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939207/202305-00004 主题分类: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发文机构: 北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4-24
文号: 关键词: 内设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2024-04-24 11:29文章来源: 北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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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平交易和价格监督管理股。组织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拟订反不正当竞争、整治商业贿赂、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整治商业贿赂、禁止传销等经济违法整治工作;承担开展市场竞争监督工作的数据收集、统计和报送工作。组织指导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全县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指导全县合同信用建设。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做好不动产抵押登记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

(二)信用监督管理与登记注册股。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管理。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牵头负责本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系统“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工作。负责制定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承担企业法人基础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工作。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流程,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组织实施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组织、协调、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发布。组织开展全县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根据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编制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重大食品安全舆情的监控和处理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实施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性抽检和风险预警。组织实施监督抽检及后期处置。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及查办。负责全县生产环节的食品(含酒类、盐、特殊食品等,下同)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管。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工作。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粉等特殊食品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并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负责全县流通环节(含酒类、盐、特殊食品等,下同)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安全状况调查工作。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负责实施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全县餐饮服务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拟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负责餐饮服务相关专项整治活动;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组织开展重**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统计、数据库建立和数据分析;掌握分析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五)药品化妆品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和互联网药品销售的监督检查。依法监管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特殊药品。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依法监管特殊药品及特种药械;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监测和处置工作;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日常监督管理信息;组织实施化妆品经营、互联网化妆品销售的监督检查。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和互联网医疗器械销售的监督检查。指导开展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依法组织对全县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等环节实施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对全县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协助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

(七)质量计量与认证股。负责推进质量强县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承担政府质量奖励的推荐和申报工作工作。负责除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以外的产(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参与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和缺陷产(商)品召回制度;承担研究分析质量形势的工作。承担纤维及制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并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量值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监督规范全县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市场。负责全县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八)知识产权与广告监督管理股。负责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申报工作。负责指导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依法指导对假冒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指导全县以知识产权评估为主要内容的无形产权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报工作,承担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承担驰名商标保护工作,推进品牌建设工作。指导和规范专利运用。组织调处商标、专利纠纷。负责广告和广告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查处违法广告;负责指导广告业发展和组织检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

(九)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和消费环境建设工作。指导消费纠纷调解。负责投诉、申诉、举报中案源材料的收集、分流、统计及相关工作。指导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负责指导网络商品质量、交易及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网络商品检查、网上巡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电子数据证据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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