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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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局:徐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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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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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2022050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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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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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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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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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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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人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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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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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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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6 13: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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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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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镇新川小区新瑞苑1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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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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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晚期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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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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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关于(癌症晚期用药)方面,有一点问题想咨询下;就是目前家中有老人处于癌症晚期,
需要靠药物(吗啡)来进行镇痛,但因为已经到了“行将就木”的时候了,单纯的(吗啡)以无法正常满足
平时的镇痛效果(一位80岁以上的老人,浑身都被冷汗打湿的情景,无法口咽的情景,给人难以启齿的悲痛感);
据悉就在今年3-4月份时,单单是(吗啡)用药就已高达‘3000-4000’元左右,且无法忍受时,还需前往中羌医院
进行镇痛针剂的注射;因老人除了疼痛,其它无任何病症,故没有住院需求;因为用药量“巨大”,压力负担大,
所以在咨询过医生是否可以走社保报销路线后,得到了门诊中癌症用药(吗啡)
无法进行报销处理时;就想咨询下领导这种情况下,我县是否存在一定的‘帮扶政策’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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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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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先生:您好!关于您反映“给卫健局写过一封关于《癌症晚期用药》问题的咨询信件(编号:bm20220506001)”的信件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与您本人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实。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接意见后,经医保系统核实该人员为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患者,进行了“两病高血压”备案,未进行恶性肿瘤相关的门诊特殊重症疾病备案。依据绵阳市现行医保政策,若患者符合恶性肿瘤放化疗或恶性肿瘤费非放化疗相关病种条件,可直接在绵阳市内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相关病种的认定及备案工作,成功备案后即可享受门诊慢特病相关医疗保障待遇。
卫健局:徐晓玲 2022/5/27 14: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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