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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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何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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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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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202109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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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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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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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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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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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人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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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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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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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2 9: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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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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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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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除擅自占用市政公用绿化面积的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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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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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目前新县城实验中学已开学,学校很漂亮,但是在维护市政设施方面形象欠妥,擅自在门前的公用绿化带里设置公示栏。此学校路段本身绿化少,不尽人意,设置这简陋的公示栏,一是破坏绿化;二是造成外观立面不美观,与整个城市风貌不和谐;三是在人行道旁,影响行人和行车安全。请贵局高度重视,特别是目前我县创建文明城市之际,学校这种不顾大局作法,要立即改正,马上撤除擅自占用市政公用绿化面积的公示栏。请贵局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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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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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会女士: 您反映的“永昌实验学校占用公共绿化设置公示栏”问题我局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悉此信件后,县住建局第一时间安排人员现场察看,发现尔玛路正对永昌实验学校大门右侧行道绿化内矗立了一块“永昌实验学校收费公示”牌。经核实,该公示牌安放未经住建或综合执法部门审批,属违规占用公共绿化。 为确保城市管理规范有序、新县城城市形象不受影响,我局已责成永昌实验学校立即整改,移除该公示牌。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希望一如既往地关注我们的工作。 最后祝您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2日
住建局 何强 2021/9/17 1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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