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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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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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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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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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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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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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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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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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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人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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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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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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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8 11: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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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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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川小区新泰苑5栋1单元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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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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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置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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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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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周福兰县长:
去年本人响应国家号召绿色低碳出行购置了一辆新能源汽车,由于目前居住的是拆迁安置小区,小区停车位所有车位共用,导致无法去物业开具车位租赁或者长期使用证明,国家电网开户办理充电桩又必须要相关证明,另外距离我居住地最近的一个商业充电桩都有3公里,这对我的生活产生很大影响。希望政府能否就无固定车位又急需新能源充电的广大人民群众给出一个相应的解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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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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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龙先生:
您好!您关于“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置求助”的述求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目前,我县已建成充电站14座,其中城区12座,充电桩92个。可满足500余车次/天的充电需求。
2、新川小区新泰苑小区周边直线距离1公里范围类,有2处新能源充电桩,分别为北川客运站充电站开通运营终端14个,绵阳北川体育馆充电站开通运营终端2个。能够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3、个人可以向物业提出租赁或购买停车位的申请,由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租赁期在5年以上或提供购买合同,新能源汽车设备参数说明书及签订安全责任书后个人可以向国家电网提出安装新能源充电桩申请。
县政府办
周福兰 2022/4/2 16: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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