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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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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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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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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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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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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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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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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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人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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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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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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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19 17: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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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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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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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期道路违法现象无人治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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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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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赖书记,我想反映个问题,曾经给相关部门反映过,没什么反应,在北川县安昌镇幸福大道上,沿途长期停满各种重型货车挂车,长期非法占用机动车道,长期违章停车,严重遮挡过往车辆的行车视线,特别是幸福大道拐弯下坡处,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该道路周边有竹园小区、幸福小区、彩虹小区等大量居民,该地区长期道路违法现象无任何交警巡查整治,成了无人管的地区,沿途群众对此意见很大,该违法现象长期威胁沿途群众的交通安全,易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希望您督促有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时整治,以保证幸福大道周边过往群众的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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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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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蒋”:您好!
你反映的题为“ 关于长期道路违法现象无人治理的问题”的来信已收悉。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们立即责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基本情况如下:
幸福大道、下河街全路段交通标志、标牌、标线缺失。以上路段自改扩建完毕后,一直未施画道路中心线、未安装允许或禁止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标志标牌,是否允许机动车临时停放界定不清;未安装机动车限速、禁止鸣笛等禁令标牌,对附近居民的生活带来一定影响。
针对来电反映情况,县公安局经研究,将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尽快组织施画路面交通标线,安装限速、禁止鸣笛等相关交通标志、标牌;二是针对安昌城区停车难的问题,建议在幸福大道具备临时占道停车条件的路段,增设临时占道停车位(中重型货车除外),规范机动车的临时停放;三是在幸福大道与安州大道接口处增设限高杆和中重型货车禁止驶入幸福大道标牌,禁止中重型货车驶入。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您对上述措施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祝好!
2020年8月26日
赖俊 2020/8/27 10: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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