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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发表时间:2021-09-30 11:05 信息来源:北川县教体局 作者:北川县教体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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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资〔2021〕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21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权限

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全县“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二、认定对象

(一)户籍所在地在北川羌族自治县的人员。

(二)居住地在北川羌族自治县的人员(需办理北川羌族自治县内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

(三)驻北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身体条件。在申请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按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四)教师资格考试。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五)普通话水平。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8日至10月29日

2.报名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3.网报注意事项

1)“申请地类型”选择。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

2)“个人承诺书”和电子照片提交。“个人承诺书”由申请人在申报界面下载打印,用黑色签字笔签名后再扫描或拍照上传(内容务必清晰);电子照片为申请人近期免冠jpg格式照片,照片格式须符合申报系统中注明的要求,上传的照片要与粘贴在《体检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请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否则无法正常申请。

(二)体检

符合认定要求且网上申报成功的人员,请于10月18日—10月29日(节假日及星期天除外)上午8:00至11:00到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二楼体检科参加体检,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新川路4-6号,联系电话:4822507。请申请人提前1天与医院联系,确定体检时间。

参加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表由医院提供,参加体检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用于贴体检表,要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并按规定填写体检表中个人信息。

2.参加体检的人员在体检前一天不能饮酒,不要熬夜,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空腹),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交费、候检,按照医院的安排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并根据体检进程在规定时间取回体检表。体检费用直接由医院收取。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网上申报成功并按规定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申请者本人于2021年11月1日—11月4日(工作日)到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云盘北路24号)4-10室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交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驻北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交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3)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用,应与网上申请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4)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体检表原件。

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普通话等信息验证通过的,无需携带以下材料,未通过的,必须携带相应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打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特别提示: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四)认定结果查询和领取证书

认定结果及证书领取安排将于2021年12月4日前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chuan.gov.cn)公告公示栏公布。请申请人及时上网查询,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或告知。

五、其它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禁止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四)咨询电话:0816-4823643

 

 

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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