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5385383/202211-00001 | 主题分类: |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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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北川县民宗局 | 发文日期: | 2024-02-19 |
文号: | 关键词: |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职能职责 |
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内设机构、直属单位职能职责
一、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应急、安全、绩效、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党群、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接待、教育培训、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建议题案办理等工作。规范管理民间信仰事务,负责民间信仰工作监管,牵头协调相关综合事务和重要事项。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办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等工作。
(二)业务股。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民族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析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根据分工,统筹协调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
二、直属机构
爱国宗教团体事务中心: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友好交往等宗教活动。协助宗教团体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教育工作;支持宗教界开展和谐寺观教堂、民族团结进步的建设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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