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450535/201910-00005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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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北川县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19-08-30 |
文号: | 关键词: | 部门决算 |
2018年度 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 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
2018年度
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
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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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9年8月30日
二、收入总表 24
三、支出总表 2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的实施办法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和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依法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统筹开发各类人力资源。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组织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措施,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推荐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组织拟定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贯彻落实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依法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协调仲裁制度,负责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仲裁、调节工作。负责劳动关系行政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和留学人员到北川创业、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职能参照县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高标准推进任务,高质量完成目标。局党组坚持党建统揽全局工作,把党建、民生工程、就业扶贫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障服务民生、精准扶贫迎“国检”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压实责任,凝心聚力,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强有力的举措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全力冲刺,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1.全面完成党建工作任务。对照《目标责任书》,压紧压实责任,抓好党建“主业”,全面完成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组织、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群团工作目标任务。
2.全面完成民生工程任务。2018年,承担省级民生工程2个大项9个小项,承担省级民生大事4个大项5个小项,承担市级民生工程1个大项3个小项,全部提前完成。
3.全面超额完成就业扶贫任务。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技能培训360人,完成目标300人的120%;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5450人(含公益性岗位1318人),完成省定目标2741人的179.9%。
二、机构设置
北川人社局下属一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本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按照县级编制核定文件,我单位行政编制13个,事业(参公事业)编制68个,事业工勤0个。下设就业服务管理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个参公事业单位,人才服务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医疗保险管理局4个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5541.34万元(其中当年收入5506.34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5万元);支出总计5541.34万元(其中当年支出5541.3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07.90万元,增长40.87%。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整合新农合县级配套增加1876.14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5541.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41.3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54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6.18万元,占38.37%;项目支出3415.16万元,占61.6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5541.34万元(其中当年收入5506.34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5万元);支出总计5541.34万元(其中当年支出5541.34万元)。与2017年的3933.44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07.90万元,增长40.87%。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整合新农合县级配套增加1876.1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41.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07.90万元,增长40.87%。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整合新农合县级配套增加1876.1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41.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94万元,占1.0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541.34万元,完成预算100.6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支出决算为49.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190.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328.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68.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9.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9.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2.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0.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106.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635.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用年初项目支出结转结余。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7.78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26.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99.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6.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1万元,完成预算38.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党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四川省十项规定、北川县七项规定”精神,从严压缩接待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1万元,完成预算38.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3.89万元减少1.38万元,下降35.48%。主要原因是局党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四川省十项规定、北川县七项规定”精神,从严压缩接待费开支。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48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51万元,上级单位工作组人员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以及我局邀请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到我局对相关专项工作的检查指导、验收工作时的住宿费、公务用餐费等以及各级对我局各项工作的调研、检查、指导等的接待开支。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再就业资金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再就业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再就业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全局上下团结一心,迎难而上,加压奋进,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经济效益评价
(1) 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48万元,支出决算为2.51万元,完成预算的38.73%。
(2)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3)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2.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正常的工作运转,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是非常必要的,在执行上是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的,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也是放的心的,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
3.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勤奋工作,努力开创服务优先,通过全局职工的努力,年末公众满意度评价为满意。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军转干””就业补助资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1个以上的,选取1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X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66万元,执行数为5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1124名“就业困难人员”解决了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存在的经济困难,开发1318个公益性岗位解决了“就业困难人员”就近就地就业问题。暂未发现问题。下一步将继续严格执行就业补助资金管理,继续发挥就业援助功能。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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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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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就业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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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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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66 |
执行数: |
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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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566 |
其中-财政拨款: |
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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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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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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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发放242名“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解决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存在的经济困难;开发610个公益性岗位,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近就地就业问题。 |
通过发放1124名“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解决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存在的经济困难;开发1318个公益性岗位,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近就地就业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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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数 |
1200 |
1425 |
|
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数 |
500 |
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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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数 |
1000 |
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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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 |
900 |
1318 |
|||
高技能人才培养人数 |
50 |
50 |
|||
大师工作室建设数量 |
2 |
4 |
|||
质量指标 |
职业培训补贴发放准确率 |
100% |
100% |
||
社会保险补贴发放率 |
9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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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率 |
9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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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
