
(二) 部门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
1.经济性评价
预算配置方面:我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与上年持平,同时,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从源头严格控制和降低行政成本。
预算执行方面:严格落实《预算法》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各项支出按照批准的预算审核列支,严格控制在预算额度内使用,支出的范围和标准符合相关规定。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预算管理方面:部门整体支出能有效按照预算要求基本执行,预算支出范围合理,预算支出项目细化,资金使用方向明确,管理合规,且决算工作精细到位,基本体现了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的数据统筹性和宏观性。
资产管理方面:我们进一步加强资产的管理,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完善了固定资产档案,严格报批、销审等手续,做好资产统计工作,单位无固定资产流失现象。
2.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我局整体支出重点用于项目经费支出,基本完成了当年度农业农村计划经费的拨付工作,对其实行了有效监管,确保了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对于基本支出也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人员经费安排基本得当,业务工作与项目经费、人员经费安排配比率良好。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整体支出率略低。2021年我局整体支出率为60%。主要是因为部分项目指标下达时间晚,未能及时使用拨付;部分项目工作开展时间较晚,结算支出时间滞后;部分项目为跨年项目,按合同当年只需部分支付,导致预算完成率略低;部分资金使用科室不够重视,项目实施抓得不够紧,或是实施方案变化等造成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部分项目需待验收后方可支付款项等。
(二)2021年我局根据省、市部门要求开展业务工作产生的相关经费和本级业务经费未纳入年初财政预算,业务类支出未能根据部门职能及当年度工作规划等进行细化,不利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三)公务卡刷卡率不达标,基本未使用公务卡支付。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对年初的部门预算支出应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安排,比如公业务费不应该每个单位都预算一致,我们农业部门与其他部门就有点不一样,下乡时间很多,发生的差旅费和车辆运行费就比其他单位要多,造成这两项费用每年严重超预算,望财政给予酌情解决。
(二)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有关业务经费,以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工作的新发展。
(三)已通知银行为我单位职工办理公务卡,确保在2022年能使用公务卡结算。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58号),下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000万元,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55个。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8月19日,北川县农业农村局分别对52个经营主体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项目总投资5086.36万元,其中自筹资金3086.36万元,财政补助资金2000万元。
2021年共支持47个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冷藏保鲜设施56座,储藏能力17900吨。完成总投资5022.09万元,其中自筹资金3022.09万元,财政补助资金2000万元。项目完成后,能储藏各类农产品15000吨以上,促进农产品错峰上市,带动当地老百姓发展特色产业能力增强,实现助农增收。
该项目实现冷链设施100%的乡镇和适宜建设的产业村全覆盖,不适宜建设的村设施服务延伸全覆盖,全县农产品冷藏率提升50%、达到75%,2021年错峰错季销售增加近1万吨,收益提高近20%。有力促进了农民就近就业,全年带动农户就近就业达2000余户、3000余人,为30余人返乡创业人人士提供了岗位,人均劳务增收达1000元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基本一致,按照实施方案完成建设任务,下一步要求各经营主体做好冷链设施运行管理,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2021中央转移支付区域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
|||||
中央主管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5086.36 |
5022.09 |
99%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00 |
2000 |
100% |
|||
其他资金 |
3086.36 |
3022.09 |
98%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支持52个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冷链设施63座 |
支持47个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冷链设施58座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项目的新型经营主体 |
52个 |
47个 |
||
建成的冷链设施 |
63座 |
58座 |
||||
建成的静态库容 |
17210吨 |
17900吨 |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时效指标 |
施工工期 |
4个月 |
4个月 |
|||
成本指标 |
工程投资预算 |
5086.36万元 |
5022.09万元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储藏农副产品 |
≥15000吨 |
17500吨 |
||
农业产业增收 |
1300万元 |
1500万元 |
||||
农民人均增收 |
80元 |
100元 |
||||
社会效益 指标 |
设施服务覆盖产业村 |
60 |
68 |
|||
设施服务覆盖现代农业园区 |
12 |
12 |
||||
生态效益 指标 |
保鲜,减少农副产品变质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冻库的建成可持续使用,为鲜活农副产品保鲜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新型经营主体满意度 |
≥95% |
100% |
青片河青片乡茶湾段防洪治理工程
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0〕167号)下达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资金693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总体绩效目标为综合治理河长2.2公里,实际完成综合治理河长2.2公里。
四是控制成本,该工程投资预算价为458.23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为348.862622万元。
五是本工程主要为防洪效益,本工程建成后,保护耕地204亩,保护居民400余人,多年平均防洪效益为96.0万元。
青片河青片乡茶湾段防洪治理工程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四川省北川县青片河青片乡茶湾段防洪治理工程 |
||||||
中央主管部门 |
水利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693 |
348.862622 |
50.34% |
||||
其中:中央补助 |
693 |
348.862622 |
50.34% |
||||
其他资金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综合治理河长2.2公里 |
综合治理河长2.2公里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综合治理河长 |
2.2公里 |
2.2公里 |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时效指标 |
工期 |
4个月 |
4个月 |
||||
成本指标 |
工程投资预算 |
458.23万元 |
348.862622万元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多年平均防洪效益 |
96万元 |
96万元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保护耕地和居民 |
保护耕地204亩,保护居民400人 |
保护耕地204亩,保护居民400人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100% |
|||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后,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29平方公里,保水、保土,减轻土壤侵蚀,生态效益显著,同时增加粮食、果品等产品的经济收入,带动项目区群众增收,具有乡村振兴示范作用。
一是生态效益明显。通过实施坡改梯工程,改变地形坡度,减缓了地面径流,增大了土壤水分、土壤入侵,拦截泥沙土壤,减轻水土流失,年新增蓄水灌溉水量0.68万方。
二是社会效益显著。通过项目治理,增加基本农田5.77公顷,人均增加基本农田面积0.02亩。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调整土地利用,是农业生产呈多元化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三是经济效益明显。项目实施后,每亩新增粮食产量150kg,经果林新增收入4000元/公顷,年均新增经济效益43.64万元。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基本一致,按照实施方案完成建设任务,下一步要求项目区群众做好工程运行管理,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清溪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清溪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
|||||
中央主管部门 |
水利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北川羌族自治县水土保持服务中心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553.33 |
360.58 |
65.17% |
|||
其中:财政拨款 |
500 |
360.58 |
72.12% |
|||
其他资金 |
53.33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29平方公里。 |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29平方公里。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 指标 |
新建蓄水池 |
8口 |
8口 |
||
新建排灌沟渠 |
6.33公里 |
6.33公里 |
||||
新建作业道路 |
3.48公里 |
3.61公里 |
||||
新建石河堰 |
2座 |
2座 |
||||
