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川羌族自治县擂鼓镇胜利石英沙厂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的意见》、《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我单位编制的《北川羌族自治县擂鼓镇胜利石英沙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若有问题或意见,可向相关单位反映。
北川羌族自治县擂鼓镇胜利石英沙厂 电话:13890461222
北川羌族自治县水土保持服务中心 电话:13990119688
附件:《北川羌族自治县擂鼓镇胜利石英沙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北川羌族自治县擂鼓镇胜利石英沙厂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