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预算/决算 > 部门预决算 > 部门预算 > 2024年部门预算

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

发表时间:2024-03-04 17:15 信息来源:北川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北川县卫生健康局 阅读人次:
字体:[    ]

目录

 

第一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部门构成

第二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部门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

卫生健康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部门职能简介。

1. 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 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牵头负责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协调开展无偿献血工作。

3. 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 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 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检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6.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7. 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8. 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推进生育政策落实。

9. 指导乡镇、园区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 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1. 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代管县计划生育协会。

12. 贯彻国家促进中羌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起草我县实施意见,拟订全县中羌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重大中羌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对全县中羌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监督管理。

13. 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国内外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有关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卫生健康合作。

14. 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5. 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行政权力事项。

16.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7.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部门2024年重点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健康北川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大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为平安北川、和谐北川、发展北川提供强有力的健康保障。

1. 启动新建项目,推动续建项目。

计划2024年持续推进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项目总投资1.875亿元。推进续建项目,计划县传染病专科医院、县隔离留观中心、县中羌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2024年年底投入使用。

2. 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广泛宣传引导,把健康“战略关口”前移,力争年底前通过国家、省验收,把我县建成国家级慢病示范区,省级健康促进县。2024年完成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

3.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巩固省市重点专科建设,培育一批特色优势学科,全面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启动县人民医院(综合)、县中羌医医院(民族医)三级医院创建,推动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三级医院创建,县妇幼保健院二级甲等创建;大力发展中羌医特色,在县中羌医医院建成1-3个中医药传承室和省级羌医药技术非遗传承中心,完成全国基层中医先进单位复审工作;以精专科、大综合、高质量的发展理念,将县第三人民医院打造成国内县级一流特色精神专科医院。

4. 强化老龄工作,推进生育政策。

拟定出台我县“三孩生育”政策,启动修改我县已有计生工作相关文件和条例;启动编写我县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编制“医养+”“康养+”老龄产业规划;打造一家中羌医药康养基地;提升21家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软硬件设施,细化老年人多渠道挂号、就医优先、“一站式”服务等措施。推进县医院增设老年医学科建设,推进县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建设。加快实施母婴安全和儿童健康行动计划,100%完成2024年度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100%完成13-14岁在校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民生项目。

二、部门预算部门构成及部门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部门为一级预算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2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29个。主要包括: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3

北川羌族自治县中羌医医院

4

北川羌族自治县第三人民医院

5

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6

北川羌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7

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继续教育服务中心

8

北川羌族自治县紧急救援指挥中心

9

北川羌族自治县心理卫生服务中心

10

北川羌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1

北川羌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2

北川羌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

13

北川羌族自治县小坝镇中心卫生院

14

北川羌族自治县坝底乡中心卫生院

15

北川羌族自治县陈家坝镇中心卫生院

16

北川羌族自治县通泉镇中心卫生院

17

北川羌族自治县擂鼓镇中心卫生院

18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中心卫生院

19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中心卫生院

20

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卫生院

21

北川羌族自治县桂溪镇卫生院

22

北川羌族自治县都贯乡卫生院

23

北川羌族自治县片口乡卫生院

24

北川羌族自治县白坭乡卫生院

25

北川羌族自治县开坪乡卫生院

26

北川羌族自治县白什乡卫生院

27

北川羌族自治县桃龙藏族乡卫生院

28

北川羌族自治县马槽乡卫生院

29

北川羌族自治县青片乡卫生院

30

北川羌族自治县漩坪乡卫生院

31

北川羌族自治县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2

北川羌族自治县县禹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部门编制数为633名,其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16名,事业编制609名,工勤编制8名。部门实有在职人员总数606人,其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17人,事业编制582人,工勤编制7人;离退休275人。

 

 

 

 

 

 

 

 

 

 

第二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在本页下面插入本部门整个预算公开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除本部门未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外,各部门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无相关预算信息及绩效目标信息的空表也须公开并说明。)

 

 

 

 

 

 

 

 

 

 