质量 指标 |
验收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时效 指 标 |
施工工期 |
6个月 |
6个月 |
|||
成本 指标 |
工程投资预算 |
546.25万元 |
360.58万元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 效益 指标 |
年均经济增长 |
43.64万元 |
43.64万元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新增基本农田 |
5.77公顷 |
5.77公顷 |
|||
生态 效益 指标 |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
14.29平方公里 |
14.29平方公里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 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5%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0年12月10日,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通过《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0〕167号),下达至北川羌族自治县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250万元,并下达完成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数量102处,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覆盖人口16万人的任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度北川县将250万元进行了统筹整合,目前已完成统筹整合资金投资额250万元的任务。
截至目前,我县已完成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数量189处,覆盖人口约19.5万余人。
1.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数量为102处,我县实际完成为189处,目标完成率185.3%,全县范围内各供水工程供水保障率得到了有效保障。
2.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覆盖人口为16万人,我县实际完成为19.5万余人,目标完成率121.9%,群众对维修养护的满意度达到了98%。
3.通过维修养护的实施管网漏损得到遏制,其他供水设施设备得到维护,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使供水工程得以良性的、可持续的运行。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所有项目由乡镇、村按程序进行实施并予以公开、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
|||||
中央主管部门 |
水利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北川羌族治自县水利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250 |
250 |
1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50 |
250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数量102处,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覆盖人口16万人 |
完成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数量189处,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覆盖人口19.5万人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数量 |
102处 |
189处 |
||
质量指标 |
完成水质检测、药剂购买、管道维修更换等 |
完成相关任务 |
已完成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 |
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 |
|||
成本指标 |
完成统筹整合资金任务 |
250万元 |
250万元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覆盖人口 |
16万人 |
19.5万人 |
||
生态效益 指标 |
节约、有效利用水资源 |
提升水资源利用率 |
提升水资源利用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通过维修养护农村供水设施设备供水保障率得到保障 |
供水保障率保持或稳步提升 |
供水保障率保持或稳步提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供水范围内群众满意度 |
95%以上 |
98% |
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5026.58万元,其中中省资金238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199万元,整合项目资金1431.54万元,受益主体自筹资金16.04万元。《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5号)下达1420万元,《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40号)下达960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高标准农田项目为跨年项目,我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于2021年11月全面开工,截止2021年年底,主要完成了部分土地整理、道路整治、新建蓄水池等措施,预计2022年5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县实施的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全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中途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北川羌族自治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中央主管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5026.58 |
1208.7 |
33.8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770 |
1208.7 |
68.20% |
|||
其他资金 |
1447.58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项目区土地平整共1379.71亩;项目区土壤改良措施总面积为15030.00亩,中省资金投资土壤改良面积14113.87亩;项目区总整治渠道共24条,总长7147m;农桥7座;新建蓄水池42口,其中新建50m³蓄水池22口,新建100m³蓄水池20口,新建引水管道15974m;新建高效节水灌溉2278.65亩,新建管网36270m引水堰4处;项目区机耕道27条,长16510米,其中2.5米宽机耕道5973米,3.0米宽机耕道10537米。项目区生产路10条,长2537米,其中1.5米宽生产路316米,2.0米宽生产路2050米。 |
项目为跨年项目,2021年11月正式全面动工,目前正在实施。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 指标 |
坡改梯 |
1379.71 |
880.66 |
||
蓄水池 |
42 |
14 |
||||
灌排渠道 |
7147 |
3780 |
||||
质量 指标 |
混凝土标号 |
C25 |
C25 |
|||
验收合格 |
验收合格 |
|
||||
时效 指标 |
完工时间 |
2022年6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
|
|||
成本 指标 |
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
1770万元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 效益 指标 |
新增加粮食生产能力 |
85.14万公斤 |
|
||
增加油料生产能力 |
19.95万公斤 |
|
||||
新增种植业产值 |
345.63万元 |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增加机耕面积 |
1380亩 |
|
|||
年直接受益农业人口 |
10205人 |
|
||||
带动项目区农户增收致富 |
2948户 |
|
||||
生态 效益 指标 |
新增有效灌面 |
0.23万亩 |
|
|||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
0.23万亩 |
|
||||
耕地质量提高 |
1个等级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具有可持续性,增加粮食、油料生产能力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 对象 满意度指标 |
项目区群众抽样调查满意度 |
≥95% |
100% |
2021年灾毁农田修复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项目概况
高标准农田专项资金投资概算为2655.00万元,具体为:土地平整投资335.12万元,土壤改良投资218.65万元,灌溉和排水投资659.13万元,田间道路投资1204.45万元,其他工作及措施投资237.65万元;整合其他项目资金为4920.96万元;社会投入资金11.56万元。具体为土壤改良11.56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高标准农田项目为跨年项目,我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于2021年11月全面开工,截止2021年年底,主要完成了部分土地整理、道路整治、新建蓄水池等措施,预计2022年5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的相关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县实施的2021年灾毁农田修复项目完全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中途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2021年灾毁农田修复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北川羌族自治县2021年灾毁农田修复项目 |
|||||
中央主管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7587.52 |
445.1 |
17% |
|||
其中:财政拨款 |
2124 |
445.1 |
21% |
|||
其他资金 |
5463.52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土地平整共1396.18亩,其中坡改梯471.61亩,格田整理924.57亩;土壤改良措施面积为7228.06亩,其中土壤改良增施有机肥7228.06亩;整治山坪塘1口;新建蓄水池37口,其中100m3蓄水池27口。200m3蓄池4口,300m3蓄水池4口,300m3蓄水池2口;新建渠道10.35km,其中40cm×40cm渠道1101m,50cm×50cm渠道2991,60cm×60cm渠道2363m,60cm×100cm渠道2250m,60cm×120cm渠道1645m;新建高效节水灌溉2430亩;新建及整治田间道路23.204km,其中1.0m宽道路2428m,1.2m宽道路2200m,1.5m宽道路795m,2.5m宽道路7130m,3.0m宽道路9501m,3.5m宽道路1150m,机耕桥1座。 |
