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939207/202403-00001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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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北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3-09-18 |
文号: | 关键词: |
2022年度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
2022年度
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9月1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部门职责...........................................................................................................4
二、机构设置...........................................................................................................7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8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0
第四部分 附件.........................................................................................................22
第五部分 附表.........................................................................................................4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5
二、收入决算表.......................................................................................................45
三、支出决算表.......................................................................................................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5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45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45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5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5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5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5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提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知识产权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2.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依法组织查处和督办各类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开展动产抵押登记。指导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承办反垄断相关工作。
4.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5.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6.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协助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
7.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8.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防控、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
9.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对能源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在职责范围内对能效标识、水效标识实施监督检查。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11.负责对全县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认定实施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指导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对全县认证认可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13.负责全县知识产权保护,负责组织实施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保护等执法工作。
14.负责执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含民族药材)地方标准和中药饮片(含民族药饮片)地方炮制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5.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和指导药品、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16.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17.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执行监督检查制度,负责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18.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行政审批事项的核查、审批颁证工作。开展“三小”备案管理。
19.负责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企业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20.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交流与合作。
21.在县委领导下,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2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2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北川羌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2. 北川县计量测试所
3. 北川羌族自治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332.18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8万元,下降0.11%。与上年基本持平。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294.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4.5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33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4.98万元,占76.97%;项目支出306.73万元,占23.0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29.5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08万元,下降0.31%。与上年基本持平。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9.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98万元,增长2.3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9.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1.98万元,占80.63%;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26万元,占11.00%;卫生健康支出28.63万元,占2.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5万元,占0.19%;住房保障支出80.22万元,占6.0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29.58,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69.8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 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持平。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 支出决算为72.3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持平。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06.7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8.6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持平。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9.3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持平。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57.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持平。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8.6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持平。
