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信人:
|
李昊天
|
信件编号:
|
20240310002
|
写信人姓名:
|
范**
|
联系电话:
|
153**
|
写信人性别:
|
男
|
写信时间:
|
2024/3/10 9:54:40
|
联系地址:
|
永昌镇红岩街
|
信件主题:
|
新北川县城养犬规定的落实
|
信件内容:
|
|
尊敬的李书记
新北川县城作为五A旅游景区,公共场所遛狗的。无牌无绳的。春季是狂犬病高发期!真希望政府职能部门落实城市养犬规定!养犬登记注射疫苗牵狗绳!谢谢
|
|
|
回复内容:
|
|
网友:
你好!来信已收悉,已转永昌镇调查处理。
县委网信办
2024年3月11日
李昊天 2024/3/11 14:31:23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永昌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沐曦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处理。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要求社区小组长和网格员进一步强化日常走访巡查,对于家中养犬的住户,要反复宣讲养犬相关法规政策,引导其规范养犬行为,对在巡查中发现不牵绳遛狗、犬吠扰民、户外排泄不清理等情况,及时介入劝导纠正。同时,结合文明实践活动,一是要求社区干部利用微信群、日常入户等加大对遛狗牵绳、养犬登记、疫苗注射等的宣传力度;二是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未落实养犬规定的群众加大教育力度;三是积极协调派出所,加大对流浪狗的处置力度。
请您继续理解、支持永昌镇政府工作。
永昌镇 镇长:母凤鸣 2024/3/13 17:03:03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