项目为跨年项目,2021年11月正式全面动工,目前正在实施。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坡改梯 |
1396.18 |
1344.18 |
||
蓄水池 |
37 |
8 |
||||
灌排渠道 |
10350 |
3965 |
||||
质量指标 |
混凝土标号 |
C25 |
C25 |
|||
时效指标 |
完工时间 |
2022年6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
|
|||
成本指标 |
控制在预算内 |
2124万元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新增加主要农作物产量 |
202.08万公斤 |
|
||
受益农户人均增收 |
225元 |
|
||||
新增种植业产值 |
616.4万元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增加机耕面积 |
3000亩 |
|
|||
年直接受益农业人口 |
14300人 |
|
||||
带动项目区农户增收致富 |
4526户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新增节水灌面 |
0.24万亩 |
|
|||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
0.23万亩 |
|
||||
耕地质量提高 |
1个等级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具有可持续性,增加主要农作物产量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项目区群众抽样调查满意度 |
≥95% |
100% |
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1年,北川羌族自治县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533人,其中:其中农业产业领军人才6人,农业职业经理人34人(省级调训19人,市级调训15人),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市级调训16人,县本级经营管理型,休闲旅游管理班85人、养殖班92人、特色水果班90人、种植班(包含精品茶叶、高山蔬菜、中羌药材、优质魔芋)90人;专业生产型,一村一名产业脱贫带头人培训班80人(分两班开设);技能服务型班40人。我局已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绵阳市天龙晟筑职业培训学校作为2021年县级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并积极协调配合市级、省级培训机构上报学员信息,组织学员参与课程培训。截至目前,我县已全面完成县级、市级及省级培训,且已基本完成项目资金报账。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成效显著,工作开展落到实处,2021年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目标533人,其中:省级调训25人,市级调训31人,县级培育477人。按照省市对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安排,已按进度要求全部完成培育任务。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6号)相关工作安排,2021年省级下达该项目资金190万元,2020年结余资金3500元,合计资金190.35万元,已全部完成绩效目标,且符合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要求。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县实施的《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项目》完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中途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参训学员严格考勤与考核,培训学校竞标完全采取公开透明手段,项目实施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以参训人员满意为标准,及时收集反馈培训课程内容,提升农民的满意度,确保培训具有实践性,2021年我县所有班级在线评价率达到100%,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目前北川羌族自治县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未在任何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
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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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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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2021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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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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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部门 |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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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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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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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190 |
19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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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90 |
19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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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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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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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川羌族自治县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533人,其中:省级25人,市级31人,县本级477人 |
2021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533人,其中:其中农业产业领军人才6人,农业职业经理人34人(省级调训19人,市级调训15人),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市级调训16人,县本级经营管理型,休闲旅游管理班85人、养殖班92人、特色水果班90人、种植班(包含精品茶叶、高山蔬菜、中羌药材、优质魔芋)90人;专业生产型,一村一名产业脱贫带头人培训班80人(分两班开设);技能服务型班40人,总培训经费1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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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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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培训任务533人,其中:省级25人,市级31人,县本级477人 |
533 |
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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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 |
合格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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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底 |
2021年12月底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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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培训所涉及的课程费和差旅费全部纳入项目经费 |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各级培训,并按文件要求报销 |
已全部完成培训,仅剩2人0.16万元经费因学校未提供相关报账资料未报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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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带动群众增强生产技能,提升种养技术,提高收入。 |
提高受训学员市场分析能力,生产水平,懂技术,会技能 |
带动全县近万户群众增强生产技能,提升种养技术,提高收入达近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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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提高老百姓生产积极性,提高生产水平 |
提高生产水平 |
改善传统盲目跟风生产,提高了科学生产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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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系统培训学员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 |
推进农业生态资源保护 |
提高了农户的生态保护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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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学员理论认知和分析市场的能力,提升全县规模主体素质,起好模范带头作用,辐射调动周边群众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增加收入 |