12.资源勘探工业 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持平。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0.2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4.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04.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0.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咨询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1.84万元,完成预算92.56%,较上年减少1.68万元,下降5.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接待费暂未结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万元,占94.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4万元,占5.7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6辆、特种作业车辆1辆,食品快检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安全市场监管及综合执法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4万元,完成预算41.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1.68万元,下降47.73%。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接待费暂未结算。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接待上级检查、各县区局业务学习交流等相关工作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3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8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部门的督查、检查及调研1.36万元,与县外兄弟单位工作交流0.48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29万元,比2021年减少2.23万元,下降1.82%(或与2021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差旅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8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及建材质量抽检费。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监督管理、执法检查。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中央药品监管补贴资金、优化营商环境经费等2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2022年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2022年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66分;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72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本单位属于全额预算拨款,正科级行政事业单位(参照管理)人员编制数65人,领导职数1正6副,内设12个科室即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公平交易和价格监督管理股、信用监督管理和登记注册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化妆品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质量计量与认证股、知识产权与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政工人事股;8个派出机构(包括:永昌、安昌、擂鼓、通泉、陈家家坝、禹里、小坝、坝底市场监督管理所。下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机构1个(食药稽查大队),财政补助事业机构2个(计量测试所、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二)人员概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在职实有人数51人,退休人员28人。执行行政会计制度,一级部门预算。
(三)机构职能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提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知识产权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2.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依法组织查处和督办各类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开展动产抵押登记。指导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承办反垄断相关工作。
4.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5.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6.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协助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
7.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8.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防控、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
9.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对能源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在职责范围内对能效标识、水效标识实施监督检查。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11.负责对全县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认定实施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指导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对全县认证认可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13.负责全县知识产权保护,负责组织实施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保护等执法工作。
14.负责执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含民族药材)地方标准和中药饮片(含民族药饮片)地方炮制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5.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和指导药品、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16.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17.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执行监督检查制度,负责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18.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行政审批事项的核查、审批颁证工作。开展“三小”备案管理。
19.负责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企业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20.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交流与合作。
21.在县委领导下,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2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2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2022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是紧紧围绕县委“生态立县、文旅兴县、工业富县、开放活县、城乡融合”发展思路,深入实施“产业倍增发展、交通设施建设、城镇建设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五大攻坚行动。对标“优环境、强质量、严监管、保安全、建队伍、争一流”的工作总目标,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为北川建成全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度部门年初预算收入1165.85万元。部门决算收入1332.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入1332.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收入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决算支出133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支出1024.98万元(含人员支出904.69万元,公用支出120.29万元);项目支出306.73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06.73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项目支出 0万元)。结转和结余0.47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0.4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三)相关支出预算管理情况
