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单位预算
一、县委编办职能简介。
1.坚持和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和机构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监督实施。
2.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乡镇、经开区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3.负责县直部门的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县直部门的“三定”规定。协调县直部门、乡镇的职责分工。参与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4.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全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
5.审核股级行政机构、副科级(不含)以下规格的事业单位设置和调整,指导县直部门、乡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6.拟订全县各级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方案,拟订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事项。负责全县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
7.监督检查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规定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8.负责组织编制县级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动态调整等工作。
9.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承担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
10.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11.负责机构编制系统的业务培训工作。
12.完成县委和县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委编办2023年重点工作。
1.全面强化政治建设。
2.优化机构职能体系。完善党对重大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强化权责清单运用。
3.全力保障县委重大战略部署落地落实。切实发挥机构编制效能,做好深化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
4.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持续加大机构编制资源统筹使用力度,加强教育、医疗卫生、乡村振兴、农业畜牧、人才、就业等重点民生领域机构编制保障,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5.强化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和监督检查。持续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
6.全面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持续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持续加强机关党建质量。
第二部分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编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县委编办2023年收支总预算204.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费用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编办2023年收入预算20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4.1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22年179.14万元增加24.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2年0万元持平;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2年0万元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2年0万元持平。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编办2023年支出预算2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2.65%,较2022年增加19.96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35%,较2022年增加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4.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4.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费用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4.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158.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26.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编办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4.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4.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158.46万元,占77.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26.48万元,占12.97%;卫生健康支出5.92万元,占2.9%;住房保障支出13.24万元,占6.4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17.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人员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6.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人员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登记局日常运转经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及事业单位实地核查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7.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8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3.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较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县委编办开展各项公务活动,主要是保障机构编制业务交流学习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3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等方面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持平。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县委编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县财政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县委编办固定资产总额14.54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23年部门预算无安排车辆购置经费,无购置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县委编办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04.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城发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