带领周边群众提高种养植技术,增加收入 |
提高了老百姓种植技术,增加了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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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学员培训结束后进行网上评价 |
评价率及满意度达90% |
评价率100%,满意度达到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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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
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1] 16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 186号) (川财农2021] 58号)等有关要求,我县积极开展2021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2021年我县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中央财政资金1779.2万元,经乡镇村两级核实公示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169307.20亩,补贴标准105.0870846元/亩,补贴资金1779.2元,涉及全县19个乡镇,309个村,1624个组,受益农户43767户,目前通过社保“一卡通”发 放已结全部发放完毕。现将工作开展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面积核实。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的核定。今年仍然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针对集体土地、改变用途的耕地等面积核实中执行标准不一的问题,对一些属于与不属于的补贴范围也作了相关补充说明。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至目前,各乡镇未发现补贴农户的身份信息、银行账户等资料错漏、 重复、更新不及时等现象。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耕地地力补贴政策,要求各乡镇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数量进行核实,达不到补贴条件的及时清退出补贴范围;对耕作层未被破坏而因工作疏忽漏统了及时纳入,让符合政策的老百姓都能享受国家的惠民惠农政策,本年度使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发放到农户卡上。目前已经全部发放完毕。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未发现骗取、套取补贴资金行为及相关处理情况上。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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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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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耕地地力护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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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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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部门 |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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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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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1779.2 |
1779.2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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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779.2 |
1779.2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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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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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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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169307.20亩,补贴标准105.0870846元/亩,补贴资金1779.2元,涉及全县19个乡镇,309个村,1624个组,受益农户43767户 |
按总体目标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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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耕地地力护补贴面积 |
169307.2亩 |
169307.2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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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发放43767户 |
43767户 |
43767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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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按时按量发放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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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
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
2021年9月30日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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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耕地地力护补贴标准 |
105.087084元/亩 |
105.087084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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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确保本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时发放,引导农民自觉提高耕地地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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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通过鼓励农民采取秸秆还田、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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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耕地地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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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补贴对象满意 |
95以上 |
100 |
家庭农场与合作社示范社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度)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该项目为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示范社)项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6号)下达430万资金(其中:家庭农场280万元,合作社示范社150万元),项目根据我县生态区域和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情况,以粮油和生猪为重点,因地制宜综合施策,转变发展方式,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项目内容实施增效示范工作,为乡村振兴助力。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家庭农场27个280万元,已完成验收26个(其中2个正在整改中),1个正在变更主体中,截止3月底完成报账26个270万元,报账比列率达96.4%。
2、合作社示范社9个150万元,已完成验收验收8个,1个正在建设中(3月底完工),截止3月底完成报账8个120万元,报账比列率达8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县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6号)要求,符合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要求,后续工作开展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和指导,确保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示范社项目按质按量的完成。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县实施的2021年家庭农场与合作社示范社项目完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项目实施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目前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无问题发现。