2022年度预算执行率99.96%;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采购执行0万元,采购执行率 0%;三公经费预算34.4万元,决算支出31.84万元,控制率92.56%;部门年末固定资产618.88万元,其中在用固定资产618.88万元,出租固定资产0万元。
三、部门主要履职绩效分析
(一)主要履职目标
围绕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努力打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健全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切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强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主要履职情况
1.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组职能职责,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总体部署,抓好重点场所和人员疫情防控以及核酸检测工作,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共检查各类经营户5000余户次,责令整改问题600余个次。
2.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扎实开展“守查保”专项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食品安全宣讲活动、“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等,主动争取绵阳市2022年Ⅲ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在我县开展。共检查经营户7500余户次,完成食品抽检22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340批次,立案查处各类食品案件16件,罚没款2万余元。
3.加强药械化安全监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疫苗、新冠监测试剂、中药饮片、中选药品、无菌和植入医疗器械、儿童化妆品开展专项整治。全覆盖检查经营使用单位640余家次,共立案各类违法案件17件,罚款5.09万余元。
4.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扎实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三年、特种设备“护安2022”监管执法、燃气气瓶整治巩固提升等专项行动,将我县电梯纳入绵阳市电梯应急处置服务“96933”平台服务范围,助推电梯智慧监管建设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000家次,发现隐患10处,已整改完毕,立案查处特种设备案件2件,罚没款3万余元。
5.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民生商品质量抽检、低速电动车、燃气具、取暖用品、民生计量监管等整治行动。对民生产品和消费品进行监督抽查,共抽检80批次,立案查处9件,罚没款0.9万余元。持续开展质量提升工作。引导茶叶行业、白酒行业和老腊肉行业制定了相关的地方保护产品执行标准,并顺利通过评审,正式发布实施。
6.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梳理惠企政策,落实稳经济政策措施,加强宣传指导,切实助企纾困。1-11月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639户,同期增加11.2%;其中企业444户,同期减少6.7%;农民专业合作社15户,同期减少28.57%;个体工商户1180户,同期增加20.78%。截至11月底,我县有各类市场主体13804户,其中企业311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58户,个体工商户9414户。
7.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全面推进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引导大型商场、超市建立赔偿先付、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扎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1-11月共处理各类投诉举报18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86万元。
8.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持续开展垄断线索排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围绕重点民生福祉领域,开展转供电等价格专项整治,持续整治涉企违法违规收费,切实规范经营行为。督促转供电主体退费15.9万元,立案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件,罚没款3.69万元。
9.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加强品牌建设,制定《北川羌族自治县品牌创建奖励办法》,组织起草制定“北川茶叶”“北川苔子茶”“马槽玉米酒”等4个地方标准,并于今年3月顺利发布实施。加强行政指导,积极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截至11月底,我县地理标志保护产品3件,地理标志商标1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70件,专利授权量160件,商标量突破2400件。建立北川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立案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案3件,罚款2348元。查获违法专利案件3件,辙回非正常专利申请25件。
10.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全力抓好“春雷行动2022”“铁拳行动”“养老诈骗”“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等专项执法,牵头开展全县“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十件事”之“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打击市场乱象,震慑违法行为。共查办各类违法违规案件84件,处罚没款37万余元。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情况
1-1-1.编制完整: 自评得分:3.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部门全部收入及支出纳入预算
1-1-2.目标制定: 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部门绩效目标要素完整,指标细化量化。
1-1-3.编制准确: 自评得分:4.17;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指标得分=(1-107.2/200)*9=4.176
1-1-4.支出规范: 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执行管理规定,不存在违规发放工资、资金、津补贴,专项资金分配召开了专题会议并按程序报批。
1-1-5.支出控制: 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公用经费预算偏差度=(124.65-120.29)/124.65*100%=3.5%
1-1-6.动态调整: 自评得分:7.72;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指标得分=[1-(1332.18-1165.85)/1165.85]*9=7.72
1-1-7.预算完成: 自评得分:7.77;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6月进度得分=179.48/306.73*2=1.17
9月进度得分=198.71/306.73*3=1.94
11月进度得分=254.12/306.73*2=1.66
12月进度得分=306.73/306.73*3=3
1-1-8.目标完成: 自评得分:6.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绩效目标实现数量与预期指标一致。
1-1-9.违规记录: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根据巡察及各类财务检查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
(二)综合管理情况
3-1-1.自评公开: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按要求将整体及项目自评情况随同部门决算向社会公开。
3-1-2.结果整改: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针对绩效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
3-1-3.应用反馈: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自评并按要求反馈整改情况。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3-1-1.自评公开: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按要求将整体及项目自评情况随同部门决算向社会公开。
3-1-2.结果整改: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针对绩效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
3-1-3.应用反馈: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自评并按要求反馈整改情况。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整体支出绩效评分表设定的绩效指标和计分标准,市场监管局 2022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总体评价得分90.66分(得分详见附件2022年度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是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配备兼职人员负责绩效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工作;二是积极参加财政局组织的培训活动,系统的学习绩效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为绩效工作的开展进行梳理和答疑解惑;三是按年初预算目标,实行专款专用,做好预算执行,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任务。
