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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序号2915)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表时间:2021-01-18 14:50 信息来源:北川县生态环境局 作者:北川县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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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未完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责任单位

绵阳市北川生态环境局

责任人

吴晓红

联系电话

08164825060

整改目标

完成县内18个乡镇25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整改措施

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安装隔离区、保护区标识、宣传牌、警示牌和危险化学品车辆禁行标志及取水设施改建一处。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我局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制定整治方案,落实资金,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项目,项目于2020年6月完成招投标,7月开工建设,12月完工。应实施25处,因2020年洪灾桃龙、小坝共4处水源被冲毁,取水水源地发生变化,保护区需要重新划分,实际实施21处。完成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