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心理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心理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心理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心理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一)负责整合全县心理援助资源,组织实施、分类指导全县的心理援助工作,尤其是特殊群体的心理援助工作。
(二)负责全县心理卫生服务专(兼)职技术人员的分级培训;保障心理卫生服务科学、规范、有效开展,定期对服务站(门诊)点进行检查和指导。
(三)负责发放、收集心理卫生服务信息,记录、汇总并建立心理卫生服务档案;对收集的心理卫生需求信息及时分类并提供服务。
(四)负责宣传心理健康知识,积极推进心理卫生服务,改善和提高群众心理健康水平,降低心理疾病的发生率。
(五)做好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优化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纵深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强化对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及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试点项目工作的组织和推进工作,继续开展“心沐计划”。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完成二代长效针剂项目。加强新冠病毒感染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心理健康服务,建立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做好心理援助热线运行,开展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
第二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心理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北川羌族自治县心理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北川羌族自治县心理卫生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北川羌族自治县心理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74.25万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2.53万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调入在编人员1人,2023年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心理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7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25万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心理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74.25万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72万万元,占10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心理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25万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2.53万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调入在编人员1名,2023年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25万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8万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38万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5.29万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心理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25万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2.53万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调入在编人员1名,2023年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8万万元,占14.25%;卫生健康支出58.38万万元,占78.63%;住房保障支出5.29万万元,占7.1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05万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53万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6.13万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失业人员工资、绩效、目标奖等人员基本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25万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29万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心理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25万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25万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万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心理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18万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8万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单位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较2022年预算减少。主要原因是财政调整预算。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公务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心理卫生服务中心2023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心理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北川羌族自治县心理卫生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口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心理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北川羌族自治县心理卫生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心理卫生服务中心按要求编制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经费。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之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指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