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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

发表时间:2023-03-13 17:26 信息来源:北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北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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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部门构成

第二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部门预算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优抚安置等法规、规章,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职工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信息采集、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定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1.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重点工作

1.强化思想教育引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大力宣传爱国拥军模范、拥政爱民模范和优秀退役军人的先进事迹,不断浓厚崇军氛围。

2.冲刺双拥模范县创建。深入开展新一届全省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对照考评标准10大类87项指标,逐一查漏补缺。完善我县军地“双清单”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拓宽我县优待目录清单,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新兵入伍欢送、光荣牌悬挂、立功受奖送喜报、退役返乡欢迎等活动。主动向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汇报争取,积极对接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尽快落实建设场地,对标开展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室、军休所的建设。

3.聚力防范化解矛盾。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工作调度,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健全诉求、责任、管控清单,最大限度从源头上化解风险隐患。

4.加大褒扬纪念力度。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和烈属关心关爱工作。持续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改造提升,扎实推进禹里、通口烈士陵园维修改造提升工作。建强管护、研究、宣传“三支队伍”,开展“网上祭英烈”“红色九月”等系列主题活动,大力弘扬英烈精神。

5.精准兑现优抚政策。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时、准确发放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定期补助、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等优抚资金。常态化开展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统筹推进“建档立卡”工作。加大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力度,管好用好用活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

6.建强服务保障体系。积极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和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推进基层服务站点工作与社区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相融合,不断提升服务质效。积极引导退役军人对标全县事业干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断提升学历和专业能力,更好服务全县中心大局。

7.加强军地团结协作。落实好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大力支持部队建设,切实做好涉及国防通信光缆、军事设施保护等工作。密切军地联系,在抢险救援、维稳处突、民生保障等工作中积极争取部队更多帮助支持。

二、部门预算、部门构成及部门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一级预算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数为10名,其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名,事业编制5名,工勤编制0名。部门实有在职人员总数11人,其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6人,事业编制5人,工勤编制0人;离退休0人。

 

第二部分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在本页下面插入本部门整个预算公开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除本部门未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外,各部门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无相关预算信息及绩效目标信息的空表也须公开并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第三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696.21万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06.95万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投入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收入预算696.21万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6.21万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22年1003.16万万元减少306.95万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2年0万万元增加(减少)0万万元;事业收入0万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2年0万万元增加(减少)0万万元;其他资金0万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2年0万万元增加(减少)0万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支出预算696.21万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13.22万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0.63%,较2022年增加31.19万万元。 项目支出482.99万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9.37%,较2022年减少338.14万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6.21万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06.95万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投入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6.21万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1.37万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30万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4万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6.21万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306.95万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投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1.37万万元,90.69%;卫生健康支出50.30万万元,7.22%;住房保障支出14.54万万元,2.0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部门离退休(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31.37万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定额补助、退役军人安置补助、军休人员及无军籍职工补助。

2.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行政部门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0.30万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机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4.54万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3.22万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2.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等。

公用经费11.00万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维修费、差旅费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40万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本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较2022年预算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落实过紧日子。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服务中心建设交流、双拥示范创建开展各项公务活动,主要是保障往来单位活动正常进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有(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3.22万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总额47.22万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部门价值100万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23年部门预算无安排车辆购置经费,无购置部门价值100万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482.99万万元,其中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预算482.99万万元,共13个项目: 信访维稳资金5.00万万元、褒扬纪念保护管理经费3.00万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44.30万万元、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工资、医疗、生活补助15.80万万元、周丛华伤残供养费6.00万万元、自主择业军转干医保15.37万万元,企业军转干解困资金67.51万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49.42万万元、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医疗保险补助金42.00万万元、优抚对象自然增长50.33万万元、部分退役军人再就业援助经费79.24万万元、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所需经费98.28万万元、1-4级残疾人员护理费6.74万万元。其中重点项目4个,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预算231.94万万元,包括信访维稳资金5.00万万元、企业军转干解困资金67.51万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49.42万万元、部分退役军人再就业援助经费79.24万万元、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所需经费98.28万万元,结合绩效目标申报,着重加强了对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投入的经济合理性、绩效目标的规范完整性以及科学合理性等方面的体现,全面设置一级指标下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成本指标和满意度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设置符合项目特征的二级、三级指标,做到设置的各项指标导向清晰、具体量化、合理可行,切实落实项目实施控制有效、成本节约、资金使用合规,切实把“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理念贯穿到部门财务管理全过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城发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