家庭农场和合作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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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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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新型经营主体项目(家庭农场、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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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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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部门 |
省农业农村厅 |
资金使用单位 |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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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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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430 |
410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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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430 |
410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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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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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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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主体申报属地政府,政府报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府政务会议通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
家庭农场27个280万元,完成验收26个(其中2个整改中),1个正在变更主体;合作社9个150万元,完成验收8个,1个在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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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家庭农场建设个数 |
27 |
26 |
||
合作社建设个数 |
9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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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按《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 〔2020〕186号文件要求按质按量完成 |
质量合格 |
质量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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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建设完成时间 |
2021.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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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接农场、专合社的级别,分别给予不同类型的补助 |
430万元 |
4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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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补助资金 |
280万元 |
27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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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合社补助资金 |
150万元 |
1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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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助力乡村振兴,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及专合社的建设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带动周边农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带动周边农户发展,持续增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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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建设主体满意度 |
≥90 |
100 |
2021年水利救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省财政厅以川财农〔2020〕187号下达我县水利救灾资金200.0万元,用于排查消除防洪安全、堤防水毁修复、防汛通讯设施修复、防洪工程修复抢护。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川财农〔2020〕187号下达我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资金200.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200.0元。
完成了排查消除防洪安全隐患2处、堤防水毁修复1处、防汛通讯设施修复1处。
排查消除防洪安全隐患目标值2,实际完成值2;堤防水毁修复目标值1,实际完成值1;防汛通讯设施修复目标值1,实际完成值1。所有绩效指标均按目标完成。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不存在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未完成的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从预算执行率、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等方面综合评价,自评等次为良好。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等方面综合评价,自评等次为良好。
2021年水利救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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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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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水利救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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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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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部门 |
财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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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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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200 |
2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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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00 |
2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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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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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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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2处防洪安全隐患、修复水毁堤防1处、修复防汛通讯设施1套 |
消除2处防洪安全隐患、修复水毁堤防1处、修复防汛通讯设施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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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排查消除防洪安全隐患(处)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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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防(护岸)水毁修复数量(处)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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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通讯设施修复(套)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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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工程设计施工设计标准 |
