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450535/202005-00002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北川县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0-04-27
文号: 关键词: 部门预算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0-04-27 17:40文章来源: 北川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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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综合管理技工院校。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牵头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转续办法。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组织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措施,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推荐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北川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12.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3.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4.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相关行政职能交由县人社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会同县教体局等部门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技工教育和非学历教育范畴的职业培训机构。

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共同贯彻落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政策执行。配合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外国人A\B\C类人员)来华工作许可

(二)主要工作 

1.聚焦从严治党压责任。坚持学习教育常态化,继续打牢理想信念宗旨根基;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切实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聚焦脱贫成效抓巩固坚持联系村帮扶力度不放松、措施再增加,持续推进就业扶贫,防止脱贫人口返贫,临界人口致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扎实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积极对接浙江柯城区,进一步做好劳务协作,促进农村劳动力有效转移就业。

3.聚焦提质扩面增收入持续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努力挖掘扩面资源;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和“金保”系统的管理、基金经办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基金安全着力做好参保对象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持续增加群众收入

4.聚焦引才留才强服务坚持党管人才,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激发人才活力;完善人才资源信息系统;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在教育、卫生紧缺人才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上下足功夫;创新人才培养选拔、服务保障机制,抓好干部管理和培训工作。 

5.聚焦劳动维权促和谐。加强仲裁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加快推进“两网化”建设;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清偿欠薪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制开展劳动保障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6.聚焦群众满意抓建设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积极推行“一门式”改革,实行“一窗式”服务,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全力推进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智慧服务,温暖人社”服务品牌,优质服务群众。

二、部门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行政单位,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人社局核定编制总人数64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参公编制38名,事业编制17名,2019年末在职人数66人(其中行政16人、参公35人、事业15人、工勤0人)临聘人员68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人社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0,493,477.00,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493,477.00。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493,477.00,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9,400,152.00,医疗卫生263,313.00,住房保障支出830,012.00元。

(一)收支预算情况

1.人社局2020年收入预算10,493,477.00,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2019年减少871,921.00

2.人社局部门2020年支出预算10,493,477.00,较2019年支出减少871,921.0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人社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493,477.00。较2019减少收入871,921.00

1.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93,477.00

2.支出10,493,477.00,其中: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9,400,152.00,医疗卫生263,313.00,住房保障支出830,012.00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人社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493,477.00。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00,152.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3,313.00、住房保障支出830,012.00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人社局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10,493,477.00,较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11,365,398.00,减少871,921.00,减少7.67%;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493,477.00,较2019年的11,365,398.00,减少871,921.00减少7.67%。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人社局2020年收入预算10,493,477.00,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10,493,477.00。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9,400,152.00,主要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63,313.00元,主要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830,012.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人社局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0,8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公务接待费60,8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

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60,800.00,主要用于上级检查监督、本级各项社会事业工作开展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

2020年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公车运行支出预算0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人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493,477.0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9,142,169.00,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094,868.00,主要包括: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福利费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6,440.00,主要包括: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人社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人社局固定资产总额22,077,646.49。共有车辆0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等。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人社局2020年部门预算.xls


 (拟稿:杨秋蓉 审核:杨朝建 签发:雍开伟 报送单位: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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