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939207/202009-00002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北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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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

2020-09-14 14:41文章来源: 北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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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

 

 

公开时间:2020914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2-6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6

二、机构设置...........................................6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6-1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7-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1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2-13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3-15

第四部分附件...........................................15-19

第五部分附表...........................................1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9

二、收入决算表.........................................19

三、支出决算表.........................................1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9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1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19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19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19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9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9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9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19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提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知识产权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2.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依法组织查处和督办各类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开展动产抵押登记。指导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承办反垄断相关工作。

4.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5.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6.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协助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

7.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8.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防控、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

9.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对能源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在职责范围内对能效标识、水效标识实施监督检查。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11.负责对全县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认定实施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指导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对全县认证认可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13.负责全县知识产权保护,负责组织实施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保护等执法工作。

14.负责执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含民族药材)地方标准和中药饮片(含民族药饮片)地方炮制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5.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和指导药品、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16.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17.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执行监督检查制度,负责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18.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行政审批事项的核查、审批颁证工作。开展“三小”备案管理。

19.负责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企业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20.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交流与合作。

21.在县委领导下,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2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2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改革创新并举,着力优化营商环境。(1)压缩办照时间。牵头制定《北川羌族自治县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实施企业办照“136”工程,对无前置审批营业执照限定在“1小时、3小时、6小时”内办结,实现即来即办、立等可取。(2)拓宽办事渠道。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在全市率先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食品经营许可、食品小经营店及小作坊备案事项全部纳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3)深化登记改革。积极推进企业登记规范化、便利化,全面落实“多证合一”改革,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实行企业开办“一表登记、一套材料”,大力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变“面对面”服务为“键对键”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4)强化信用监管。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履行年报公示义务,做到应报尽报、据实申报,企业年报率96.41%、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5.19%、农专社年报率97.82%,各项数据均名列全市前茅。(5)助力企业发展。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破解小微企业发展难题,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6件、股权出质登记6件,助力18家企业融资近2亿元。

2.打造北川名片,助力高质高效发展。(1)坚持主动作为,强力推进品牌发展。(2)监管服务并重,夯实质量安全基础。(3)狠抓计量监管,促进诚信体系建设。(4)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严打商标违法行为。

3.执法服务并重,致力筑牢安全底线。(1)强化食品安全。把握时间节点,开展节日市场食品安全检查,检查经营户3000余户次,抽检节令食品40批次。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15次,确保8000余人用餐安全。紧盯重点区域,开展春秋季学校开学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60余户次。抓住重点品类,开展散装白酒专项整治,组织抽检80批次,全面摸排白酒小作坊92户、散装白酒经营户317户、自制泡酒经营户336户,并逐户建立监管台账。关注特殊人群,建立全县特殊食品检查名录库,狠抓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监管。管控风险隐患,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入网餐饮经营户120余户,约谈第三方平台3家。强力推进非洲猪瘟防控,确保猪肉及其制品安全。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全县87家生产企业全面实行风险等级评定管理。(2)强化药械化安全。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回头看”专项整治,全覆盖检查经营单位103家、使用单位214家,促进企业按照GSP合法经营,有力规范药品流通经营秩序。(3)强化特种设备安全。一是强化日常监管,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隐患。二是细化应急预案,强化值班值守,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三是强化风险管控,积极协调检验机构,对即将到期特种设备提前进行检验,并指导使用单位及时解决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合法安全运行。四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4.宣传教育结合,全力推动社会共治。

5.围绕中心大局,聚力推进党建廉建。一是抓好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二是加强支部建设。根据县直机关工委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分析和党支部书记述职。三是以党建促脱贫。在“结亲帮万户、奔上小康路”,“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等活动中,与联系帮扶村社建立联合党支部,以党的建设带动引领脱贫攻坚。

6.牢记初心使命,深入推进主题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领导机构,专题研究部署主题教育相关工作,制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方案。开展大学习。自学、集中学习与延时研讨相结合,主要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聘请专家举办“食品安全与互联网+”专题讲座,将主题教育融入本职工作。开展大讨论,组织班子成员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组织党员谈体会、讲心得。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安排部署,结合市场监管职能职责,会同公安、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深入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

二、机构设置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北川羌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二)北川县计量测试所

(三)北川羌族自治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1458.38万元、支出1555.1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减少177.01万元、下降12.13%,支出减少101.93万元,下降6.15%。主要变动原因是专用设备购置和公务用车购置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458.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3.89万元,占99.0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9万元,占0.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55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2.79万元,占86.99%;项目支出202.37万元,占13.0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85.4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2.35万元,下降8.79%。主要变动原因是专用设备购置和公务用车购置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0.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16.42万元,下降7.03%。主要变动原因是专用设备购置和公务用车购置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0.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70.19万元,占88.9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8.82万元,占9.01%;卫生健康支出27.94万元,占1.82%;住房保障支出3.72万元,占0.2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40.6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公厅及相关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9.31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12.32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管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20.57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4.99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78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9.23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7.9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7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2.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6.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335.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数据来源财决07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4.83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81万元,占85.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2万元,占14.4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81万元,完成预算99.3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56.04万元,下降65.2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6辆、特种作业车辆1辆,食品快检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81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安全市场监管及综合执法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1万元,增长2.03%。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迎检工作量增加,接待费用增加。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0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1批次,57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0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4.4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5.10万元,比2018年增加203.92万元,增长155.45%。主要原因是冲销以前年度预拨资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监督管理、执法检查。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认真开展财务工作,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单位各项职能职责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其中经济业务中包括了支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与分析、预算支出绩效评价。2019年,单位较好的完成了预算绩效目标,无违规记录发生。

本部门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公厅及相关事务支出(项):指单位实际缴纳的公积金及产业扶持奖励。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正科级单位,除本局级外,设有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北川羌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2.北川县计量测试所

3.北川羌族自治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提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知识产权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2.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依法组织查处和督办各类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开展动产抵押登记。指导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承办反垄断相关工作。

4.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5.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6.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协助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

7.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8.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防控、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

9.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对能源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在职责范围内对能效标识、水效标识实施监督检查。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11.负责对全县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认定实施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指导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对全县认证认可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13.负责全县知识产权保护,负责组织实施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保护等执法工作。

14.负责执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含民族药材)地方标准和中药饮片(含民族药饮片)地方炮制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5.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和指导药品、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16.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17.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执行监督检查制度,负责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18.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行政审批事项的核查、审批颁证工作。开展“三小”备案管理。

19.负责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企业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20.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交流与合作。

21.在县委领导下,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2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2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人员概况

2019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职人员56人,其中行政人员37人,机关工勤3人,参公人员10人,事业人员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458.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3.89万元,占99.0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9万元,占0.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55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2.79万元,占86.99%;项目支出202.37万元,占13.0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认真开展财务工作,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单位各项职能职责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其中经济业务中包括了支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与分析、预算支出绩效评价。2019年,单位较好的完成了预算绩效目标,无违规记录发生。

(二)结果应用情况

单位积极进行自评并保证自评质量,及时进行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并根据自评结果进行整改和结果反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依照计划管理使用资金。

(二)存在问题

思想认识不深入,对绩效管理的内容了解学习不够到位,重点关注的是按计划是否完成工作任务。绩效评价体系有待完善,评价方法需要进一步科学化。

(三)改进建议

预算绩效评价应常态化,全单位各业务部门积极参与,准确了解项目实际开展的绩效情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019决算数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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