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职能简介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是北川羌族自治县的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完成全县诉讼案件的审判工作,接受绵阳中院的领导,对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市委八届五次、县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更坚定不移的决心、更奋发有为的姿态、更积极进取的行动,为落实“五大攻坚行动”贡献更大力量,为加快建成全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北川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
第二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1520.73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40.9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项目经费安排到年初预算内,同时人员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导致总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收入预算1520.7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0.7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支出预算152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5.73万元,占83.89%;项目支出245万元,占16.1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20.73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40.9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项目经费安排到年初预算内,同时人员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导致总预算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0.7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273.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8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20.7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40.9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项目经费安排到年初预算内,同时人员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导致总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0.73万元,占100%;外交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154.7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 案件审判(项)2023年预算数为5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 案件执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 其他法院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8万元,主要用于:人民陪审员经费、法院业务费、实习法官助理补助经费、解决执行难工作经费、法制宣传经费、法律文书送达集约化信息化辅助事务外包经费、移动办公办案系统使用租赁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96.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48.5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3.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8.8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72.8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75.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0.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4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削减项目经费的要求,公务接待费预算有所下降。2022年,我院公务接待一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管接待人次、接待批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4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3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用于8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省内各市、县出差开会、办案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5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共有车8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245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城发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