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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 席增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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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信人: 民宗局 席增斌 信件编号: bm20220612001
写信人姓名: 李** 联系电话:
写信人性别: 写信时间: 2022/6/12 17:31:20
联系地址:
信件主题: 改民族流程咨询
信件内容:
你好,我的户口是北川的,我们对象是外地的,孩子上户的时候民族上成了汉族,现在想改回羌族,具体要在什么时间段什么流程 可以改吗!!
回复内容: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分一次。  

1.父母婚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分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2.父母婚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分与继父(母)的民族成分不同的;

3.其民族承认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满足成分,应当由其本人提出申请。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 书面申请

根据生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书面申请应当有直接抚养的一方签署;根据养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书面申请应当有公民养父母共同签署;根据继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书面申请应当由与公民共同生活的生父(母)与继母(父)共同签署。申请之日起公民已年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征求本人的意见。

2. 公民本人的公民户口簿及公民的养(继)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 依据生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离婚证明;依据继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生父(母)与继母(父)的婚姻关系证明;以及养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收养证明;

4. 如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公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 由本人提交的书面申请;

2. 公民本人及其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 如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公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4829922   18009088081
民宗局 席增斌   2022/7/15 15: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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