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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泉镇 书记:唐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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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信人: 通泉镇 书记:唐祖华 信件编号: bm20230302001
写信人姓名: 吴** 联系电话: 136**
写信人性别: 写信时间: 2023/3/2 15:51:42
联系地址: 通泉镇人民政府
信件主题: 失地农民农转非养老保险购买问题反映
信件内容:
尊敬的尊敬的领导:你好!感谢你这么快就我们向县上领导反映的失地农民农转非养老保险购买问题的回复。你的回复与历史、事实、现实有误,我们不接受。原因如下:1.你回复的根据《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的通知》文件核定,通泉村二组土地二轮承包确权的耕地面积为135.91亩,人数190人,人均耕地面积为0.71亩,未达到人均少于0.5亩的标准,因此不符合安置政策。这个数据只是确权成果,不具有法律性,国家还没有认可这个数据,这个数据的误差很大,面积确大了,技术公司没有按照二轮土地承包面积基数进行确权登记换证,县农业农村局先后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换证工作开展了回头看,要求全县各乡镇就土地确权问题进行收集、汇总上报,原通口镇、现通泉镇积极响应县上号召,先后开展了土地确权回头看工作,并就各村组及农户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上报。实际情况是:通泉村二组二轮土地承包面积是70.26亩,人数178人,人均0.39亩。2005年以来,国家的粮食直补、地力补助都是按照这个数据实施的,国家开展征地农民享受安置政策以来,该组有近百人享受。如果该组耕地面积135.91亩,人均0.71亩,为何有那么多人还能享受安置政策?实实在在按安置2人征的耕地,却无法享受安置,征地前与农户说得好好的,各级签了协议的,怎么会出现这样?
2.你回复的到县自然资源局对反映地块性质进行核实,经核实,因修建通口河出境国控断面水质自动检测站,变更调查调整为国有建设用地(科教文卫用地)。这点我们老百姓不懂,我们也不管,国土部门想调就调,调的时候我们不知道,县环保局、镇、村、组都不知道,而且征地前国土部门都是到场签字认可了的。
3.请领导尊重历史、尊重事实、服务现实,百忙中关注我们老百姓的实事,积极反映,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此事。
回复内容:
吴先生:

 您好!你的信件已收悉。

 收到您反映问题后,北川羌族自治县通泉镇人民政府安排专人到通泉村进行了实地核实。现回复如下,请您悉知: 1.根据《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的通知》文件核定,通泉村二组土地二轮承包确权的耕地面积为135.91亩,人数190人,人均耕地面积为0.71亩,未达到人均少于0.5亩的标准,因此不符合安置政策。 2.通泉镇安排专人到县自然资源局对反映地块性质进行核实,经核实,因修建通口河出境国控断面水质自动检测站,变更调查调整为国有建设用地(科教文卫用地),因此无法享受人员安置。 特此回复。 

北川羌族自治县通泉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
通泉镇 书记:唐祖华   2023/3/6 1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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