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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民工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发表时间:2023-03-31 09:23 信息来源:北川农民工服务中心 作者:北川农民工服务中心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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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民工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民工服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民工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民工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民工服务中心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
农民工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一、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民工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综合牵头负责全县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农民工就业指导、创业服务、政策宣传咨询工作,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协调农民工社会保障服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民工服务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推进劳动力监测统计工作。指导、督促各乡(镇)、村做好劳动力监测,建立好农民工外出务工统计台账、返乡农民工统计台账,做到动态管理、适时更新。开展返乡农民工创业沙龙活动。组织部分返乡创业人员、计划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在我县返乡创业示范基地--神木寨开展创业沙龙活动,通过培训、政策服务、实地考察、项目合作交流等多种形式拓宽创业人员的思路,打通乡村振兴的致富路。持续做好今冬明春农民工服务保障五件实事。深入推进农民工综合服务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照“逐步推进、重点打造、全面建设”的建站思路,继续联系相关部门、企业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加快我县村(社区)农民工综合服务站建设工作,2023年计划建设综合服务站15个,争创省级示范站1至2个。

第二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民工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农民工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xlsx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注:除本部门未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外,各部门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无相关预算信息及绩效目标信息的空表也须公开并说明。)

第三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民工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民工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民工服务中心部门2023年收支总预算130.73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0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一人,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民工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130.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73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22年116.72万元增加14.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2年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2年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2年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民工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13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7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2.35%,较2022年增加24.01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65%,较2022年减少1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民工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0.73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4.0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一人,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7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民工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0.7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4.0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一人,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4万元,占90.57%;卫生健康支出3.82万元,占2.92%;住房保障支出8.52万元,占6.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101.3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11.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5.6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8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8.5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民工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0.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3.7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民工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较2022年预算增加16.67%。主要原因是新进一人,经费增加。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机关、兄弟单位、协作单位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因公务来访开展的各项公务活动,主要是保障各单位来我中心开展各项公务活动时接待产生的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10月公务用车调拨至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3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民工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民工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民工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民工服务中心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固定资产总额7.15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23年部门预算无安排车辆购置经费,无购置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民工服务中心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30.73万元,其中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预算10万元,共1个项目:农民工服务保障项目10万元,结合绩效目标申报,着重加强了对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投入的经济合理性、绩效目标的规范完整性以及科学合理性等方面的体现,全面设置一级指标下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成本指标和满意度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设置符合项目特征的二级、三级指标,做到设置的各项指标导向清晰、具体量化、合理可行,切实落实项目实施控制有效、成本节约、资金使用合规,切实把“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理念贯穿到部门财务管理全过程。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城发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农民工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