100% |
100% |
||
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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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2300 |
2320 |
|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 |
<4% |
3.89% |
|||
年末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 |
>98%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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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
330 |
466 |
|||
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 |
120 |
292 |
|||
社会效益 |
零就业家庭帮扶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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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 |
95% |
98% |
|
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满意度 |
90% |
96% |
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人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23万元,比2017年109.03万元增加17.23万元,增长15.78%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整合原新农合并入人社局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川人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平台设施设备添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北川人社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应本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应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应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应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应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反应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应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反应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反应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应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指反应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反应防汛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应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反应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3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指反应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3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反应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应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北川人社局下属一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本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按照县级编制核定文件,我单位行政编制13个,事业(参公事业)编制68个,事业工勤0个。下设就业服务管理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个参公事业单位,人才服务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医疗保险管理局4个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统筹开发各类人力资源。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监督并综合管理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社会保险基金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及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监督实施。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组织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措施,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的实施办法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和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推荐选拔和培养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贯彻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依法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负责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仲裁、调解工作。
12.负责劳动关系行政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5541.34万元(其中当年收入5506.34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5万元),当年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无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支出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41.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94万元,占1.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85.69万元,占46.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137.86万元,占38.58%;农林水(类)支出650.06万元,占11.73%,住房保障支出107.78万元,占1.95%。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决算编制情况。北川县人社局及时组织财务人员进行预决算的编制,对本年度相应用款进行及时清理和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按先预算再支出的原则,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对年度绩效目标进行季度梳理和年度分析,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分科目上报,做到收支平衡。
预算编制:人社局于2017年12月对2018年部门支出进行预算:2018年人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57.70万元,2018年10月调整预算后为5506.34万元,2017结转结余35万元,共计5541.34万元。
决算编制:2018年12月对全年收支进行决算:2018年人社局收入合计5541.34万元,支出5541.34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支出完成预算100%。
2.执行管理情况。人社局按照县财政的要求,及时分月、分季度上报相应计划,待县财政审核通过后,严格按计划执行,各季度执行情况良好。
2018年基本支出按月均衡的原则进行申报,其中人员工资按月申报并直接支付,日常公用经费按季度进行申报并支付,截止6月执行进度45%,9月执行进度65%,12月执行进度100%。
2018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94万元,占1.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85.69万元,占46.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137.86万元,占38.58%;农林水(类)支出650.06万元,占11.73%,住房保障支出107.78万元,占1.95%。
3.支出绩效情况
(1)行政运转保障
人社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本单位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部门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就业、医疗、扶贫、城乡养老等民生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支出。
(2)机关厉行节约
人社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秉承开源节流的宗旨,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2018年人社局无机关人员因公出国计划,费用为零;无公务用车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38万元,下降35.4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51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51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单位工作组人员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以及我局邀请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到我局对相关重点工作检查指导、验收工作时的住宿费、公务用餐费等以及各级对我局各项工作的调研、检查、指导等的接待开支
(二)专项预算管理
1.专项申报情况
年初预算专项资金按月进行申报,其他项目待资金下达后一次性申报。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局机关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用款计划,分月、季度执行,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年初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使全县就业率提高了,无零就业家庭城存在,城乡养老、医疗参保全覆盖,经济更稳定、社会更和谐,达到预期经济、社会目标。
4.财务管理情况
人社局按照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对项目资金、政府采购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人社局2018年收支预决算整体执行良好,人社局按照《预算法》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做到账款、账账、账实相符。为全县人社事业发展提供有效资金保障。
(二)存在问题
由于人员少,工作量大,对资金安排、使用、核算上存在个别不很合理现象,导致预算经费科目与支出科目存在差异。
(三)改进建议
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支付进度,扎实为北川县人社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2
2018年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为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按照上级要求,我局认真进行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绩效评价。2018年我县就业补助资金预算566万元,执行566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开发等项目。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我县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比较规范,成效显著,绩效评价总体良好。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主要政策依据有:北川县人社局、财政局、扶贫局、卫计局《关于推进脱贫攻坚就业社保十三条措施的通知》(北人社〔2016〕199号)、绵阳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绵阳市职业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绵人社发〔2017〕14号)、绵阳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绵阳市职业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绵人社发〔2017〕15号)、北川县人社局《关于呈报<北川羌族自治县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促进就业扶贫2018年实施方案>的报告》(北人社函〔2018〕25号)、绵阳市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绵阳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实行)》(绵财社(2017)81号)、北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就业创业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北府办发〔2018〕8号)、北川县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公益性岗位开发的通知》(北人社发〔2018〕4号)、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职业培训专项检查的通知》(北人社〔2018〕39号)、北川县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18〕11号)、北川县人社局《关于集中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北人社函〔2018〕49号)、北川县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县职业技能等培训和就业民生工程的通知》(北人社发〔2018〕18号)。
2.项目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二是将资金运行纳入四川省公共就业服务管理系统;三是加强资金分配、审核、拨付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四是积极开展内控检查;五是资金支出严格按照规定范围、标准、审核、公示和复查等程序。全年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规情况。
3.项目绩效
2018年我县就业补助资金预算566万元,执行56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1124名“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解决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存在的经济困难;开发1318个公益性岗位,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近就地就业问题。
三、存在主要问题
我县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规范、成效显著,暂未发现问题。
四、相关措施建议
1.进一步加强资金运行监管力度。我局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尤其是资金审核、拨付等重点环节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落实。
2.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宣传,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和就业扶贫专项计划以及民生工程的培训任务。
3.加强劳务输出,促进转移就业。继续做好“春风行动”、“促进转移就业,助力脱贫攻坚”等专场招聘会。优化就业服务,抓好就业信息,为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市场化对接平台,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