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450535/202403-00002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北川县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4-03-04
文号: 关键词: 2024年部门预算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 部门预算

2024-03-04 10:35文章来源: 北川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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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

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部门构成及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2024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部门预算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综合管理技工院校。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牵头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转续办法。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组织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措施,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推荐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北川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12.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3.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4.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相关行政职能交由县人社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会同县教体局等部门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技工教育和非学历教育范畴的职业培训机构。

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共同贯彻落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政策执行。配合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外国人A\B\C类人员)来华工作许可

(二)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2024年重点工作。

1.目标任务推进再加力。2024年,力争实现全县新增就业1000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00人,创业培训150人,技能培训城乡劳动力1000人,全年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保持在5万人。力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8.5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0.75万人,居民养老保险6.5万人,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8%以上,失业保险1.5万人,工伤保险2万人,新建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达9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预计完成目标8.0%,排名全市前列。

2.党的政治建设再使力。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实理论中心组学习,通过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二是加强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规,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实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各个环节。对各党支部理论学习和支部活动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进行督查指导,三是持续正风肃纪。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大力开展警示教育、纪律教育、家风教育,用好正反面典型,及时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设置党员先锋岗、划定党员责任区,严格落实党内谈话各项制度。

3.公共服务提升再用力。一是加强参保扩面工作。加强全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成果运用,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强化宣传,增强群众参保意识。切实加强与税务、劳动监察等部门在扩面征缴工作上的联动,合力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二是加强退休管理工作。加大大数据对比力度,杜绝虚报、冒领情况发生。通过多方渠道,多种方式,实现未认证人员清零任务。加强绵阳市退管系统的使用培训,及时通过绵阳市退管系统和业务经办子系统对基本信息的变更进行更新登记三是加强经办管理风险防控。加强预算管理、业务监测和数据比对,及时预警经办管理风险。严格落实社会保险经办要情报告制度,做好案例分析,堵塞风险漏洞。加强险种间、区域间数据协同共享,加大反欺诈、防冒领力度。继续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增强内控执行力。

4、深化人才服务再给力。一是开展四川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录入。完善四川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完成2023年事业单位统计年报工作,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录入,使用新系统办理岗位聘用等相关业务。二是继续做好职员等级晋升。从明年3月起,进行全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积分的收集、整理、汇总、完善、反馈,启动2024年全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三是强化人才招引工作。开展赴川内高校考核招聘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及教育系统结构性缺科教师工作,开展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中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

5、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再发力一是严格落实工作体制。落实好县人民政府负总责,县属园区、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的根治欠薪工作体制,督促相关单位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完善根治欠薪协调机制,真正形成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的根治欠薪工作格局。二是严格做好日常工作。继续做好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投诉、信访接访工作,继续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欠薪违法行为实行多部门联合处置;继续做好劳动保障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三是严格执行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工资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治理恶意欠薪制度,落实清偿欠薪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制;继续严格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管理工作,严格管理、审核,严格审核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手续等。

二、部门预算部门构成及部门概况 

北川人社局为一级预算部门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3

北川人社局部门编制数为64名,其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47事业编制17名,工勤编制0名。部门实有在职人员总数63人,其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46人,事业编制17工勤编制0离退休18

 

 

 

 

 

第二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部门预算表

人社局2024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表3-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公开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除本部门未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外,各部门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无相关预算信息及绩效目标信息的空表也须公开并说明。)

 

第三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北川人社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2.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7.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64万元。县人社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692.30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升调整工资及五险

(一)收预算情况

北川人社局2024收入预算1692.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2.3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231676.76万元增加15.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其他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北川人社局2024支出预算1692.3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490.6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8.08%,较2023年增加13.43万元。 项目支出201.6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1.92%,较2023年增加2.1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北川人社局2024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92.30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5.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升调整工资及五险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2.3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7.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6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北川人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92.3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5.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升调整工资及五险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7.61万元,占93.22%;卫生健康支出35.04万元,占2.07%;住房保障支出79.64万元,占4.7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686.43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93.83万元,主要用于:        人社局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

3.社会保障和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8.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慰问费。

4.社会保障和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项)5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日常办公开支、劳动仲裁员培训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业支出(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医疗费支出(项)13.47万元,主要用于代缴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

6.社会保障和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5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队日常工作开支、企业劳动监察等保障民工权益差旅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业支出(类)行政部门离退休(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预算数为106.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机关养老缴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业支出(类)行政部门离退休(款)机关事业部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3.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创业专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0万元。主要用于培训贫困人员生活交通补贴、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完成各级下达的民生乡村振兴任务、开展招聘会、新成长劳动力用工成本补贴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15.79万元,主要用于:县人社局编外长聘协理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支出、建国初参加工作人员补贴、全县清退人员定额补助、工伤人员护理费、事业人员考务费、全县退休人员管理费、人社系统网络费等支出。

11.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行政部门医疗(项)2024预算数为25.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及参公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2.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事业医疗(项)2024预算数为9.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预算数为79.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人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90.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27.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1.80万元、津贴补贴158.15万元、奖金299.01万元、绩效工资41.2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6.1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3.0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0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9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79.64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49万元、工会经费15.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4万元。公用经费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50万元会议费1.50万元、水费0.30万元、电费12.00万元、邮电费0.30万元、维修(护)费3.5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接待费2.40万元、福利费9.16万元、差旅费18.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94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北川人社局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北川人社局2023年无因公出国出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较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大型活动、际交流、接待外地来宾及系统正常公务活动接待开支。

(三)县人社局现有公务用车02023年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公车运行支出预算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县人社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2023年持平。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县人社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人社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3万元,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数与上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北川县人社局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北川县人社局固定资产总额2234.61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24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无购置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北川人社局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692.30万元,其中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预算201.68万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其中: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1,涉及预算201.68万元。分别是:谢泽贵护理费项目0.60万元;全县事业、企业职工人事档案管理经费项目3.00万元;人社系统网络信息服务费19.50万元;事业人员招考考务经费15.00万元;退管费项目40.00万元;清退人员定额补助项目30.11万元;城乡养老代缴困难群体养老保险项目13.47万元;劳动保障监察项目5.00万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项目5.00万元;县级就业支出项目60万元;新成长劳动力用工成本补贴10万元,以上11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结合绩效目标申报,着重加强了对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投入的经济合理性、绩效目标的规范完整性以及科学合理性等方面的体现,全面设置一级指标下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成本指标和满意度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设置符合项目特征的二级、三级指标,做到设置的各项指标导向清晰、具体量化、合理可行,切实落实项目实施控制有效、成本节约、资金使用合规,切实把“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的预算绩效理念贯穿到部门财务管理全过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城发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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