(三)存在问题
1.绩效评价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实际相结合并建立健全具有实际意义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和流程每年需适时完善;绩效工作无专人专岗负责,工作质量不高。
2.支出的评价对象涉及项目多,项目之间差异性大,真正能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在标准设计上存在难度,导致评价内容不够全面,难以满足不同层面和不同性质的绩效评价需求。
(四)改进建议
1.进一步增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3.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设立专岗,落实专人长期负责各类绩效自评工作,切实将绩效自评工作与会计岗分离,做好绩效管理部门的业务培训工作,加大绩效评价工作的宣传力度。
附件:2022年度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
|||||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自评分数 |
评定依据及说明 |
合计: |
|
90.66 |
|
||
部门预算管理 |
预算编制 |
编制完整 |
3 |
3.00 |
部门全部收入及支出纳入预算 |
目标制定 |
5 |
5.00 |
部门绩效目标要素完整,指标细化量化。 |
||
编制准确 |
9 |
4.17 |
指标得分=(1-107.2/200)*9=4.176 |
||
预算执行 |
支出规范 |
5 |
5.00 |
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执行管理规定,不存在违规发放工资、资金、津补贴,专项资金分配召开了专题会议并按程序报批。 |
|
支出控制 |
5 |
5.00 |
公用经费预算偏差度=(124.65-120.29)/124.65*100%=3.5% |
||
动态调整 |
9 |
7.72 |
指标得分=[1-(1332.18-1165.85)/1165.85]*9=7.72 |
||
完成结果 |
预算完成 |
10 |
7.77 |
6月进度得分=179.48/306.73*2=1.17 |
|
目标完成 |
6 |
6.00 |
绩效目标实现数量与预期指标一致。 |
||
违规记录 |
2 |
2.00 |
根据巡察及各类财务检查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 |
||
综合管理 |
非税收入管理 |
政策执行 |
2 |
2.00 |
部门按规定按相关执行 |
收入解缴 |
6 |
6.00 |
部门及时按规定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专户。 |
||
政府采购管理 |
预算管理 |
4 |
4.00 |
部门不存在无预算采购及超预算采购现象。 |
|
采购实施 |
4 |
4.00 |
政府采购项目方式及程序合规,不存在执行进度缓慢情况。 |
||
资产管理 |
配置使用管理 |
6 |
6.00 |
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并及时将资产纳入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 |
|
收益核算 |
2 |
2.00 |
资产处置按相关规定报批,处置收益及时上缴国库。 |
||
内控制度管理 |
制度建设 |
5 |
4.00 |
部门按国家及部门相关制度与要求,建立了部门内控制度。 |
|
制度执行 |
3 |
3.00 |
部门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及定期轮岗制度,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及“四权分离”机制。 |
||
三公经费管理 |
预算编制执行 |
4 |
4.00 |
部门“三公”经费较上年降低且未突破年初预算。 |
|
绩效结果应用 |
信息公开 |
自评公开 |
2 |
2.00 |
按要求将整体及项目自评情况随同部门决算向社会公开。 |
整改反馈 |
结果整改 |
4 |
4.00 |
针对绩效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 |
|
应用反馈 |
4 |
4.00 |
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自评并按要求反馈整改情况。 |
||
评价等次 |
(得分≥90,优;90>得分≥80,良;
|
优秀 |
附件2
2022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实施项目23个(部门项目23个),资金范围涵盖一般公共预算,预算资金304.60万元(中央、省补助53.06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5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39.04万元,其他资金1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3个,预算资金304.60万元(中央、省补助53.06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5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39.04万元,其他资金10.00万元);)。
二、项目管理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
2022年度,我单位实施项目23个(部门项目23个),实施项目预算执行304.60万元(中央、省补助53.06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5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39.04万元,其他资金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3个,预算执行304.60万元(中央、省补助53.06万元, 市级财政资金2.5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39.04万元,其他资金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00%。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23个项目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全部完成23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3个,全部完成23个,占100.00%;。
(三)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分析。
项目管理评价具体明细情况(见附件1)。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项目23个(其中部门项目23个)。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综合评价平均得分92.39,等级为:优。其中管理评价得分高于平均分项目11个,占比47.83%,得分低于平均分项目12个,占比52.17%。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23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数量指标共计38个,全部完成38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数量指标38个,全部完成38个,占100.00%;。
2.质量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23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质量指标共计10个,完成质量达100-90(含)%的指标10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质量指标10个,完成质量达100-90(含)%的指标10个,占100.00%;。
3.时效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23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时效指标共计22个,按时完成22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质量指标22个,按时完成22个,占100.00%;。
4.成本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23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成本指标共计38个,全部完成38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成本指标38个,全部完成38个,占100.00%;。
5.经济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23个项目均不涉及经济效益指标。
6.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23个项目涉及社会效益指标共计17个,优秀的指标17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社会效益指标17个,优秀的指标17个,占100.00%。
7.生态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23个项目均不涉及生态效益指标。
8.可持续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23个项目涉及可持续效益指标共计4个,可持续4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可持续效益4个,可持续4个,占100.00%;。
9.满意度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23个项目涉及满意度指标共计22个,满意度达100-90(含)%的指标22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满意度指标22个,满意度达100-90(含)%的指标22个,占100.00%。
