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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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熊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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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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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201801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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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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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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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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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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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人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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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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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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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8 11: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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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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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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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政策扶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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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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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
您好!
我是白坭乡大院村村民徐昌涛,我于2014年毕业于汕头大学,目前在绵阳市经开区创业【经营食品店】,因资金不足,希望能得到政府的扶持,不知我县有无相应的帮扶政策?
盼复!
白坭乡大院村村民 徐昌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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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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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咨询创业扶持政策信件的回复徐昌涛:您好!来信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予以处理。根据你信件和电话交流了解的情况,现将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相关政策回复如下:一、一次性创业补贴。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在我省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和在我省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以及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可以申领创业补贴。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1万元。大学生可同时申报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补贴,但每人只能申报并享受一次,其中创业项目不得超过10个,创业实体只能为1个。二、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创业所在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三、四川青年创业促进计划(SYE)。为通过项目评审的创业青年发放3万—10万元免息、免担保创业启动资金贷款,并一对一匹配专家导师开展创业帮扶活动。四、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在我市首次创办的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 祝您成功!其他未尽事宜,请详询经开区就业服务管理局,联系电话:0816-8130045。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9日
人社局 熊吉才 2018/1/29 16: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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