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对象 现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含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家属)。
关爱内容
(一)领取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优抚对象(在乡复员退伍军人、伤残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烈士子女)就医优惠服务政策:
1.为辖区内优抚对象建立健康档案;
2.设立醒目专用挂号通道和优抚门诊;
3.来院就诊享受专人接待;
4.为来院就诊的优抚对象开通绿色服务通道(住院享受先诊疗后付费);
5.享受每季度上门免费测血压、测血糖、心电图,特殊患者提供上门换药、PICC维护、造瘘口维护(所有护理项目材料费除外)等;
6.优抚对象及配偶每年可享受一次拥军优属体检关爱项目套餐优惠,另有免费心电图、胸部DR专属关爱;
7.优抚对象及配偶每季度可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心电一张网”合作单位(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站)享受免费心电图检查1次;
(二)其他优抚对象就医优惠服务政策
1.为辖区内优抚对象建立健康档案;
2.设立醒目专用挂号通道和优抚门诊;
3.来院就诊享受专人接待;
4.为来院就诊的优抚对象开通绿色服务通道(住院享受先诊疗后付费);
5.优抚对象及配偶每年可享受一次拥军优属体检关爱项目套餐优惠。另有免费心电图专属关爱;
6.优抚对象及配偶每季度可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心电一张网”合作单位(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社区卫生站)享受免费心电图检查1次;
7.优抚对象配偶享受同等待遇(凭有效证件)。
(三)优抚对象的医疗救治。医院为全县优抚对象做好健康体检、医疗、康复、护理工作;收治各类优抚对象,为其提供优质医疗资源和服务,邀请上级医疗专家为疑难危重对象开展诊疗及会诊指导。
(四)其他优抚工作。定期开展巡回医疗义诊活动,积极做好拥军支前医疗保障服务工作。
(五)成立志愿服务队。组团开展优抚对象健康管理签约服务。
专设优抚门诊
门诊楼一楼收费室旁:康复科门诊室
专设优抚工作联络员
刘文颖 联系电话:13541726429周 曼 联系电话:18180164326
关爱对象来院前可提前做好沟通联系以便医院做好各项 优抚措施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