三、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项目综合评价结论明细情况表(见附件2)。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项目23个(其中部门项目23个),项目综合评价平均得分97.72,等级为:优。其中综合评价得分高于平均分项目11个,占比47.83%,得分低于平均分项目12个,占比52.17%。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北财绩〔2023〕10号)通知要求,评价工作组根据《北川羌族自治县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结合项目实际和项目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资料,对2022年度绩效目标进行认真梳理,从投入、过程、成本、产出及效果等方面设定的绩效核心指标,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价。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全年项目工作开展总的来说,没有偏离绩效目标,较为圆满的完成了市场监管中心工作。但目前监管工作主要还存在:
一是“四大安全”监管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二是农贸市场整治存在难度。我县部分农贸市场主体缺位,市场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市场秩序及环境设施整治不到位。
三是监管手段较单一。长效机制和预警机制还不健全,转变观念和创新监管方式不够深入。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自评反映问题,提出如下改进措施。
为更好完成预定的项目绩效目标,一是需要本级财政资金保障;二是需要增加人员提高监管覆盖率;三是开展项目绩效管理培训,提高管理认识及水平,安排专人长期负责绩效管理。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本部门将根据自评结果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并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调整和下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二)绩效自评结果公开情况。
本部门自评报告待2022年部门决算批复后,随同部门决算在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政策(项目)自评报告及绩效目标自评表。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评价明细情况表
附件2: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综合评价结论明细情况表
附件1: |
|||||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评价明细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项目管理分项评价得分 |
项目管理评价总分 |
项目管理评价等级 |
|
设立与决策 |
实施过程 |
||||
“食品安全示范肉菜超市”、“母婴用品店规范经营示范店创建经费 |
部门项目 |
34.00 |
52.00 |
86.00 |
良 |
2021年市场监管应急专项资金 |
部门项目 |
31.00 |
46.00 |
77.00 |
中 |
2022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
部门项目 |
32.00 |
61.00 |
93.00 |
优 |
2022年食品安全监管资金 |
部门项目 |
32.00 |
57.00 |
89.00 |
良 |
专项培训经费 |
部门项目 |
34.00 |
57.00 |
91.00 |
优 |
专项宣传经费 |
部门项目 |
34.00 |
57.00 |
91.00 |
优 |
个体培育 |
部门项目 |
34.00 |
57.00 |
91.00 |
优 |
中央药品监督管理补助资金 |
部门项目 |
32.00 |
61.00 |
93.00 |
优 |
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
部门项目 |
30.00 |
58.00 |
88.00 |
良 |
优化营商环境经费 |
部门项目 |
34.00 |
59.00 |
93.00 |
优 |
北川县计量测试所经费 |
部门项目 |
34.00 |
66.00 |
100.00 |
优 |
北川羌族自治县创建文明城市服务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经费 |
部门项目 |
34.00 |
66.00 |
100.00 |
优 |
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园区创建经费 |
部门项目 |
31.00 |
54.00 |
85.00 |
良 |
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 |
部门项目 |
34.00 |
49.00 |
83.00 |
良 |
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局所建设 |
部门项目 |
31.00 |
65.00 |
96.00 |
优 |
市场监管领域春雷行动专项专项执法活动 |
部门项目 |
34.00 |
66.00 |
100.00 |
优 |
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建设项目经费 |
部门项目 |
34.00 |
66.00 |
100.00 |
优 |
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民生项目经费 |
部门项目 |
34.00 |
66.00 |
100.00 |
优 |
特种设备安全培训 |
部门项目 |
34.00 |
66.00 |
100.00 |
优 |
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 |
部门项目 |
32.00 |
58.00 |
90.00 |
优 |
营业执照办理专网经费 |
部门项目 |
34.00 |
57.00 |
91.00 |
优 |
行政执法制式服装采购 |
部门项目 |
34.00 |
66.00 |
100.00 |
优 |
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监督抽检 |
部门项目 |
34.00 |
54.00 |
88.00 |
良 |
项目管理
|
全部项目管理综合平均得分
|
92.39 |
优 |
||
说明:单位项目管理综合评价分值100分,取单位项目平均分值。评价等级分4档,根据综合评价平均分值设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
附件2: |
|||||||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综合评价结论明细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 |
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率 |
自评得分 |
自评等次 |
专项宣传经费 |
部门项目 |
5.00 |
12.00 |
12.00 |
100.00% |
97.30 |
优 |
专项培训经费 |
部门项目 |
13.00 |
15.48 |
15.48 |
100.00% |
97.30 |
优 |
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
部门项目 |
3.00 |
3.00 |
3.00 |
100.00% |
96.40 |
优 |
中央药品监督管理补助资金 |
部门项目 |
5.00 |
5.00 |
5.00 |
100.00% |
97.90 |
优 |
优化营商环境经费 |
部门项目 |
5.00 |
15.00 |
15.00 |
100.00% |
97.90 |
优 |
营业执照办理专网经费 |
部门项目 |
7.20 |
7.20 |
7.20 |
100.00% |
97.30 |
优 |
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 |
部门项目 |
1.00 |
1.00 |
1.00 |
100.00% |
97.00 |
优 |
行政执法制式服装采购 |
部门项目 |
0.00 |
16.04 |
16.04 |
100.00% |
100.00 |
优 |
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民生项目经费 |
部门项目 |
5.00 |
10.00 |
10.00 |
100.00% |
100.00 |
优 |
特种设备安全培训 |
部门项目 |
2.00 |
0.62 |
0.62 |
100.00% |
100.00 |
优 |
市场监管领域春雷行动专项专项执法活动 |
部门项目 |
20.00 |
30.00 |
30.00 |
100.00% |
100.00 |
优 |
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局所建设 |
部门项目 |
0.00 |
6.37 |
6.37 |
100.00% |
98.80 |
优 |
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 |
部门项目 |
7.06 |
7.06 |
7.06 |
100.00% |
94.90 |
优 |
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监督抽检 |
部门项目 |
62.00 |
62.00 |
62.00 |
100.00% |
96.40 |
优 |
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园区创建经费 |
部门项目 |
1.00 |
1.00 |
1.00 |
100.00% |
95.50 |
优 |
个体培育 |
部门项目 |
0.00 |
2.50 |
2.50 |
100.00% |
97.30 |
优 |
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建设项目经费 |
部门项目 |
4.00 |
9.00 |
9.00 |
100.00% |
100.00 |
优 |
北川县计量测试所经费 |
部门项目 |
30.00 |
48.00 |
48.00 |
100.00% |
100.00 |
优 |
北川羌族自治县创建文明城市服务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经费 |
部门项目 |
5.00 |
15.00 |
15.00 |
100.00% |
100.00 |
优 |
2022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
部门项目 |
8.00 |
8.00 |
8.00 |
100.00% |
97.90 |
优 |
2022年食品安全监管资金 |
部门项目 |
0.00 |
10.00 |
10.00 |
100.00% |
96.70 |
优 |
2021年市场监管应急专项资金 |
部门项目 |
20.00 |
20.00 |
20.00 |
100.00% |
93.10 |
优 |
“食品安全示范肉菜超市”、“母婴用品店规范经营示范店创建经费 |
部门项目 |
1.00 |
0.33 |
0.33 |
100.00% |
95.80 |
优 |
合计: |
204.26 |
304.60 |
304.60 |
|
|
|
|
项目综合
|
全部项目综合平均得分
|
97.72 |
优 |
||||
说明:单位项目综合评价分值100分,取单位项目平均分值。评价等级分4档,根据综合评价平均分值设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