符合规范 |
符合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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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监理 |
符合规范 |
符合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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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验收 |
通过验收 |
通过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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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到市(州)、扩权县(市)5个月内预算执行率 |
≥8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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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投资金额 |
≤20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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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保障防洪工程安全度汛 |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影响 |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影响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保障居民社会活动平稳 |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严重影响 |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严重影响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严重影响 |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严重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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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上级主管部门满意度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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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
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4号)下达资金239.2万,要求建立化肥减量增效核心示范区不少于1万亩,农户施肥调查≥100户,田间试验数≥23个,取土化验≥250个,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5%。为做好我县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工作,我县编制了《2021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并通过县人民政府审批,建立了化肥减量增效核心示范片区2万亩,农户施肥调查100户,田间试验数23个,取土化验260个,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5%。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我县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资金239.2万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立了服务主体,实施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在永昌镇、小坝镇、开坪乡、禹里镇、漩坪乡、通泉镇、白什乡、桃龙藏族乡、都贯乡、片口乡、擂鼓镇、曲山镇、坝底乡13个乡镇建立化肥减量增效核心示范区2万亩,农户施肥调查100户,开展田间试验23个,开展取土化验,采集化验土样260个。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按照项目要求,落实资金,认真编制方案,严格遴选服务主体,签订服务合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加强项目监管,完成了建立了化肥减量增效核心示范片区2万亩,农户施肥调查100户,田间试验数23个,取土化验260个,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5%的目标任务。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按照省级财政下达的绩效目标要求,完成了建立了化肥减量增效核心示范片区2万亩,农户施肥调查100户,田间试验数23个,取土化验260个,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5%,完成绩效指标。根据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合同,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持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化肥减量增效,优化施肥方式,调整施肥结构,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助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县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要求,符合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要求。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县实施的《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完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中途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发放的物资经乡(镇)、村公示,农户签字摁指印,发放情况完全采取公开透明手段,项目实施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目前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无问题发现。
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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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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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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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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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239.2 |
239.2 |
1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39.2 |
239.2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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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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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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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化肥减量增效核心示范区不少于1万亩,农户施肥调查≥100户,田间试验数≥23个,取土化验≥250个,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5% |
建立化肥减量增效核心示范区2万亩,农户施肥调查100户,田间试验数23个,取土化验260个,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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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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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化肥减量增效核心示范区 |
1万亩 |
2万亩 |
|||
农户施肥调查 |
100户 |
100户 |
|||||
田间试验 |
23个 |
23个 |
|||||
取土化验 |
250个 |
260个 |
|||||
质量指标 |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 |
95% |
95% |
||||
时效指标 |
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合同 |
项目合同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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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 |
239.2 |
226.716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化肥减量增效,农业提质增收 |
年内减少化肥施用量325吨 |
2021年比2020年化肥施用量减少4.8%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升耕地质量 |
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 |
群众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施用量。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
减少农业面源污 |
助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
促进耕地资源永续利用 |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可持续利用。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农户满意度 |