第三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98.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等;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2.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62.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3.74万元。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部门2024年收支总预算7698.1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98.59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7698.1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98.18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23年6999.59万元增加698.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与2023年0万元持平;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3年0万元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3年0万元持平。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7698.1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359.0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9.61%,较2023年增加206.95万元。项目支出2339.1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0.39%,较2023年增加491.6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698.1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98.59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98.18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62.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3.7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698.1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698.59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2.2万元,占7.95%;卫生健康支出6962.24万元,占90.44%;住房保障支出123.74万元,占1.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66.41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局及直属单位缴纳单位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确保按政策规定缴费。

2.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2.49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局及直属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27.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离退休人员慰问费和活动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278.56万元,主要用于 事业人员离退休人员慰问费和活动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6.77万元,主要用于县红十字会职工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办公运转等,确保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6.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25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医疗救护培训项目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73.76万元,主要用于县卫健局机关职工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办公运转等,确保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4.91万元,主要用于卫生进修校和心理卫生服务中心职工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办公运转等,确保单位日常工作开展;“云视讯”项目资金。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24年预算数为39万元,主要用于县人民医院的退休慰问费和退休活动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2024年预算数为16.2万元,主要用于第三人民医院退休慰问费、退休活动经费支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项目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2024年预算数为20.4万元,主要用于专门收治精神病人医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7.66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改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4年预算数为3000.0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8.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448.37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工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办公运转等,确保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451.75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职工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办公运转等,确保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44.71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部门所属 应急救治机构的职工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办公运转等,确保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18.2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53.1万元,主要用于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88.8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125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服务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1.2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1.8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2.42万元,主要用于XXXX。

25.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事务(款)其他中医药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03.8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方面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23.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59.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39.0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  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公用经费120.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 、福利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较2023年预算减少0.64万元,减少12.2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较上年减少。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本部门开展各项公务活动,主要是保障检查工作的省、市、县机关部门领导同志、市县相关部门领导工作顺利进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3辆,大型客、货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小型客车3辆。

2024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用于8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疾病预防控制、疫苗冷链运输、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抢险救灾、突发事件、妇幼督导、特种作业、重要公务接待等工作任务顺利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部门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部门1家行政单位以及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北川羌族自治县红十字会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0万元。本部门下属北川羌族自治县紧急救援指挥中心、北川羌族自治县心理卫生服务中心、北川羌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川羌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28家单位均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部门暂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部门固定资产总额87966.18万元。共有车辆57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4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54(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无购置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部门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339.15万元,其中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预算2339.15万元,共39个项目: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项目1125.00万元、中羌医药事业发展经费项目22万元、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项目37.66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项目103.90万元、退出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项目46.89万元、在职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项目63万元、村卫生室差额补助项目55万元、北川卫健系统被清退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定额补助项目0.99万元、人口计生专项基金项目79.02万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76.72万元、春秋季病媒生物防制专业服务项目16万元、独生子女爱心保险项目20万元、计生特殊家庭传统节日(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慰问项目64.80万元、计生特殊家庭健康体检项目16.20万元、计生特殊家庭基本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项目21.25万元、“云视讯”项目项目10.00万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经费项目2.00万元、 预防性健康体检经费项目70.00万元、 扩大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民生项目85.92万元、疾病预防控制项目20.00万元、地方病防治项目2.00万元、重大疾病防治项目49.00万元、预防接种服务项目60.00万元、HPV疫苗接种财政补助资金项目25.20万元、紧急救援指挥中心业务经费项目5.00万元、对口支援项目5.00万元、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配套资金项目2.00万元、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配套资金项目21.92万元、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经费项目2.18万元、49岁内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妇科病普查、环孕检测项目50.00万元、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9.60万元、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项目3.12万元、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1.68万元、“两癌”筛查项目12.80万元、适龄妇女人乳头瘤病毒感染(HPV)筛查项目21.20万元、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项目0.85万元、应急救护培训经费项目10.25万元、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项目5.00万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居家门诊服药自付费用项目16.0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3个,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预算1405.62万元: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项目1125.00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项目103.90万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76.72万元。

结合绩效目标申报,着重加强了对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投入的经济合理性、绩效目标的规范完整性以及科学合理性等方面的体现,全面设置一级指标下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成本指标和满意度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设置符合项目特征的二级、三级指标,做到设置的各项指标导向清晰、具体量化、合理可行,切实落实项目实施控制有效、成本节约、资金使用合规,切实把“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则”的预算绩效理念贯穿到部门财务管理全过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城发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部门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