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939207/202303-00002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北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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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

2023-03-13 14:34文章来源: 北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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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部门构成

第二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部门预算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提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知识产权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2.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依法组织查处和督办各类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开展动产抵押登记。指导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承办反垄断相关工作。

4.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5.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6.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协助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

7.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8.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防控、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

9.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对能源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在职责范围内对能效标识、水效标识实施监督检查。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11.负责对全县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认定实施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指导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对全县认证认可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13.负责全县知识产权保护,负责组织实施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保护等执法工作。

14.负责执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含民族药材)地方标准和中药饮片(含民族药饮片)地方炮制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5.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和指导药品、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16.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17.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执行监督检查制度,负责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18.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行政审批事项的核查、审批颁证工作。开展“三小”备案管理。

19.负责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企业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20.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交流与合作。

21.在县委领导下,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2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2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重点工作。

紧紧围绕县委“生态立县、文旅兴县、工业富县、开放活县、城乡融合”发展思路,深入实施五大攻坚行动。对标“优环境、强质量、严监管、保安全、建队伍、争一流”的工作总目标,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为北川加快建成全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北川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一)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宣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工作全过程,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的落地落实,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注重标本兼治、持续问效。

(二)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紧盯节假日、重要节会期间的重要场所和人员,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督促相关经营者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大对药店、农贸市场、外卖等重点领域和场所的监管力度,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三)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落地,积极投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持续开展食品(含特殊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整治,突出校园及周边、农村地区、旅游景区、养老食堂等重点区域以及节假日等重要时点,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强化联合整治力度,严厉查处重点领域食品违法行为。务实开展食品抽检监测工作,做好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工作。抓好重大会议和活动食品安全保障,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四)强化药械化安全监管。落实药品企业主体责任,开展药品、中药饮片、医疗器械以及疫苗等专项整治,全面深化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加强对零售药店的检查力度,加大药械化抽检及不良反应监测力度,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针对性整治。

(五)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深入推进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提高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水平。以医院、酒店、景区、大型商场、电梯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超期未检、隐患超期未改等行为,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继续推进以打击假冒伪劣为重点的综合执法行动。加强重点领域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持续推进涉企收费检查,切实为企业减负增效。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我县全覆盖,提高审查的有效性和约束力。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以及网络、广告监管,严厉打击传销行为。

)加大知识产权培育保护。继续加强专利、商标指导培育工作,组织我县企业申报专利权质押贴息项目,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水平。加强品牌建设,积极培育体现北川自主品牌,提升“北川造”品牌竞争力。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  

(八)深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统筹推进实施质量强县战略,以推动品质革命为重点,持续提高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紧紧围绕民生领域,强化生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重点对电缆电线、建筑材料取暖用品、电气产品、农资、燃油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及监督抽查。

(九)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全面推进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精心打造示范点位,持续提升消费者“获得感”;提升消费维权处置效能,全面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效能提升,督促经营者依法履行消费维权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消费纠纷源头解决效能。围绕节假日、6.18”“双11”“主播带货”等重要集中促销时间节点,持续加强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改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

二、部门预算部门构成及部门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数为65名,其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54事业编制8名,工勤编制3名。部门实有在职人员总数50人,其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40人,事业编制8工勤编制2离退休29人。

 

 

 

 

 

 

 

 

第二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部门预算表

 

在本页下面插入本部门整个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表3-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公开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第三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康健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232.42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6.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保险增加

(一)收预算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收入预算1232.42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收入预算100%20221165.85万元增加66.5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支出预算1232.4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032.4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3.77%,较2022年增加66.57万元。 项目支出20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6.23%2022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32.42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6.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保险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2.4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5.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9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32.4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66.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保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5.21万元,占81.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81万元,占10.70%;卫生健康支出29.5万元,占2.39%;住房保障支出65.91万元,占5.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805.2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日常运转经费和人员工资性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2023年预算数为11万元,主要用于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抽检费用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023年预算数为91.75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96.25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综合执法以及计量测试所费用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部门离退休(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7.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部门离退休(款)机关事业部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3.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行政部门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5.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32.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52.4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及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2022年预算减少9.0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数量减少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等开展各项公务活动,主要是保障出差人员的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公务车1辆,车型为小型普通客车,属于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执法用车9辆,其中2辆小轿车、6辆越野车、1辆专业用车

2023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等市场监管工作开展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2022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2.4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0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232.42万元,其中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预算200万元,共20个项目:申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工作经费项目10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民生项目经费项目1万元、特种设备安全培训项目2万元、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经费项目2.3万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移动检查平台建设经费项目0.5万元、北川羌族自治县”十四五质量发展规划“制定经费项目3万元、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园区创建经费项目1万元、工业产品质量监督及抽查经费项目10万元、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监督抽检78.75万元、“食品安全示范肉菜超市”、“母婴用品店规范经营示范店创建经费项目1万元、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经费项目12万元、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项目1万元、北川县计量测试所经费项目21.25万元、市场监管领域春雷行动专项执法经费项目20万元、专项培训经费项目13万元、专项宣传经费项目5万元、营业执照办理专网经费项目7.2万元、优化营商环境经费项目5万元、北川羌族自治县创建文明城市服务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经费项目5万元、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经费项目1万元,其中重点项目6个,结合绩效目标申报,着重加强了对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投入的经济合理性、绩效目标的规范完整性以及科学合理性等方面的体现,全面设置一级指标下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成本指标和满意度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设置符合项目特征的二级、三级指标,做到设置的各项指标导向清晰、具体量化、合理可行,切实落实项目实施控制有效、成本节约、资金使用合规,切实把“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则的预算绩效理念贯穿到部门财务管理全过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城发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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