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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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 席增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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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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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202206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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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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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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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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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人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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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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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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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12 17: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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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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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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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民族流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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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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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户口是北川的,我们对象是外地的,孩子上户的时候民族上成了汉族,现在想改回羌族,具体要在什么时间段什么流程 可以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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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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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分一次。 1.父母婚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分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2.父母婚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分与继父(母)的民族成分不同的;3.其民族承认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满足成分,应当由其本人提出申请。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 书面申请根据生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书面申请应当有直接抚养的一方签署;根据养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书面申请应当有公民养父母共同签署;根据继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书面申请应当由与公民共同生活的生父(母)与继母(父)共同签署。申请之日起公民已年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征求本人的意见。2. 公民本人的公民户口簿及公民的养(继)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 依据生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离婚证明;依据继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生父(母)与继母(父)的婚姻关系证明;以及养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收养证明;4. 如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公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 由本人提交的书面申请;2. 公民本人及其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 如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公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4829922 18009088081
民宗局 席增斌 2022/7/15 15: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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