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263515/202312-00001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机构: 北川县文广旅局 发文日期: 2024-01-23
文号: 关键词: 北川羌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构职能

北川羌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构职能

2024-01-23 14:44文章来源: 北川县文广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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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熊  英
职务 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电话 0816-4821063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 备注: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 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巨达路1号
工作职责 (一)拟订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相关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组织推动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三)管理全县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巴蜀文化传承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九)指导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
(十)统筹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十一)负责管理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对外文化、旅游合作,组织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北川文化旅游品牌建设。
(十二)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县内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监督实施广播电视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保卫工作。统筹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三)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指导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等工作。组织管理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协同相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动完善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博物馆建设管理和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领域重大科研项目、科技保护、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文物和博物馆领域装备技术提升。
(十四)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协调广播电视领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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