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939207/2019-00038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北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9-05-10
文号: 关键词: 部门预算

北川羌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9-05-10 15:37文章来源: 县食药工质局
字体:【    】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拟订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事项的审批、登记、批准、备案等工作并监督实施,依法查处违反注册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承担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委托下放的其他审批工作。

  3.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4.负责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含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下同)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及餐饮服务环节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5.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参与制定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建立健全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

  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依法承担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违法直销和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反垄断行政执法相关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纪活动。

  8.组织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承担各类市场主体信息的公示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9.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和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依法查处合同违法案件,打击合同欺诈违法行为。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负责广告和广告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违法广告。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推荐中国驰名商标、省市级著名商标,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保护工作。

  10.负责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负责做好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的申诉举报工作。

  11.负责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品牌战略;组织品牌产品创建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研究分析质量形势,发布质量信息。负责产(商)品质量安全预警、风险监控工作;编制和实施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负责对产(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产(商)品质量违法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违法行为;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商)品召回制度;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开展标准化工作;负责企业标准备案和登记工作;负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农业标准化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标准法律法规违法行为。

  13.负责计量工作。组织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管理制度。监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量、过度包装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对法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能源标识和能源计量器具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14.负责认证认可工作。规范和监督管理认证认可活动。管理和监督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工作;负责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愿性认证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认证认可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15.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协助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1.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引领,以治蜀兴川新理念为指导,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

  2.针对帮扶贫困村集体经济薄弱实际,精准发力,攻克坚中之坚,助力贫困人口增收,确保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3.认真落实“党政同责”、“四有两责”、“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

  4.大力实施“品牌先导”、“质量强县”战略,加快本土品牌、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培育,力争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强化商标管理保护,激励企业提高质量水平,形成独有品牌优势。

  5.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6.继续强化监管,重典治乱,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三大安全”。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属一级预算单位。

  北川羌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编制总数为76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事业编制25人,机关工勤3人。2018年12月末在职人员总人数63人,其中行政人员43人,事业人员17人,机关工勤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北川羌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19.922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19.922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19.92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99.00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19.5421万元,医疗卫生27.88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4948万元。

  (一)收支预算情况

  1.北川羌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2019年收入预算1019.9226万元,较2018年增加207.9026万元。

  2.北川羌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2019年支出预算1019.9226万元,较2018年支出增加207.902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19.9226万元。较2018年增加收入207.9026万元。

  1.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9.9226万元。

  2.支出1019.92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9.00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54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88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494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19.922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9.00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54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88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494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1019.9226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为812.02万元,增加207.9026万元,增加25.6%;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19.9226万元,较2018年的812.02万元,增加207.9026万元,增加25.6%。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2019年收入预算1019.922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1019.92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9.005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党委、政府、人大、纪检、财政等部门日常运转经费和人员工资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19.5421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7.8806元,主要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73.49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5.0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监督、本级各项社会事业工作开展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车型为小型普通客车,属于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019年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公车运行支出预算3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北川羌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19.922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832.564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40.1636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福利费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1948万元,主要包括: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北川羌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北川羌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固定资产总额652.2562万元。共有车辆10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北川羌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2019年预算公开表
附件:

北川羌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2019年预算公开表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