满意度高 |
通过项目的实施,群众满意度高。 |
|||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省级下达我县资金361.71万元,全年应兑付金额361.71万元。
资金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预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1〕65号),省级下达我县资金361.71万元,资金用于实际种粮农民的一次性补贴。资金到位率100%,执行率100%。
中央财政下达我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361.71万元,根据各乡镇统计上报数据,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为17229.03亩,涉及全县16176户农户,经县财政测算补贴标准为209.94元/亩。现目前,我县已通过社保“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稻谷目标价格补贴项目指标全面完成。
1.数量指标: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为17229.03亩,完成补贴发放面积17229.03万亩。
2.质量指标
(1)建立了部门间协调机制
各镇乡政府作为责任主体,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对辖区内的补贴工作具体负责,主要负责政策宣传、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张榜公示、审核录入、资金发放、档案管理和信访维稳工作。县级相关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要按照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项工作。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测算、拨付和监管;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粮食生产技术指导和政策宣传工作,并牵头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目督办负责工作督查和考核;农业农村局签发的代发银行负责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2)补贴公示等制度落实率达100%。
全县各村、社补贴面积核实汇总表都在村公示栏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无异议后,按时报送乡镇政府。乡镇村补贴申报登记汇总表在乡镇政府公示栏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时效指标
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四川省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1〕351号)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预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1〕65号)文件精神,认真督促各镇乡人民政府根据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及时核算到户。严格执行补贴公示制度,由乡镇政府负责公示,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发放补贴一致,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无异议后,经乡(镇)、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层层审核通过后,由县农业农村部门委托代发银行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社保账户。截止2021年底已支付完成361.71万元,完成应付金额的100%。
4.经济效益指标
2021年由于粮食生产价格较去年较大幅度提高,农户种植收益明显好于往年,保障农户粮食种植高于去年。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种植者等补贴对象的满意度达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发放时间紧,现在发放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按照审计程序和正常发放程序几次公示加上纠错再次公示等时间;二是在发放过程中,因新加入审批程序,未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造成审批权限未及时开通,不能及时处理相关数据;三是乡镇级经办人员少,一般情况乡镇只有一个经办人员,如因具体乡镇请假或公休等原因会造成工作拖延情况。
工作建议:一是提前统筹,适当放宽补贴发放时间;二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三是具体经办人员需要加大工作培训。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向社会公开,并应用于项目的跟踪管理和对上争取。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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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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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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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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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部门 |
县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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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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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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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361.71 |
361.71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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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361.71 |
361.71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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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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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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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361.71万元补贴发放。 |
完成361.71万元补贴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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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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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补贴资金用于实际种粮农民支出的比例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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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建立补贴公示等制度落实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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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的比例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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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补贴实施方案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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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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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完成361.71万元补贴发放 |
361.71万元 |
361.7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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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保障实际种粮农民种植收益 |
基本稳定 |
基本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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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2021年实际种粮种植面积与上年比较 |
基本稳定 |
基本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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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农户实际种植收益 |
高于去年 |
高于去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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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种植者等补贴对象的满意度 |
≥90% |
100%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